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昆明市总工会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
主体责任专题报告
一、落实领导班子主体责任情况
(一)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组织领导
1.市总工会党组领导班子牢固树立改革、发展、稳定、反腐“四位一体”的理念,紧紧抓住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这一龙头,认真履行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集体责任,本年度共召开三次党组会议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工作,学习中纪委十八届三次、四次全会、省纪委九届四次全会和市纪委十届四次全会精神,组织党组成员原原本本学习《十八大以来廉政新规定》,提高对党风廉政建设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7月22日市总党组召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 (党组)主体责任工作推进会,要求各级党组织特别是主要领导要树立抓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意识,健全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多措并举、狠抓落实,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确保市总机关系统领导班子风清气正,党员干部清正廉洁,为昆明工运事业发展提供有力保障。会议明确提出整治机关“庸、懒、散,奢、私、贪,蛮、横、硬”等不良风气相关要求,推动市总机关、直属企事业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再上新台阶。年初结合工会工作实际研究制定《2014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提出本年度惩防体系建设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计划;按照《中共昆明市委印发〈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实施办法〉的通知》(昆发〔2014〕8号)要求,对照清单、认真梳理,研究制定《中共昆明市总工会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昆工党组(2014)33号),细化和明晰主体责任具体任务、目标要求和主要措施。
2.市总工会党组领导班子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学习教育培训工作,今年中心组共安排一次党风廉政建设专题学习;为四名新提拔正科级领导干部进行了题为《建立良好心态,把握精彩人生》的党风廉政建设专题培训;在市委党校举办的两期“昆明市工会干部岗位培训班”均安排了廉政教育培训内容,全市共396名工会干部参加了培训。
3.健全维护群众利益工作机制,实行领导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工作总结报告制度。市总工会坚持开展“五个一”联系制度(即市总领导班子成员和每个机关干部联系一个基层工会、一户困难企业、一户困难职工家庭、一个上大学的困难职工子女、一个党工共建示范点),通过健全“千名工会干部走进千家企业牵手万名职工”长效机制和落实“四个一四关爱”的制度,增强与职工群众的血肉联系、增进群众感情、体会职工喜忧,尽力把服务职工群众工作做深做细做实,市总领导班子成员下基层联系职工群众平均70天(次)以上。结合“四群”教育活动,领导班子成员还各自联系帮扶一个联系点,市总工会常务副主席赵涤群、副主席彭萍安、副主席李光、副主席李恪林、调研员赵春华分别作为木多村、关中村、海科村、尚德村、铁厂村驻村工作队的责任领导,负责扶贫、“四群”教育驻村工作的安排部署,今年底,通过认真梳理联系群众工作情况形成了五份总结报告。市总领导班子采取实地蹲点、驻村入户、随机调研等办法,真正下到挂钩联系的禄劝县、东川区、宜良县有关乡镇进行走访调研,走进农家院落,深入田间地头,走访群众、了解民情,积极为村民办实事、解难事。截至目前,共计140多人次到联系点进行调研,召开民情恳谈会、村党员会、村民代表座谈会58次,进村入户551户,捐赠价值8800元的一批文化用品,慰问支出6万元,直接投入扶贫资金70万元,用于各村基础设施、道路桥梁和文化活动室建设,极大地改善了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为挂钩联系点村民脱贫致富做出了积极贡献,并形成五份总结报告。
4.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认真落实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集体讨论决定制度。
(二)选好用好干部,防止发生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为加强领导,选好用好干部,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原则、标准和程序,防止出现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市总工会开展2014年机关空缺中层职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行任前廉政考察与廉政谈话制度,坚持民主推荐、考察预告、考察谈话、征求纪检部门意见、集体讨论决定、任前公示等程序,并邀请市纪委第二纪工委邹文才、吴青芮同志到场进行全程监督和指导,坚决杜绝违规干预、突击提拔、带病提拔、拉票贿选、跑官要官、买官卖官、任人唯亲等行为的发生。
(三)强化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
1.市总工会认真贯彻落实《昆明市党政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述廉实施办法》,及时制定《昆明市总工会2014年度领导干部述廉实施方案》并报第二纪工委审批,针对市总机关中层以上党政领导干部围绕落实主体责任、廉洁从政、改进作风、存在问题及整改情况等方面的内容,严格按照征求意见、撰写并审核述廉报告、公示述廉报告和考核测评的环节认真开展述廉工作。
2.及时在工会网站、微博等网络平台公开发表市总工会各种重大活动信息及工作动态,推进党务、政务和各领域办事公开,推进“三公”经费、重大建设项目和社会公益事业经费使用信息公开。
3.领导和支持机关纪委查处违纪违法问题,及时听取工作汇报,协调解决重大问题。
4.建立健全反腐败协调小组运行机制,加强对案件查办的指导和协调,有效整合机关纪委、老干办和经审办等部室力量参与办案。
二、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的情况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市总工会党组书记、主席戚永宏同志严格履行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管好班子、带好队伍,管好自己、当好廉洁从政的表率,严格落实《昆明市党政正职监督办法》,执行主要领导不直接管人事、财务、物资采购和工程招标等制度,研究重大项目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等事项时末位表态制度;做到反腐倡廉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亲自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督促领导班子成员签订责任书、进行谈心谈话,有重点地与下属单位领导干部廉政谈话、提醒谈话,做到警钟长鸣、长抓不懈;亲自上廉政党课,选取有代表性的典型案件公开通报,并多次在党组会议、干部职工大会上强调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求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务必依法、遵规、履程,自觉遵守廉政规定。
三、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根据工作分工抓好职责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情况
市总工会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承担主要领导责任,认真落实党组对党风廉政建设分工任务,以身作则、勤政务实,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分管领导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在抓好业务工作的同时,及时听取工作汇报并定期研究、指导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根据工作分工与分管部室分别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注意了解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和干部廉洁自律情况;注重加强对广大干部职工的教育,逢会必讲廉政建设和干部廉洁自律问题,尤其是对配偶、子女以及近亲属的要求和管理。今年以来,市总工会领导干部、职工没有发现违反职务消费的情况、没有干部职工出入不健康私人会所的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