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总工会关于切实发挥工会群众参与
群众监督作用确保职工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
紧急通知
各县(市)区总工会,各国家级、省级开发(度假)园区总工会,各产业工会,市属工会联合会,市总直属企业工会、直属非公企业工会:
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和李克强总理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和市政府近期有关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根据《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安全措施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紧急通知》(云办发电〔2015〕1号)和《云南省总工会关于切实发挥工会群众参与群众监督作用确保职工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紧急通知》(云工发电〔2015〕1号),昆明市总工会要求全市各级工会组织要本着对广大职工群众生命安全健康高度负责的态度,充分发挥工会群众参与、群众监督作用,督促企业安全生产,确保职工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落实责任
近几个月来,全国范围内先后发生了多起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了巨大损失,事故惨痛,教训深刻。 因此,各级工会要切实增强做好群众安全监督检查工作的政治敏锐性和责任感,认真领会“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深刻内涵,发挥工会组织在安全生产工作格局中“群众监督参与”不可替代的作用。各级工会要把群众性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作为一项经常性、基础性工作来抓,积极调动职工群众主人翁意识和责任感,群策群力,群防群治,真正维护职工权益。
二、认真履职,强化监督
各级工会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实际,强化对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积极配合政府有关部门或独立对企业进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在各行业(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中组织开展群众性安全监督检查活动,层层发动,深入班组,瞄准一线,区分行业、专业、工种和岗位,展开拉网式排查,做到不留死角,不漏一人。
各级工会切实从源头上维护好职工群众的安全健康权益,要充分发挥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员(包括安全群监员、工会小组劳动保护检查员)的作用,严格履职,发现事故隐患和职业危害,及时提出、报告,督促企业和有关部门整改落实。对危害职工安全与健康行为,工会要运用“两书”提出工会意见和建议。对于不严格整改的,可直接上报市总工会,市总工会将协调市安全监管局及时进行严肃查处。
三、加强教育,做好宣传
各级工会要深入开展职工劳动安全卫生培训工作和群众安全监督检查活动宣传教育,积极营造安全生产良好氛围。要充分利用网络媒体、工作简报、橱窗标语等工会教育培训阵地,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职工群众特别是农民工和青年职工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帮助职工增强自我安全防范意识,提高发现隐患和排查治理能力,不断提高他们在劳动保护方面的自我防护意识和自我保护技能。引导职工群众遵章守纪、抵制违章指挥、拒绝违章作业,努力做到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
四、认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和隐患排查活动
各级工会组织要立即行动起来,结合实际,自行组织或配合地方、企业行政开展一次安全检查活动;要充分利用“安康杯”竞赛、“一法三卡”等群众性安全生产活动的有效载体,严格把各项安全生产措施落到实处。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要结合旱季、冰雪天气的特点,严防火灾和重特大交通事故的发生。
要做好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检查工作。各级工会、市总各直属事业单位要对本单位及所属办公场所、工人文化宫、俱乐部、宾馆饭店、学校等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大检查,尤其是消防设施、消防通道、安全出口及用电器材、用电缆线、锅炉、燃气设施设备等方面进行全面排查,确保安全无隐患。
五、严格落实值班值守制度
春节将至,各级工会要严格执行值班值守和领导干部带班制度,制定并落实好应急预案,确保联络畅通、反应迅速、措施有力;发现重大问题要及时上报,科学处置。
市总工会节假日期间值班电话:0871—63137971,正常上班期间举报电话:0871—63137993。
昆明市总工会
2015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