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总工会,各国家级、省级开发(度假)区总工会: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充分发挥工会组织帮扶服务职工群众的职能作用,昆明市总工会要求各级工会在2015年元旦、春节期间,继续组织开展送温暖活动。现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14年12月15日至2015年春节前。
二、活动主题
服务职工、温馨帮扶
三、慰问对象
(一)各县(区)总工会,各国家级、省级开发(度假)区总工会已建档的低保户、低保边缘户、意外致困户职工。
(二)各县(区)总工会、各国家级、省级开发(度假)区总工会结合本地实际确定的慰问对象。(慰问资金由同级送温暖专项资金列支)
四、具体要求
(一)做好困难职工档案规范化管理工作。要坚持“依档帮扶”的原则,严格按照“先建档、后帮扶、实名制”的工作程序进行帮扶救助,并对建档职工实行动态管理。对已经不在本辖区或不再符合标准的职工家庭依照管理规定及时注销,不符合要求的橙色档案应及时补充完整并上报。此项工作应于今年12月31日前完成。
(二)要严格按照帮扶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使用管理专项帮扶资金,并认真进行监管,中央财政及省级财政专项帮扶资金只能用于帮扶在档困难职工。2014年下拨给各区工会的中财、省财帮扶专项资金,必须按帮扶项目要求使用,并于2014年12月31日前全部用完。
(三)及时录入建档职工帮扶信息。各县(区)总工会,各国家级、省级开发(度假)区总工会要在2015年2月28日前将帮扶信息录入工会帮扶工作管理系统并及时上报。
(四)根据省总送温暖工作通知的要求,请各县(区)总工会,各国家级、省级开发(度假)区总工会在2015年2月13日前,将《昆明市工会2015年元旦春节送温暖工作统计表》报市困难职工帮扶中心。
联系人:王晓云
联系电话:63196979 63176110(传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