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 昆明市总工会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二部分 昆明市总工会2018年部门预算表
一、附表目录
二、封面
三、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五、基本支出预算表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七、收支总表
八、收入总表
九、支出总表
十、“三公”经费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表
十一、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十二、单位基本信息表
十三、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十四、政府采购预算表
昆明市总工会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昆明市总工会是中共昆明市委与省总工会领导下的昆明市各级工会的领导机关和代表机关,是职工自愿结合的工人阶级的群众组织,是市委、市政府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其机关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根据市委、市政府、省总工会的中心工作和党的工运方针,研究制定各个时期昆明市工会工作的方针和任务,指导全市各级工会工作。
2.依照法律和《中国工会章程》,定期向昆明市工会代表大会、全委会报告工作;组织和指导全市各级工会认真履行工会的职能;贯彻执行市工会代表大会的决议,开展工会的各项业务工作;根据各产业工会及基层工会的意见和要求,解决需要由市总工会与有关党政方面协商解决的问题。
3.对涉及职工利益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向市委、市政府反映职工群众的思想动态、愿望和要求,并提出建议和意见;参与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的制定;对侵犯职工合法权益的重大事件进行调查并提出处理意见,依法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4.负责工运理论政策的调研,组织对工会工作中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为全市各级工会提供理论政策服务;监督检查《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的贯彻执行;指导各级工会自身改革和建设。
5.代表和组织职工参与我市经济社会事务管理;指导企事业单位落实职工民主管理各项权利,坚持和完善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制定加强职工民主管理的具体政策和意见并监督实施;指导企业工会与企业建立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制度。
6.会同有关部门对贯彻《劳动法》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与劳动行政部门和企业方代表建立劳动关系协商机制,共同研究解决劳动关系方面的重大问题;参与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指导各级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委员会的建设,协调劳动关系,调解劳动争议,为职工及基层工会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和法律帮助;受理职工的来信来访;配合有关部门处理在职工群众中发生的突发性事件。
7.负责全市工会的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协助各县(市)区委和市级有关部、委、办、局(公司)党委(党组、党工委)管理工会干部;协同有关部门研究制订全市工会干部的管理制度和教育培训规划,并组织实施。
8.教育职工增强主人翁责任感,提高职工的思想道德和科技文化业务素质,建设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职工队伍;组织、发动职工投身改革和现代化建设,开展经济技术创新活动和劳动竞赛、合理化建议、技术革新、技术攻关、技术协作、发明创造等活动。
9.会同有关部门监督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法律、法规的实施;协助企业搞好职工安全生产、职业卫生的教育,参与职工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
10.负责全市工会经费的收支核算,工会专项资金的筹措、使用、管理、审查和审计工作;负责全市工会事业的指导协调工作,研究制订兴办和管理工会事业的有关政策和规定;管理工会财产,监督财经法规的贯彻执行和工会经费的合理使用。
11.承担市社会主义劳动竞赛委员会及其办公室的日常工作,组织评选推荐全国、省、市劳模。承担市劳模协会的具体工作。
12.承担全国总工会或省总工会委托的外国工会、港澳台工会友好往来方面的任务。
13.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工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编制2018年部门预算单位共2个, 分别是昆明市总工会、昆明市总工会职工学校,为财政部分供给单位。
(三)重点工作概述
一是着力加强思想引领,积极推动党的十九大精神进基层一线、进企业班组、进职工群众,团结带领全市广大职工听党话、跟党走,不断巩固党执政的阶级基础和群众基础。二是着力提升职工素质,立足昆明发展实际,对接企业用工需求,凝聚相关部门合力,加快培养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劳动者大军;深入开展“72行大练兵·360行出状元”技术技能竞赛、“五小”岗位创新等品牌活动,积极选树劳动模范、昆明工匠等先进典型,团结带领广大职工为昆明经济社会建设建功立业。三是着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紧扣广大职工对美好生活的需求,继续做好困难救助、爱心帮扶、就业援助等工作,切实维护好职工的劳动就业、收入分配、安全健康、民主政治等各项权益,让广大职工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四是着力推进工会改革。牢牢扭住《昆明工会改革实施方案》确定的目标任务,积极破解工会工作“与大局脱节”、“与群众脱离”等问题,不断提升工会组织的凝聚力和感召力。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昆明市总工会是经费独立的人民团体,执行《工会会计制度》,经费来源主要是各单位按职工工资总额2%向工会拨缴并按规定由市级工会留成的工会经费。市级财政对市总工会的拨款主要分为三类:一是在职在编人员经费,二是部分项目经费,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工作安排和有关会议精神,市级财政每年安排我单位部分项目经费,主要用于开展市级劳模生活困难补助和特殊困难帮扶、“安康杯”技能竞赛、职工技能提升活动经费、昆明市困难职工帮扶中心送温暖资金、昆明市农民工维权中心资金、发放市属特困企业困难职工生活困难补助费等,三是市级财政下拨昆明市总工会后转拨给昆明市工人文化宫、昆明市总工会职工学校的人员经费。部门预算报表仅反映了这三类财政拨款经费。
我部门编制2018年部门预算单位共2个, 分别是昆明市总工会、昆明市总工会职工学校。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0个;部分供给单位2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部分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1个。截止2017年11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28人,其中:行政编制 61人,事业编制67人。在职实有99人,其中:财政全供养 86人,财政部分供养13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 93人,其中:离休 7人,退休 86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18年部门财务总收入 3992.0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3912.04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80.0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18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 3992.04万元,其中:本年收入3992.04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912.04万元(本级财力3912.04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80.00万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3992.04万元。本级财力安排支出 3992.0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076.94万元,项目支出915.10万元。
(一)本级财力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支出分别列:
“20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9(群众团体事务)”支出3716.06万元,主要反映厂务公开、市级劳模生活困难补助和特殊困难帮扶、和谐企业(园区)评选、“安康杯”技能竞赛、职工技能提升活动、帮扶中心送温暖资金、昆明市农民工中心维权资金、昆明市工人文化宫解困过渡期人员经费补助、昆明市总工会人员经费等支出;
“205(教育)-04(成人教育)”支出117.65万元,主要反映昆明市总工会职工学校办学运行经费支出;
“221(住房保障支出)- 02(住房改革支出)”158.33万元,主要反映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昆明市总工会机关在职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二)本级财力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分组:
“301(工资福利支出)”1797.9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77.99万元,项目支出20.00万元),主要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302(商品和服务支出)”1377.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97.00万元,项目支出80.00万元),主要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30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817.0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5万元,项目支出815.10万元),主要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昆明市总工会2018年部门预算不涉及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
(二)与中央配套事项
昆明市总工会2018年部门预算不涉及有与中央配套相关事项。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昆明市总工会2018年部门预算不涉及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六、“三公”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18年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0万元,与上年财政拨款预算数0万元相比无增减,其中: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0万元相比无增减;2.公务接待费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0万元相比无增减;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0万元相比无增减。
七、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昆明市总工会2018年无财政拨款安排的政府采购预算。
八、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基本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2018年本级财力安排昆明市总工会3076.94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447.11万元,增减变化的原因主要是:昆明市总工会机关在职人员工资从2018年起纳入市级财政预算安排统发。
(二)项目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2018年本级财力安排昆明市总工会项目支出915.10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428.30万元,增减变化的原因主要是:
昆明市困难职工帮扶中心送温暖资金、昆明市农民工维权中心资金、发放市属特困企业困难职工生活困难补助费2017年以前由市财政局代编未列入我会编制预算,从2018年起纳入我会部门预算编制。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基本支出: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支出,其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3.项目支出:是指行政单位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2018年本级财力安排昆明市总工会机关列在“商品和服务支出-交通费-其他交通费用”下的公务交通补贴84.30万元,占基本支出的2.74%;其余的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安排0万元,与上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0万元对比,没有变化。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鉴于截至2017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17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7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17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