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作,昆明市总工会已经与省总工会及时作了沟通,了解了今年考核要求及内容,并结合昆明市总体工作进行了评估,现报告如下:
一、切实加强对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作领导
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实施意见》和《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出台后,昆明市委市政府已研究部署了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和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并出台了《构建和发展和谐劳动关系意见》,下发了《关于做好农民工工资支付督察工作的通知》。两方面工作都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并制定了工作职责和工作实施方案。该项工作条理清晰,资料详实,工作实效到位,符合考核要求。
二、健全劳动关系协调和矛盾纠纷调处机制
1、协调劳动关系三方联席会议制度在县级以上组建率已达100%,并在省内率先出台了《昆明市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协商办法》,三方机制都由同级政府领导担任组长,每年定期召开2次以上会议。县级以上政府与同级工会联席会议制度建制率已达100%.
2、昆明市及县区设立有专门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劳动争议案件结案率达到96%(考核要求90%)。乡镇、街道劳动争议调解机构建制率90%(考核要求85%)。建立了劳动争议调解与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相互联动、相互补充的工作格局。
3、劳动保障监察联席会议制度建制完善并正常开展工作,劳动保障行政执法与司法衔接制度完善,已移送处理案件24件,劳动保障诚信企业评定机制完善,每年公布诚信企业和失信企业黑名单,举报投诉案件结案率达100%(考核要求96%)。
4、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大队、劳动人事仲裁机构建制率都达到100%,有编制、有机构、有人员、有工作职责和任务。
5、昆明市和各县区都设立了农民工工资支付领导小组,协调机制、督查工作开展到位,主体责任、联动机制健全,工资保证金、应急周转金缴存工作开展良好。工资保证金缴存余额13亿,应急周转金0.492亿。
三、合理调节工资收入分配
截至2016年11月,全市共有4227户企业单独开展了工资集体协商并签订了工资专项集体合同,开展区域性工资集体协商并签订合同278份,覆盖企业41409户,开展行业性工资集体协商并签订合同70份,覆盖企业2713户,工资集体协商已覆盖企业46826户,覆盖职工93.8万名。工资集体协商覆盖面达到91%。(考核要求80%)
四、开展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
昆明市工会建会率按照“存量全覆盖、增量进入常态”的管理模式,职工入会率始终保持在 97 %以上(考核要求90%)。建会率 98 %以上(考核要求95%)。25人以上建会企业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委员会建制率达65%(考核要求40%)。省级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园区评选推荐工作已完成,按要求报送候选单位3家。
五、化解劳动关系矛盾纠纷
政府负责、相关部门联动、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共同参与的群体性事件处置机制健全,2016年未发生过大型劳动关系群体事件。
2016年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作全年目标任务已经全部完成,目前各设计单位正在按照考核要求完善台账档案资料。
昆明市总工会
2016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