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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昆明市总工会 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 昆明市总工会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7-04-24 10:19:00 来源:昆明市总工会 ]

昆明市总工会是经费独立的人民团体,执行《工会会计制度》,经费来源主要是各单位按职工工资总额2%向工会拨缴并按规定由市级工会留成的工会经费。市级财政对市总工会的拨款主要分为三类:一是项目经费,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工作安排和有关会议精神,市级财政每年安排我单位部分项目经费,主要用于开展市级劳模生活困难补助和特殊困难帮扶、“安康杯”技能竞赛、职工技能提升活动经费等,二是市级财政补助基本医疗保险、医疗统筹、养老保险等在职在编人员经费,三是市级财政下拨昆明市总工会后转拨给昆明市工人文化宫、昆明市总工会职工学校的人员经费。部门预算报表仅反映了这三类财政拨款经费。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昆明市总工会是中共昆明市委与省总工会领导下的昆明市各级工会的领导机关和代表机关,是职工自愿结合的工人阶级的群众组织,是市委、市政府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其机关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根据市委、市政府、省总工会的中心工作和党的工运方针,研究制定各个时期昆明市工会工作的方针和任务,指导全市各级工会工作。

2.依照法律和《中国工会章程》,定期向昆明市工会代表大会、全委会报告工作;组织和指导全市各级工会认真履行工会的职能;贯彻执行市工会代表大会的决议,开展工会的各项业务工作;根据各产业工会及基层工会的意见和要求,解决需要由市总工会与有关党政方面协商解决的问题。

3.对涉及职工利益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向市委、市政府反映职工群众的思想动态、愿望和要求,并提出建议和意见;参与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的制定;对侵犯职工合法权益的重大事件进行调查并提出处理意见,依法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4.负责工运理论政策的调研,组织对工会工作中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为全市各级工会提供理论政策服务;监督检查《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的贯彻执行;指导各级工会自身改革和建设。

5.代表和组织职工参与我市经济社会事务管理;指导企事业单位落实职工民主管理各项权利,坚持和完善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制定加强职工民主管理的具体政策和意见并监督实施;指导企业工会与企业建立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制度。

6.会同有关部门对贯彻《劳动法》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与劳动行政部门和企业方代表建立劳动关系协商机制,共同研究解决劳动关系方面的重大问题;参与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指导各级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委员会的建设,协调劳动关系,调解劳动争议,为职工及基层工会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和法律帮助;受理职工的来信来访;配合有关部门处理在职工群众中发生的突发性事件。

7.负责全市工会的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协助各县(市)区委和市级有关部、委、办、局(公司)党委(党组、党工委)管理工会干部;协同有关部门研究制订全市工会干部的管理制度和教育培训规划,并组织实施。

8.教育职工增强主人翁责任感,提高职工的思想道德和科技文化业务素质,建设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职工队伍;组织、发动职工投身改革和现代化建设,开展经济技术创新活动和劳动竞赛、合理化建议、技术革新、技术攻关、技术协作、发明创造等活动。

9.会同有关部门监督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法律、法规的实施;协助企业搞好职工安全生产、职业卫生的教育,参与职工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

10.负责全市工会经费的收支核算,工会专项资金的筹措、使用、管理、审查和审计工作;负责全市工会事业的指导协调工作,研究制订兴办和管理工会事业的有关政策和规定;管理工会财产,监督财经法规的贯彻执行和工会经费的合理使用。

11.承担市社会主义劳动竞赛委员会及其办公室的日常工作,组织评选推荐全国、省、市劳模。承担市劳模协会的具体工作。

12.承担全国总工会或省总工会委托的外国工会、港澳台工会友好往来方面的任务。

13.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工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17年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突出抓好思想引领工作,始终坚持正确政治方向。一是坚持把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二是深入贯彻落实陈豪书记在省总工会调研时的讲话精神,团结带领全市广大职工群众,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为谱写好中国梦昆明篇章发挥工人阶级主力军作用。

2.突出抓好素质提升工作,全面提升职工素质技能。一是切实加强昆明职工开放学院以及“三网络一平台”建设力度,全面提升培训实效,培养造就大批适应时代要求、满足企业需要的高技能人才。二是围绕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持之以恒开展“72行大练兵、360行出状元”技术技能竞赛活动以及“昆明工匠”选树活动,切实提高企业和职工的参与率、受益面。三是紧紧围绕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政策措施,紧扣打造昆明工业经济升级版主题,广泛开展技术革新、发明创造、合理化建议等职工技术创新活动。

3.突出抓好帮扶服务工作,促进困难职工解困脱困。一是加快帮扶服务中心转型升级,把经常性服务与项目式、订单式服务结合起来,加快构建服务职工工作新格局。二是切实抓好“工惠卡”的推行和管理工作,推动全市工会会员信息逐步实现实名制管理,加快培育覆盖全市的“会员商圈”,不断提高“工惠卡”的实用性和“含金量”。三是分类做好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工作,按照“突发困难及时帮、突出困难重点帮”的工作原则,努力让广大困难职工尽早实现解困脱困。四是围绕下岗失业人员、农村富余劳动力等群体的就业创业需求,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职业培训和技能培训,推动就业和创业。

4.突出抓好基层基础工作,大力健全建强基层组织。一是继续深化基层工会组织建设落实年活动,加快构建纵横交织的网络化组织体系,努力扩大工会对新产业、新业态、新领域的覆盖面。二是加大行业工会建设力度,积极推动商贸、餐饮、物流、旅游、保安等行业建立行业工会,并以此带动经济功能区、专业市场、商业街区等区域性工会组建。三是按照“六有”、“六好”标准,广泛开展“星级职工之家”、“模范职工之家”创建活动,努力打造一批组织健全、维权到位、职工信赖的“品牌工会”、“特色工会”。四是坚持把更多的工会资源向基层倾斜,切实帮助基层工会解决好人员配备不齐、经费保障不足等问题。

5.突出抓好自身建设工作,确保工会改革稳妥推进。一是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党的群团工作工作会议精神,按照保持和增强“三性”、克服“四化”等要求,不断探索改进管理模式、运行机制、工作方式,积极稳妥推进工会组织改革。二是加大工会干部培训力度,提高工会干部做好新形势下职工群众工作的能力水平。三是积极推进工会“互联网+”行动计划,形成网上网下深度融合、互联互动的工作格局,实现工作管理模式、服务职工模式的转型升级。


二、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昆明市总工会编制2017年部门预算,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考察云南重要指示精神,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发、共享五大发展理念,按照“统筹兼顾,保证重点;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真实合法,精细高效”的预算编制原则,把服务职工、服务基层、服务工会全局工作贯穿财务工作始终,提高预算管理科学化、精细化水平。提升预算编制质量,优化预算支出结构,提高预算支出绩效,促进预算公开透明,切实提高预算管理的完整性、有效性、规范性、科学性和可执行性。基本支出按人员定额测算,项目支出根据工作任务和工作目标测算。


三、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2017年部门预算编报的单位共2 个,分别是昆明市总工会、昆明市总工会职工学校。其中:财政部分供给单位2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1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1个。部门在职人员编制128人,其中:行政编制51人,工勤编制10人,事业编制67人。编制2017年部门预算时,在职实有101人,全部为财政部分供养人员。离退休人员88人,其中:离休7人,退休81人。


四、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2017年昆明市总工会财政拨款收入2116.63万元,其中,本年收入2116.63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0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836.63万元,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280.00万元。

2017年部门预算总支出2116.6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29.83万元,占总支出的77.00%,项目支出486.80万元,占总支出的23.00%。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一般公共服务-群众团体事务”支出1991.18万元,主要反映社会保障缴费、厂务公开、市级劳模生活困难补助和特殊困难帮扶、和谐企业(园区)评选、“安康杯”技能竞赛、职工技能提升活动、昆明市工人文化宫解困过渡期人员经费补助、昆明市工人疗养院运行经费等支出;“教育-成人教育”支出125.45万元,主要反映昆明市总工会职工学校办学运行经费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用于保障昆明市总工会机关、下属事业单位昆明市工人文化宫、昆明市总工会职工学校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629.83万元,包括社会保障缴费等工资福利支出330.1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20.25%;包括医疗统筹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67.20万元,占基本支出的4.12%;转拨昆明市工人文化宫解困过渡期人员经费补助1232.5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5.63%。与上年对比,减少了133.25万元,主要是上年补交了2014年10月以来的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用于保障昆明市总工会机关、下属事业单位昆明市总工会职工学校、昆明市工人疗养院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86.80万元,如积极构建教育培训体系80.00万元、市级劳模生活困难补助和特殊困难帮扶及劳模管理72.80万元、开展百万职工百工种的岗位技术练兵30.00万元、 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经费5.00万元、“安康杯”技能竞赛经费9.00万元、昆明市总工会职工学校运行经费80.00万元、昆明市工人疗养院运行经费200.00万元等。与上年对比,增加了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200.00万元,主要是昆明市工人疗养院运行经费纳入项目经费管理。

(三)关于昆明市总工会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预算情况说明

由于财政对昆明市总工会没有行政经费补助,因此,昆明市总工会2017年财政预算中的“三公经费”为零。

(四)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情况

因昆明市总工会机关无财政安排的行政经费预算,故机关行政运行经费为零。

(五)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昆明市总工会2017年部门预算“安康杯”技能竞赛经费为9万元,其中安全生产宣传材料印刷制作费4万元。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2017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的通知》(云政办〔2017〕19号),上述项目不再属于政府采购项目,在编制2017年部门预算时已列入政府采购项目的安全生产宣传材料印刷制作费4万元在执行预算时不再作为政府采购项目。

(六)关于昆明市总工会2017年项目支出绩效情况的说明

昆明市总工会 2017 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及绩效评价的项目7 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04.00万元,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280.00万元。

五、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群众团体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昆明市总工会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群众团体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昆明市总工会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七)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群众团体事务(款)厂务公开(项):反映昆明市总工会厂务公开方面的支出。

(八)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群众团体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昆明市总工会所属事业单位昆明市工人文化宫的基本支出。

(九)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群众团体事务(款)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项):指昆明市总工会除上述项目外,开展其他用于群众团体事务方面的专门性工作任务的项目支出,如“安康杯”技能竞赛经费等。

(十)教育支出(类)成人教育(款)其他成人教育支出(项):反映昆明市总工会所属事业单位昆明市总工会职工学校举办函授、自学考试等成人教育方面的支出。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附件:

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表(昆明市总工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