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届昆明市名匠杯”职业技能竞赛决赛
危险废物仓库管理员赛项技术文件
为保证“第二届昆明市名匠杯”职业技能竞赛决赛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昆明市总工会、共青团昆明市委联合主办《关于举办“第二届昆明市名匠杯”职业技能竞赛的通知》精神制定本技术文件。
一、竞赛地点
(一)开幕式及理论竞赛地点:云南大地丰源环保有限公司
(二)实操竞赛地点:云南大地丰源环保有限公司
二、竞赛目标及原则
(一)目标:利用名匠效应展示名匠风采,通过本次比赛检阅危险废物仓库管理员技术技能水平,在昆明市范围内发现一批技能精湛、职业素质高的技术能手,形成一种学习技能、提高技能的风气,同时为技术能手提供展现和提高自身职业技能的平台。
(二)竞赛原则:本次竞赛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充分考虑内容的综合性、实用性和技能性。
三、竞赛形式内容及要求
(一)竞赛成绩组成
本次危险废物仓库管理员技能竞赛的总成绩由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技能两部分成绩组成,其中理论知识占30%,实际操作占70%。要求参赛选手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完成比赛内容。
(二)理论考试
1、理论知识竞赛要求
(1)考试范围:以最新国家职业标准,国家职业资格仓储管理员高级工及以下所有低级别的操作技能要求和相关理论知识要求为基础,同时结合危险废物仓库管理国家标准。
(2)理论卷面分值100分,占总成绩30%。
(3)试题目类型:判断题、选择题、填空题、简答。
(4)理论考试时限90分钟。
(5)考试方式:采用闭卷笔答方式。
2、考场规则
(1)参赛选手提前10分钟入场,入考前由监考人员查验准考证,经认可后方可进入考场。
(2)参赛选手应按指定座位号入座。
(3)笔试用的笔、纸由监考人员统一发给,选手不得携带任何与考试有关的物品进入考场,并且关闭手机等通讯工具,违反者取消考试资格。
(4)试卷上按考试负责人在考前宣布的规定位置和方式填写准考证号,考卷其他位置不得有任何暗示选手身份的记号或符号,否则试卷作废。
(5)正式开考后迟到10分钟者,一律按自动弃权处理,开考30分钟后方可离开考场,不得在考场周围高声谈论、逗留。
(6)参赛选手应该遵守考场纪律,服从监考人员指挥,选手应保持肃静,不准交头接耳,传递纸条,抄袭他人试卷以及进行其他作弊行为,违反者取消考试资格。
(7)考试过程中有事可向监考人员举手示意,由监考人员负责处理,监考人员对涉及到考题的问题不得有任何解释或暗示行为。
(8)考场中除指定的监考人员外,其他人员(如:官员、新闻记者等)应经领导小组特许并佩带标志方可进入。
(9)考试时间到一律交卷(应连同草稿纸一起上交),否则试卷作废。
(10)考试结束后由监考人员将试卷交保密员,在考场立即密封试卷后移交理论评分人员判卷。
(三)实操考试
1、实际操作比赛项目和要求
1)实际操作比赛项目
(1)试题分值:100分
(2)考试时限:20分钟
2)实际操作要求
详见实际操作试题要求。
四、竞赛命题
(一)竞赛命题
由大赛专家组负责命题,命题工作要求3月25日完成。并在网上公布实操试题样题,各参赛队可从网上下载实操试题样题。
(二)竞赛的命题标准
1、以最新国家职业标准,国家职业资格仓储管理员高级工及以下所有低级别的操作技能要求和相关理论知识要求为基础,同时结合危险废物仓库管理国家标准。
2、适当增加新知识、新技术、新设备、新技能等相关知识。
(三)参考资料
1、《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
2、《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
五、竞赛环境
(一)理论竞赛
考场为标准教室,单人单座,每个考场配备监考2人,考场数最终根据报名参赛选手情况确定。
(二)实操竞赛
竞赛中,参赛选手使用的工具及材料由承办单位统一提供。
六、竞赛程序
(一)参赛选手报到
1、时间:4月13日 15:00~17:00;
2、地点:云南大地丰源环保有限公司(富民县罗免镇高仓村)。
(二)领队会
1、时间:4月13日 15:45~17:00;
2、地点:云南大地丰源环保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
3、人员:各参赛队领队
(三)大赛理论考试
1、时间:4月14日 15:30~17:00;
2、地点:云南大地丰源环保有限公司。
(四)大赛实作考试
1、时间:4月14日 8:00~15:00;
2、地点:云南大地丰源环保有限公司。
备注:以上安排如有调整,请以报到时通知为准。
七、实操竞赛样题
详见实际操作试题要求。
八、竞赛注意事项
1、实操竞赛开始前20分钟,裁判员进入赛场,在各分赛场技术人员协助下对竞赛现场进行相应的检查和调整。按准备清单检查参赛选手准备情况。
2、实操竞赛开始前10分钟,参赛选手凭参赛证、身份证两证齐全进入赛场(各队领队和指导教师均不得进入赛场),进行竞赛前的各项准备工作。竞赛裁判组对参赛选手进行身份检查。
3、竞赛选手抽签决定工位后必须到裁判员处登记。竞赛中工位号不得更换。竞赛选手进入工位后,应认真检查设备、工件、器材、仪器和工具有无损坏、不符或不安全的地方,发现问题应向裁判员报告,以便及时处理。
4、竞赛选手必须严格遵守竞赛场地纪律,不准互相商量和代作。发现顶替代作、替换试题,做标记,请人指点协助等舞弊行为者取消竞赛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5、实操竞赛开始,由竞赛裁判组分发试题,同时开始竞赛计时。竞赛时间时限20分钟。
6、竞赛结束前5分钟,裁判员可以提醒竞赛选手注意时间,竞赛结束铃声响应责令竞赛选手终止答卷或操作。裁判员应认真整理、装订和密封好试卷。竞赛现场工具和材料必须放在原工位处,并将《竞赛工位号记录表》、《竞赛场地情况记录表》和试卷交给竞赛组,并封闭场地。
7、竞赛时间到,立即停止操作,经裁判员检查清点器材、工具、仪器后选手方可退出竞赛场地,选手不得在竞赛场地附近逗留和喧哗。
8、各参赛选手必须严格按操作规程集中精力操作,若出现较严重的安全事故,立即取消竞赛资格。不得做与竞赛无关的事。
9、竞赛过程中,裁判员将考核各位参赛选手的安全文明操作情况。出现违反安全文明操作情况的要做好记录,并在成绩评定中酌情扣分。
10、竞赛期间(包括两批次之间的间隔时间),除大赛组委会成员、竞赛裁判组成员、赛场工作人员外,其余人员一律不得进入竞赛场地。
九、成绩评定
1、参赛选手的成绩评定由竞赛组负责。
2、理论竞赛由竞赛组根据评分标准统一阅卷、评分与记分。
3、操作技能成绩,由现场操作规范和完成时间两部分组成。其中操作规范成绩根据现场实际操作,按照现场操作规范评分标准,依据现场裁判的赛场记录,由竞赛组集体评判成绩;完成时间由实际完成时间确定。
4、参赛选手的最终名次依据理论占(30%)、实操占(70%)的累加成绩排定,当出现成绩相同时,以实操成绩高者名次在前。若仍不能分出名次时,以完成实操用时短者名次在前。
十、申述与仲裁
1、参赛选手对有失公正的检测、评判、奖励,以及对工作人员的违规行为等,均可提出申诉;
2、选手申诉均须通过本代表队领队,及时用书面形式向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委员会要认真负责地受理选手申诉,并将处理意见尽快通知领队;
3、仲裁委员会的裁决为最终裁决,参赛选手不得因申诉或对处理意见不服而停止竞赛,否则按弃权处理。
左键点击下载原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