各县(市)区、各国家级、省级开发(度假)园区总工会,各产业、公司(局)工会,市级机关、市私营企业、外资企业、人才中心流动人员工会联合会,直属基层工会、直属非公企业工会: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和市委十届三次全会精神,进一步激励全市广大职工,解放思想,攻坚克难,扎实工作,加快建设美好幸福新昆明, 为我市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跨越发展,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建功立业。按照《关于加强班组建设的指导意见》(昆工〔2011〕28号)和《昆明市总工会关于印发“劳模创新工作室”管理办法的通知》(昆工办〔2013〕4号)文件要求,昆明市拟评选2013年昆明市先进班组、优秀班组长,命名一批昆明市“劳模创新工作室”,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申报名额
1.评选表彰昆明市“先进班组”100个、“优秀班组长”100名,名额分配见《 2013年昆明市先进班组、优秀班组长分配控制表》(附件1)。
2.各县(市)区、各国家级、省级开发(度假)园区总工会,各产业工会,直属基层工会、直属非公企业工会,各申报昆明市“劳模创新工作室”1家。
二、评选、申报范围
1.昆明市先进班组和优秀班组长评选范围,主要是市属企事业单位、直属非公企业单位、机关、人民团体等各行业各部门的科室、车间、工段和相应班组长。适当评选为昆明改革开放、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驻昆中央、省直有关企事业单位和非公经济组织的班组和班组长。
2.昆明市“劳模创新工作室”的申报范围,主要是以市级以上劳动模范作为团队负责人,发挥劳模在技术、业务方面特长,带领团队出理论、实践经验和创新成果,并符合“昆明市总工会‘劳模创新工作室’创建指标”要求的班组(团队)。
三、评选条件
1.先进班组评选条件:
(1)全员参加技术创新活动,实施春城职工人才工程,不断提高班组成员技能水平。
(2)积极组织开展“安康杯”竞赛等安全管理活动,不断提高班组成员安全意识,班组无安全事故发生。
(3)结合单位生产、发展任务,班组有较强的执行力和创效力。
(4)班组经常开展劳动竞赛、合理化建议、技术革新、QC小组活动或节能减排活动,并取得一定成效。
(5)实行民主管理,班务公开,班组成员团结和谐,党员和骨干作用发挥好,队伍稳定,团结向上,凝聚力强。
(6)班组管理有创新,具有适合岗位特点的班组管理方法,并取得明显实效。
对于已经获得过本文件荣誉称号班组所在的基层工会,只要有符合评选条件的其他班组,该基层工会可按程序申报符合条件的其他班组。
2.优秀班组长评选条件:
(1)担任班组长3年以上的现职,所带班组年度内无“三违”行为,连续5年无人身伤亡事故。
(2)政治坚定、作风务实,爱岗敬业,勇于创新、以身作则,自觉带头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法律法规和企业规章制度,在本职岗位上取得突出业绩。
(3)善于学习,安全技能素质过硬;积极组织开展技术革新、岗位练兵、技术比武、班组内部培训和“师带徒”等活动。
(4)带头遵守安全规程、操作规程、作业规程,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维护职工生命安全和职业健康,在有效防范事故等方面有突出贡献。
(5)班组安全管理有特色、有创新,并取得明显成效。
(6)积极进取、作风扎实、技术过硬、管理严格,在生产经营中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3.“劳模创新工作室”申报的基本条件:
(1)有劳模领衔:至少有一名市级以上劳模为团队核心人物;
(2)有创新团队:团队专业技术结构、学历结构、年龄结构相对合理,团队协作氛围浓厚;
(3)有攻关项目:每年至少有1个单位立项的创新课题或攻关项目;
(4)有创新成果:每两年至少有1-2项成果得到有关方面的认可或认定,产生一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5)有场地经费:有相对固定、满足工作需要的活动场所,及用于创新活动的专项经费或所需的物资保障;
(6)创新内容主要包括:科技创新、管理创新、服务创新和机制创新;
(7)按照“昆明市总工会‘劳模创新工作室’创建指标”,进行创建考核,创建指标考评分需在95分以上。
四、表彰命名
1.符合条件的班组和班组长将被昆明地区职工技能提升活动办公室(昆明市职工技术协会)命名表彰,同时对推荐评选的2013年昆明市优秀班组,只要符合《昆明市“工人先锋号”先进班组考核细则》的班组,将由市级“创建六型班组”活动领导小组再授予“昆明市工人先锋号”荣誉称号。
2.对申报的昆明市“劳模创新工作室”候选团队,符合条件的将由昆明市总工会和昆明市劳动模范协会命名为昆明市“劳模创新工作室”。
五、申报时间
昆明市先进班组、优秀班组长和昆明市“劳模创新工作室”的申报截止时间为
五、联系方式
地 址:昆明市呈贡新区行政中心7号楼北楼141室
联系人:尹云龙、赵建华
联系电话(传真):0871—63137993
Email: 764665233@QQ.com.
106172626@QQ.com.
关于评选2013年昆明市先进班组和优秀班组长暨申报昆明市“劳模创新工作室”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