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届昆明市名匠杯”职业技能竞赛决赛
钳工赛项技术文件
为保证“第二届昆明市名匠杯”职业技能竞赛决赛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昆明市总工会、共青团昆明市委联合主办《关于举办“第二届昆明市名匠杯”职业技能竞赛的通知》精神制定本技术文件。
一、竞赛地点
(一)开幕式及理论竞赛地点:云南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二)实操竞赛地点:云南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二、竞赛目标及原则
(一)目标:利用名匠效应展示名匠风采,通过本次比赛检阅钳工技术技能水平,在昆明市范围内发现一批技能精湛、职业素质高的技术能手,形成一种学习技能、提高技能的风气,同时为技术能手提供展现和提高自身职业技能的平台。
(二)竞赛原则:本次竞赛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充分考虑内容的综合性、实用性和技能性。
三、竞赛形式内容及要求
(一)竞赛成绩组成
本次电焊工技能竞赛的总成绩由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技能两部分成绩组成,其中理论知识占30%,实际操作占70%。要求参赛选手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完成比赛内容。
(二)理论考试
1、理论知识竞赛要求
(1)考试范围:以国家钳工职业标准基本要求和高级钳工相关要求为准,以本职业专业知识为主,机械基础知识为辅。其中专业知识占70%,机械基础知识占30%。。
(2)理论卷面分值100分,占总成绩30%。
(3)试题目类型:单项选择题、判断题。
(4)理论考试时限120分钟。
(5)考试方式:采用闭卷笔答方式。
2、考场规则
(1)参赛选手提前10分钟入场,入考前由监考人员查验准考证,经认可后方可进入考场。
(2)参赛选手应按指定座位号入座。
(3)笔试用的笔、纸由监考人员统一发给,选手不得携带任何与考试有关的物品进入考场,并且关闭手机等通讯工具,违反者取消考试资格。
(4)试卷上按考试负责人在考前宣布的规定位置和方式填写准考证号,考卷其他位置不得有任何暗示选手身份的记号或符号,否则试卷作废。
(5)正式开考后迟到10分钟者,一律按自动弃权处理,开考30分钟后方可离开考场,不得在考场周围高声谈论、逗留。
(6)参赛选手应该遵守考场纪律,服从监考人员指挥,选手应保持肃静,不准交头接耳,传递纸条,抄袭他人试卷以及进行其他作弊行为,违反者取消考试资格。
(7)考试过程中有事可向监考人员举手示意,由监考人员负责处理,监考人员对涉及到考题的问题不得有任何解释或暗示行为。
(8)考场中除指定的监考人员外,其他人员(如:官员、新闻记者等)应经领导小组特许并佩带标志方可进入。
(9)考试时间到一律交卷(应连同草稿纸一起上交),否则试卷作废。
(10)考试结束后由监考人员将试卷交保密员,在考场立即密封试卷后移交理论评分人员判卷。
(三)实操考试
1、考试形式:采用现场实际操作方式,按图纸要求完成试件加工,实操竞赛成绩满分共100分(其中工件质量满分90分,选手在安全文明生产、规范操作方面的现场表现得分满分10分),占总成绩的70%。
2、考试时长:360分钟。
3、试题为组合件,其重点如下
(1)制作组合几何图形的配合零件,并达到较高的配合精度;
(2)工具钳工的基本功;
(3)理解图纸、编制工艺的能力;
(4)控制尺寸公差、形位公差能力;
(5)合理使用各种工、量、刃具,并熟练使用各种量具,选用适当的测量方法保证其工件的测量。
(6)设备、工、量具的使用及安全文明生产在实际操作竞赛过程中进行考查,不单独命题。
4、考场规则
(1)实操竞赛参赛选手提前30分钟开始进行选手检录、工位抽签;选手提前15分钟内进入赛场。
(2)竞赛正式开始以现场裁判长哨声为准,选手开始进行加工。
(3)竞赛结束以现场裁判长哨声为准。竞赛结束哨声响后,选手应在3分钟内将赛件、赛件图样及其它规定的物品交至指定地点,并经参赛选手签字确认,选手每晚提交1分钟(不足1分钟计)扣除实操竞赛成绩1分,最多延时提交界限为3分钟内,超过者不计成绩。参赛选手在提交赛件时应进行必要的清理,提交时由选手与现场裁判签字确认。裁判长对赛件进行加密并在指定位置做好标记,以便检验和评分。
(4)竞赛过程中,因参赛选手违规操作和工艺制定不当,对机床、夹具造成损坏,经裁判员判定,视情节轻重,做扣分直至终止竞赛的处理,并由参赛选手承担相应的赔偿。
(5)如果参赛选手提前结束竞赛,应举手向裁判员示意提前结束加工。竞赛终止时间由裁判员记录在案,参赛选手提前结束竞赛后不得再进行任何加工,除特殊情况经裁判长同意外,也不得离开竞赛现场。
(6)其它事项
●选手在比赛期间不得携带手机、照相机、录像机等设备;
●不得携带和使用U盘等任何电子存储设备;
●在比赛中使用违规物品将取消成绩。
●正式比赛期间,选手有问题只能向现场裁判或裁判长反映;
●选手在比赛现场着装必须满足安全防护的要求(防护镜、安全鞋、防护服、防护手套),安全防护用品的佩戴必须符合操作规范。
四、竞赛命题
(一)竞赛命题
由大赛专家组负责命题,命题工作要求3月17日完成。并在网上公布实操试题样题,各参赛队可从网上下载实操试题样题。
(二)竞赛的命题标准
1、以最新国家职业标准《钳工国家职业标准》、《高级工具钳工技术》高级工及以下所有低级别的操作技能要求和相关理论知识要求为基础。
2、适当增加新知识、新技术、新设备、新技能等相关知识。
(三)参考资料:
1、机械工人职业技能培训教材《高级工具钳工技术》(机械工业出版社出版,书号:01679);
2、机械工人职业技能培训教材《工具钳工技能鉴定考核试题库》(机械工业出版社出版,书号:02285);
3、国家职业资格培训教程《机械基础》(高级)(机械工业出版社出版,书号:18233);
4、机械工人职业技能培训教材《机械基础技能鉴定考核试题库》(机械工业出版社出版,书号:06734);
5、全国职工职业技能大赛优秀操作技法实战演练(钳工篇)(机械工业出版社出版,书号:17486)。
五、竞赛环境
(一)理论竞赛
考场为标准教室,单人单座,每个考场配备监考2人,考场数最终根据报名参赛选手情况确定。
(二)实操竞赛
1、竞赛设备
序号 | 名称 | 规格 | 备注 |
1 | 钻床 | Z4016 | |
2 | 台虎钳 | ||
3 | 钳工桌 | ||
4 | 砂轮机 |
备注:1、钳工工作台高度应符合要求,并对特殊情况应备有脚踏板。
2、赛场台钻的配备数量应不低于每5人1台的要求。
2、推荐(自备)工具清单
序号 | 名 称 | 规 格 | 精 度 | 数 量 | 备 注 |
1 | 高度游标卡尺 | 0—300 | 1 | ||
2 | 游标卡尺 | 0—150 | 1 | ||
3 | 量块 | 83(总块数) | 1 | ||
4 | 外径千分尺 | 0~25 | 1级 | 1 | |
5 | 外径千分尺 | 25~50 | 1级 | 1 | |
6 | 外径千分尺 | 50~75 | 1级 | 1 | |
7 | 外径千分尺 | 75~100 | 1级 | 1 | |
8 | 外径千分尺 | 100~125 | 1级 | 1 | |
9 | 杠杆百分表 | 0~0.8 | 刻度值0.01 mm | 1 | |
10 | 万能角度尺 | 0°~320° | 刻度值2′ | 1 | |
11 | 百分表 | 0-5mm | 刻度值0.01 mm | 1 | |
12 | 刀口尺 | 125 | 1级 | 1 | |
13 | 刀口角尺 | 自定 | 1级 | 1 | |
14 | 塞尺 | (0.02—1) | 1 | I型 | |
15 | 芯棒 | φ8×30 | 按图样精度要求制造 | ||
16 | 芯棒 | φ10×30 | 按图样精度要求制造 | ||
17 | 芯棒 | φ12×30 | 按图样精度要求制造 | ||
18 | 平板 | 300×300 | 1级 | 1 | |
19 | 磁性表座 | 1 | |||
20 | 90°V形铁 | 自定 | 1 | ||
21 | 钢板尺 | 150 | 1 | ||
22 | 铜棒 | φ10×100 | 1 | ||
23 | 什锦整形锉 | 自定 | |||
24 | 锉刀 | 自定 | |||
25 | 直柄麻花钻 | 自定 | Φ3—φ15 | ||
26 | 铰刀 | φ8 | H7 | 机用或手用均可 | |
27 | 铰刀 | φ10 | H7 | 机用或手用均可 | |
28 | 铰刀 | φ12 | H7 | ||
29 | 手锯 | 自选 | 1 | ||
30 | 锯条 | 自选 | |||
31 | 划规 | 自选 | 1 | ||
32 | 划针 | 自选 | 1 | ||
33 | 样冲 | 自选 | 1 | ||
34 | 手锤 | 自选 | 1 | ||
35 | 中心钻 | 自选 | |||
36 | 活铰手(铰杠) | 1 | |||
37 | 平垫铁 | 自选 | |||
38 | 压板及螺栓 | 自选 | |||
39 | 錾子 | 自选 | |||
40 | 软钳口 | 1 | |||
41 | 锉刀刷 | 1 | |||
42 | 毛刷 | 1 | |||
43 | 活板手 | 自定 | 1 | ||
44 | 带函数计算器 | 1 | |||
45 | 防护眼镜 | 1 | |||
46 | 红丹粉 | ||||
47 | 平口钳 | 自定 | 1 |
3、毛坯及材料
竞赛中,参赛选手使用的毛坯由组委会统一提供,每人1套。
六、竞赛程序
(一)参赛选手报到
1、时间:4月13日 13:00~15:00;
2、地点:云南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昆明市龙泉路704号)数控实训中心。
(二)领队会
1、时间:4月13日 15:00~15:30;
2、地点:学院行政楼2楼会议室;
3、人员:各参赛队领队
(三)大赛理论考试
1、时间:4月13日 15:00~17:00;
2、地点:学院新教学楼考场。
(四)来宾报到
1、时间:4月14日 8:00~8:30;
2、地点:学院1栋大厅。
(五)大赛开幕式
1、时间:4月14日 8:30~9:00;
2、地点:学院1栋1楼阶梯教室。
(六)大赛实作考试
1、时间:4月14日 9:30~15:30;
2、地点:学院钳工实训中心。
备注:以上安排如有调整,请以报到时通知为准。
七、实操竞赛样题
八、竞赛注意事项
1、实操竞赛开始前30分钟,裁判员进入赛场,在技术人员协助下对竞赛设备进行相应的检查和调整。按准备清单检查参赛选手的刀具、检具、工具、附件、毛坯准备情况。
2、实操竞赛开始前10分钟,参赛选手凭参赛证、身份证两证齐全进入赛场(各队领队和指导教师均不得进入赛场),进行竞赛前的各项准备工作。竞赛裁判组对参赛选手进行身份检查。
3、实操竞赛开始,由竞赛裁判组分发图纸,同时开始竞赛计时。竞赛时间为360分钟,包括准备时间和加工时间等。
4、竞赛结束前10分钟,裁判员提示参赛选手竞赛结束,各参赛选手应准备停止加工,并准备开始进行设备的相关清理工作。
5、竞赛时间到,赛场进行统一断电。经裁判员检查许可后,参赛选手才允许离开竞赛场地。
6、参赛选手完成加工,决定交卷时,应提请裁判员到工位处收取工件,提交所编写的卡片,由竞赛裁判员在工件、卡片的适当位置写上工件编号。同时,参赛选手在裁判员记录的竞赛情况记录表上签字确认,并用密封纸对以上实物和文件进行密封,装入专用密封袋。
7、各参赛选手必须严格按钳工操作规程进行操作,若出现较严重的安全事故,如撞刀、加工过程中工件掉落等情况,立即取消竞赛资格。
8、竞赛过程中,裁判员将考核各位参赛选手的安全文明操作情况和加工工艺应用情况。出现违反安全文明操作情况的要做好记录,并在成绩评定中酌情扣分。
9、竞赛过程中,参赛选手不能更换毛坯,也不能相互借用工夹量具。各参赛选手相互间不能走动、交谈。
10、竞赛过程中出现设备故障等设备问题,应提请裁判员和赛场技术人员到工位处确认原因。对于因为设备故障而耽搁的时间,由裁判员将该选手的竞赛时间酌情后延。
11、竞赛期间(包括两批次之间的间隔时间),除大赛组委会成员、竞赛裁判组成员、赛场工作人员外,其余人员一律不得进入竞赛场地。
九、成绩评定
1、参赛选手的成绩评定由竞赛组负责。
2、理论竞赛由竞赛组根据评分标准统一阅卷、评分与记分。
3、操作技能成绩,由现场操作规范和试件加工质量两部分组成。其中操作规范成绩根据现场实际操作,按照现场操作规范评分标准,依据现场裁判的赛场记录,由竞赛组集体评判成绩;试件质量依据评分标准,根据检测设备的实际检测结果,进行客观评判、计分。
4、参赛选手的最终名次依据两项成绩的累加成绩排定,当出现成绩相同时,又必须排出名次时,须计算小分。先比较操作技能成绩,以成绩高者名次在前;若还不能分出先后,再比较理论知识成绩,成绩高者名次在前;若仍不能分出先后,取相同名次。
十、申述与仲裁
1、参赛选手对有失公正的检测、评判、奖励,以及对工作人员的违规行为等,均可提出申诉;
2、选手申诉均须通过本代表队领队,及时用书面形式向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委员会要认真负责地受理选手申诉,并将处理意见尽快通知领队;
3、仲裁委员会的裁决为最终裁决,参赛选手不得因申诉或对处理意见不服而停止竞赛,否则按弃权处理。
十一、安全操作规程
(一)安全操作规程
1、工作前将劳保用品穿戴整齐,并检查所使用工具是否齐全可靠。
2、在同一工作台两边錾削工件时,中间应放防护网,单面工作台要有一面靠墙,工作台上不准放置任何东西。
3、使用活扳子时,开口要适当,不得用力过猛,10号以下的不准加套管,以防过力损坏工具。
4、使用手锯、锉刀、刮刀时要精神集中,工件一定要卡牢,铁屑不得用嘴吹、手摸,应使用专用工具清扫。
5、使用手持电动工具时,要看清铭牌,检查电源和用具电压是否相符,并接好地线,戴好绝缘手套。
6、使用油类和易燃物时,要严禁烟火,工作完后及时清理现场。
7、工作场地保持清洁、整齐有序,不准乱放各种物品。
8、使用手锤严禁戴手套,手柄不得有油污,锤头装有背楔。
9、安装对孔机件时,严禁将手伸进孔内。
(二)钻床安全操作规程
1、使用前应检查各部件是否完好,各润滑部位必须加油,钻头直径不得超过铭牌规定。
2、钻头和工件要装卡牢固可靠,装卸钻头要用专门钥匙,不得乱剔。变速时必须停车。
3、操作时严禁戴手套,女工戴好女工帽,袖口要扎紧,工件要垫平卡牢。
4、不准用手摸旋转的钻头和其它运动部件,车未停稳,禁止用手制动,变速时必须停车。
5、铁屑清除用刷子和钩子,不准用手直接处理。
6、小工件钻孔要将工件紧好,禁止用手拿着工件加工。
7、钻孔排屑困难时,进钻和退钻应反复交替进行。
8、钻孔时要戴好防护眼镜,用完后将电源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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