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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参加“征集昆明城市质量精神表述语、标识及宣传口号”活动的通知
[ 昆明市总工会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4-08-06 14:18:44 来源: ]

 

昆明市实施质量强市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文

 

昆强市办通〔2014〕 6号

 

 


关于组织参加“征集昆明城市质量精神表述语、标识及宣传口号”活动的通知

 

各县(市)区政府,国家、省级开发(度假区)管委会,市实施质量强市战略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推进质量强市战略的实施,引导全社会积极参与昆明市争创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工作,增强全社会质量意识,营造全社会重视质量、关心和崇尚质量的良好氛围,凝炼昆明质量文化,昆明市实施质量强市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决定公开征集昆明市城市质量精神表述语、标识及宣传口号(具体内容见附件)。为做好这项活动的组织工作,动员社会各界积极参与、踊跃投稿,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开展“昆明城市质量精神”征集活动是实施质量强市战略、建设质量文化的重要举措,各地、各成员单位要充分认识征集活动的重要意义,高度重视,积极参与,确保活动扎扎实实、富有成效地开展。活动时间为7月29日至8月25日,前期征集是否深入、是否广泛,是精准呈现“昆明城市质量精神”的前提和基础,各地、各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抓紧抓好。

  二、充分发动。各地、各成员单位要充分发挥地区、行业的宣传优势,广泛发动各乡镇、社区、企业和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到这项活动中来,为“昆明城市质量精神”征集提炼活动凝聚智慧,贡献力量。

  (一)、各地、各成员单位要通过各种宣传渠道如门户网站、公文传输系统发布《关于征集昆明城市质量精神表述语、标识及宣传口号的通告》,扩大宣传面,提高社会各界知晓度;

  (二)、各地、各成员单位的干部职工要率先垂范、积极参与、踊跃投稿;

   (三)、各地区要充分发动辖区各乡镇、社区、企业和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各成员单位要发动行业内的企业、行业协会、社团组织积极参与;

  (四)、各质量强(兴)县(市)区办要组织名牌产品企业、各级政府质量奖获奖或培育企业、质量兴市(县、区)示范单位、规模以上企业、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积极参与。

  三、集思广益。各地、各成员单位要充分把握质量工作的意义和宗旨,体现昆明城市质量文化的内涵、传统、理念和特色,结合昆明城市特点,着力提高作品的质量,力争提炼出一批高质量的作品。

  四、确保实效。各地、各成员单位要把组织参与征集活动作为推进质量强市(县、区)的有效形式,作为提升质量意识和质量工作的具体举措,作为激发全社会重视质量工作热情的重要机遇,将参加活动与质量教育、文化建设、推动工作结合起来,使活动收到实实在在的效果。

  各地、各成员单位在实施过程中遇到任何问题,请及时与强市办联系,电话:0871-64626086,13888062658。 

 

  附件:关于征集昆明城市质量精神表述语、标识及宣传口号

  的通告

 

  昆明市实施质量强市战略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7月30日

 


附件1

关于征集昆明城市质量精神表述语、标识及

宣传口号的通告

 

  质量是一个城市综合实力的体现,也是企业和产业核心竞争力的体现,更是城市文明程度的体现。昆明市政府高度重视质量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质量发展纲要(2010-2020)》,深入推进质量兴省工作部署,于2014年2月启动实施质量强市战略,并决定争创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为进一步动员全社会重视和加强质量工作,推进质量强市战略的实施,增强全社会质量意识,营造全社会重视质量、关心和崇尚质量的良好氛围,引导全社会积极参与昆明市争创“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工作,昆明市实施质量强市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决定向全社会公开征集昆明市“城市质量精神”表述语、标识及宣传口号,欢迎社会各界人士踊跃参与。现就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活动组织

  本次征集活动由昆明市实施质量强市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昆明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主办,昆明报业传媒集团承办,昆明广播电视台协办。

  二、征集内容及要求

  昆明城市质量精神表述语、标识及宣传口号。

  (一)昆明质量精神表述语

  1.主题鲜明:充分体现质量工作的意义和宗旨;充分体现昆明城市质量文化的内涵、传统、理念和特色;立意高远,内容积极健康向上,符合昆明城市特点和质量精神;

  2.历史底蕴:充分体现昆明历史文化的鲜明特点;

  3.时代特征:充分体现创建“美丽春城 幸福昆明”的战略定位;

  4.释义明晰:简明准确,词表干炼,寓意清晰;

  5.简洁明快:易记上口,高度凝炼、概括的一句短语(不超过10字)。

  (二)昆明质量精神标识

  1.图标要求立足质量,体现城市质量文化,以昆明历史、现状及质量工作为主题,主题突出、立意深刻,突出昆明城市特点和质量特色;

  2.表现要求简约大气,寓意清晰,做到文化与品质并存,喻意于形、形意结合,富有时代感;

  3.作品风格、形式不限,但必须原创;

  4.必须是彩色原稿,能以不同的比例尺寸清晰显示;

  5.标识应为平面形式,可用于各类宣传品及办公用品的印刷。

  6.投稿标识作品为TIFF或JPGE格式,精度应在300dpi以上。

  (三)昆明质量精神宣传口号

  宣传口号要求有号召性、醒目,能够强化质量意识和理念。文字简洁,琅琅上口,便于对外宣传。

  三、征集时间

  自2014年7月29日起20个工作日,投稿截止时间8月25日。

  四、参与对象

  征集活动面向全社会,普通市民及爱好设计创意者(组织或个人名义不限)均可参加。

  五、投稿要求

  (一)所有作品可个人报送或集体统一报送,作品数量不限,可同时投稿表述语、标识、宣传口号,也可以只投稿其中一种。

  (二)投稿作品原则上需填写《昆明城市质量精神征集作品登记表》,表格下载地址:

  1、昆明市质监局门户网站:zjj.km.gov.cn(通知公告)

  2昆明广播电视台官方网站:km.cutv.com(质量安全百日行专题)

  (三)投稿作品也可自行设计格式,无论哪种格式,必须标明作品类型(表述语、标识、宣传口号),并附带设计者真实姓名、身份证号、联系电话(手机)、详细地址、邮编、工作单位、电子邮箱等联系方式。

  1、文字作品要附作品创意说明;

  2、标识设计稿要附文案创意说明,包括创意及象征意义,标识作品须为高分辨率彩色打印稿或光盘(高质量JPG格式)。

  (四)无论哪种投稿方式,都请标明“昆明城市质量精神征集活动”字样。

  六、投稿方式

  (一)方式一:稿件邮寄或者直接交付

  地址:昆明市西山区丹霞路198号昆明市新闻中心912室

  邮政编码:650018

  联系人:刘女士、史女士

  电话(传真):0871-65392426

  (二)方式二:电子邮件

  投稿作品电子文档(标识以高质量JPG格式电子文件作为附件),发送到电子邮箱:kmzj2014@163.com。

  (三)以邮寄方式送达的,送达时间以公司所在地邮局接收当日邮戳为准;以直接交付方式送达的,送达时间以公司签收时间为准;以电子邮件发送的,以邮件中标明的时间为准。

  六、其它要求

  (一)所有投稿作品必须为原创,未侵犯他人著作权,不得抄袭、沿用、仿冒国内外设计且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如有侵犯他人著作权、知识产权由设计者承担法律责任;

  (二)得奖后,投稿人需按照主办方要求的规格提供文件,如有不适当处需配合修改;

  (三)主办方拥有得奖作品的知识产权,包括著作权、使用权和发布权,有权对得奖设计作品修改、组合和使用;

  (四)作品获奖并接受现金奖励后,所有权、修改权和使用权均归主办方所有,投稿人不得在其他地方使用该设计作品,否则构成侵权,主办方保留依法追究设计者法律责任的权利;

  (五)征集及评选结果公布期间,所有作品不得泄露他人,否则将不予采用,对已获得奖金者则追回奖金;

  (六)征集及评选结果公布后,未采用的作品即可自行处理;

  (七)投稿人参加本次活动,视为同意以上声明;

  (八)此次征集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昆明市实施质量强市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所有。

  七、评审方式

  (一)社会征集结束后,主办方组织专家对提交的作品进行评选并报市政府审定后确定最终获奖名单,以主题突出、寓意深刻、简约大气,能体现昆明质量工作文化底蕴和公平正义为标准进行评选。

  (二)作品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无效:

  1.提交的作品不符合本次征集主题、创作要求和格式;

  2.逾期送达;

  3.图标和文字辨认不清、内容不全或粗制滥造;

  4.作品上有可辨认设计人(单位)的文字或符号;

  5.明显抄袭的作品;

  6.不符合投稿要求、资料不齐的作品。

  (三)如入选稿件出现雷同,以收到登记的第一份作品次序为准。

  (四)所有提交的作品无论采用与否,恕不退还,请自留底稿。

  八、奖励办法及公布

  (一)评选出入围城市质量精神表述语3条,最佳作品1条。奖励标准:入围作品奖励1000元/条,最佳作品奖励4000元/条。

  (二)评选出入围城市质量精神标识2件,最佳作品1件。奖励标准:入围作品奖励2000元/件,最佳作品奖励8000元/件。

  (三)评选出优秀城市质量精神宣传口号12条,奖励标准:人民币500元/条;入围奖20条,奖励标准:人民币200元/条。

  (四)如入围作品和最佳作品为同一内容有多位设计者,则多位设计者分享相应的奖励。

  (五)获奖名单将在《昆明日报》、昆明信息港网站、昆明广播电视台官方网站:和市质监局门户网站同时公布,获奖者将由主办方电话通知领奖。

  (六)经采用的表述语、标识和宣传口号由主办方统一安排用于公益宣传。

 

  附件:昆明城市质量精神征集作品登记表

 

                               昆明市实施质量强市战略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728


  附件2            

昆明城市质量精神征集作品登记表

作者姓名

 

联系电话(手机)

 

身份证号码

 

电子邮箱

 

工作单位

 

 

通讯

地址

 

 

邮政

编码

 

作品类型

□表述语 □标识 □宣传口号

作品内容(若本栏空间不够,可另加附页):

 

 

 

 

 

 

 

作品创意说明(若本栏空间不够,可另加附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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