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谐企业评选工作经费)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单位基本情况
昆明市总工会成立于1927年5月1日,是中共昆明市委与省总工会领导下的昆明市各级工会的领导机关和代表机关,是职工自愿结合的工人阶级的群众组织,是市委、市政府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在过去的87年的历史中,昆明市总工会在党的领导下,团结带领广大职工,为昆明的解放和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很好完成了党交给的任务。市总工会现内设11个部室及机关党委、老干办、7个产业工会,是一支政治强、业务精、纪律严、作风正、效率高的工会干部队伍。多年来,在市委和省总的正确领导下,我会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中,充分发挥工会组织的积极作用。
(二)项目基本情况
2009年,中共昆明市委、昆明市人民政府下发了《关于创建和谐企业的实施意见》(昆通〔2009〕10号),成立以市委、市政府有关领导同志为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昆明市和谐企业创建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总工会),将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创建活动纳入并作为和谐企业创建活动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在全市全面开展和谐企业创建工作。
1.项目绩效目标
项目绩效总目标:
创建和谐企业是一项系统工程,也是一项长期、紧迫而艰巨的任务。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按照“以人为本,科学发展;诚信经营,业绩优良;管理科学,技术进步;循环发展,环境友好;安全稳定,团结协作;关系协调,安居乐业”的总体目标,有计划、分阶段实施。创建和谐企业的分阶段主要目标是:
到2012年,产业结构和产品结构不断升级,企业管理和科技创新实现较大突破。法制建设更加完善,劳动关系更加和谐。各类企业都要做到:经营管理者依法经营管理,职工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障和维护,分配关系进一步改善,企业职工和经营管理者的积极性得到充分发挥,职工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100%;职工基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参保率达到100%;离退休人员得到妥善安置;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效预防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年度未发生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规模以上企业万元增加值能耗比“十五”末降低10%。
到2020年,各类企业领导班子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不断增强,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和战斗堡垒作用进一步发挥;企业文化建设不断加强,拥有一支具有开拓创新精神的经营管理者队伍和“四有”职工队伍;形成企业发展、分配公平、文化先进、经营管理人员与职工群众关系融洽、劳动关系和谐、职工队伍稳定的良好氛围;企业各项管理制度健全、机制完善、运营高效、发展协调、充满内在活力;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企业取得明显成效,节能降耗,循环发展,环境优良。
项目绩效阶段性目标:
2017年,继续推进我市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作,通过云南省州市综合考评昆明市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作,于2017年6月前完成。2017年,完成云南省总工会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合理调节工资收入分配目标任务,于2017年12月前完成。2017年,加强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建设,联合三方四家推动市政府出台《昆明市加强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的若干规定》,成立昆明市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并开展相关工作,于2017年12月前完成。
2.项目年度预算绩效目标、绩效指标设定情况
(一)项目年度预算绩效目标。2017年财政拨付专款10万元,按照2017年昆明市总工会党组会议审批该经费使用用途,合理、客观、严格使用专项资金。
(二)绩效指标设定情况。昆明市和谐企业(园区)评选工作经费设定具有以下特征:
①明确性、具体性。即昆明市和谐企业创建办公室制定了市级和谐企业创建内容和考核评价标准,按照《昆明市和谐企业(社会责任)评价指标体系(试行)》中的考核指标分值,共计100分。
②可量化性。即2017年年底考核按百分制进行考核。
③可实现性。即完成昆明市省级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园区推荐评选工作。
④实际性、现实性。即昆明市和谐企业创建工作的开展从客观实际出发,有效的维护职工权益、促进企业发展、维护社会稳定。
⑤有时限性。于2017年12月前完成。
二、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绩效评价原则、考评内容及评价体系(附表1)、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附表2)
1.创建和谐企业的基本原则。
(1)突出重点,有序推进。从现阶段实际出发,以企业劳动关系和谐、环境关系和谐、社会关系和谐为核心,以解决广大职工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重点创建内容,坚持先易后难,积极稳妥地组织各企业,在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创建活动的基础上开展和谐企业创建活动,逐步扩大创建覆盖面,完善创建内容和工作机制。将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创建活动纳入并作为和谐企业创建活动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使两者紧密结合、相互衔接、相互促进、相得益彰。
(2)公开公平,加强引导。客观真实反映企业和谐程度的现状,使创建过程和结果公开、透明,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加强政策引导,逐步建立多层次的激励体系,引导和鼓励企业积极开展创建活动。
(3)注重实效,促进发展。认真学习借鉴发达地区先进经验,紧密结合昆明实际进行制度创新,促进企业内部、企业与社会、企业与政府和谐。注重创建过程,加强服务和督查,着眼于解决影响当前企业改革发展稳定的突出问题。把完善工作制度、健全评价和激励机制贯穿于创建活动全过程,不断提高企业竞争力与和谐度,完成国有企业改革目标任务,促进企业全面发展。
2. 考评内容和评价体系。
市级和谐企业创建内容和考核评价标准,按照《昆明市和谐企业(社会责任)评价指标体系(试行)》(见附表1)规定执行,即以企业发展、劳动关系、环境关系、社会关系、企业文化和一票否决“五加一”作为基本框架;以各相关部委办局、工会等机构的年度考核评审统计结果,相关部门对企业进行的诚信经营情况评定,省、市授予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省、市授予平安创建先进单位企业、诚信企业、环保模范(绿色)企业、模范职工之家等单项荣誉称号作为重要参考依据。
由五大类一级指标与36项二级指标构成的和谐企业评价指标体系,作为对市级和谐企业进行评价的基本依据。一是企业发展,主要包括营业收入、企业增加值、自主创新能力等内容,反映企业发展现状和潜在实力情况;二是劳动关系,主要包括劳动合同签订、社会保险、工资收入、劳动安全卫生等职工群众最关心的民生问题,反映企业劳动关系和谐稳定情况;三是环境关系,主要包括节约资源、减少排放污染物、合理处理废弃物等内容,反映企业生产与环境协调发展情况;四是社会关系,主要包括依法经营、诚信经营、热心公益等内容,反映企业积极履行社会责任,推动社会全面发展情况;五是企业文化,主要包括企业精神、党的建设、职工作用发挥、民主管理制度等内容,反映企业投资者、经营管理者及职工共创共享和谐增强企业凝聚力情况。90分(含)以上为达标。企业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实行一票否决:
(1)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使用童工、拖欠工资、不参加社会保险的;
(2)年度发生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
(3)发生严重环境污染事故、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产品、严重侵害消费者权益,因企业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而引发群体性事件的;
(4)企业内部发生现金10万元(含)、物品价值10万元(含)以上盗窃案件及重大负面政治事件或重大恶性刑事案件的;
(5)违反《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第六条规定,未设置保卫机构或配备专(兼)职治安保卫人员的;
(6)企业当年度有违反《计划生育法》、《工会法》或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
(7)近两年内企业主要负责人或高级管理人员因违法犯罪或严重违规造成较大社会负面影响的;
3.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附表1
昆明市和谐企业(社会责任)评价指标体系(试行)
和谐企业评价指标体系 | 一级 指标 | 分值 | 二级指标 | 分值 | 评 分 标 准 | 考评 责任 单位 | 目 标 值 | 备注 |
一、 企 业 发 展 | 15 | 1.年度营业收入增长率 | 2 | 按目标比较法评价得分 | 统计局 | 以各企业与上级主管部门签订的指标为目标值 | ||
2.自主创新能力 | 4 | 1.按新产品、市级以上知名商标和名牌产品、发明及专利产品有无情况评价得分(占分值2); 2.R&D经费支出占销售收入的比重按目标比较法评价得分(占分值2)。 | 科技局 工商局 质监局 | |||||
3.年利税增长率 | 3 | 按目标比较法评价得分 | 统计局 | |||||
4.全员劳动生产提高率 | 3 | 按目标比较法评价得分 | 统计局 | |||||
5.建设用地单位面积纳税产出提高率 | 3 | 按目标比较法评价得分 | 国税局 财政局 国土局 | |||||
二、 劳动关系 | 40 | 6.劳动合同签订率 | 4 | 按劳动合同签订率的目标比较法评价得分 | 人社局 | 100% | ||
7.依法实施集体合同制度情况 | 2 | 依法建立集体合同制度,程序到位、内容合法、履行全面的为好;内容合法、履行全面,但程序不够到位的为较好;内容合法,但履行不全面的为一般;内容不合法或未建立集体合同制度的为差。 | 人社局 总工会 | 好 | ||||
和谐企业评价指标体系 | 二、 劳 动 关 系 二、 劳 动 关 系 | 40 | 8.依法实施工资集体协商制度,按时足额支付职工工资情况 | 3 | 依法实施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履行全面,并能按时足额发放职工工资(含加班工资)的为好;能按时足额发放职工工资,但工资集体协议履行欠全面的为较好;能按时足额发放职工工资,但未建立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的为一般;未能按时足额发放职工工资的为差。 | 人社局 总工会 | 好 | |
9.职工年人均工资增长率 | 2 | 按职工年人均工资增长率的目标比较法评价得分 | 人社局 统计局 国税局 财政局 | 年度增长基准线 | ||||
10.职工社会保险参保率 | 5 | 按职工基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综合计算参保率的目标比较法评价得分 | 人社局 | 100% | ||||
11.实施职工困难帮扶互助和职工生活福利制度情况 | 4 | 建立职工困难帮扶互助和福利制度,落实职工生活福利待遇的为好;开展职工困难帮扶互助,落实职工生活福利待遇,但制度不够健全的为较好;职工困难帮扶互助和生活福利待遇有所落实,但未建立制度的为一般;未落实职工困难帮扶互助和生活福利待遇的为差。 | 人社局 总工会 | 好 | ||||
12.国家劳动工时和休息休假制度执行情况 | 4 | 严格执行分类工时制度和国家有关病、产、婚、丧、法定节假日及带薪年休假等休息休假制度的为好;能落实国家休息休假制度,无违法超时加班现象,但不定时、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未按规定报批的为较好;无违法超时加班现象,但国家休息休假制度执行不到位的为一般;有违法超时加班现象的为差。 | 人社局 | 好 | ||||
13.建立劳动关系预警机制,依法及时化解劳动争议情况 | 3 | 制度完善,组织健全,措施得力,依法化解劳动争议及时的为好;制度较完善,组织较健全,措施基本落实,依法化解劳动争议较及时的为较好;制度、组织不健全,依法化解劳动争议效果不明显的为一般;无制度和组织,化解劳动争议效果不好的为差。 | 人社局 总工会 法 院 | 好 | ||||
和谐企业评价指标体系 | 二、 劳 动 关 系 二、 劳 动 关 系 | 40 | 14.实施保护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合法权益制度情况 | 2 | 集体合同中有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的特殊保护内容,履行全面,并能有效保护女职工特殊权益和未成年工合法权益的为好;能保护女职工特殊权益和未成年工合法权益,但女职工和未成年工权益集体合同履行欠全面的为较好;能保护女职工特殊权益和未成年工合法权益,但集体合同中没有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内容的为一般;未依法保护女职工特殊权益和未成年工合法权益而发生侵权行为的为差。 | 人社局 总工会 法 院 | 好 | |
15.工会组织作用发挥情况 | 3 | 依法建立工会,足额拨付经费,协调劳动关系、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作用明显的为好;依法建立工会,足额拨付经费,能协调劳动关系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为较好;工会组织尚健全,有一定经费,能在协调劳动关系方面起一定作用的为一般;没有依法建立工会的为差。 | 总工会 | 好 | ||||
16.全面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 4 | 全面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制度,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被评定为A级的企业,积极开展“安康杯”竞赛,全年无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并有应急预案,工作台账齐全,标志清晰,责任到位的为好;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被评定为B级的企业,全年无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并有应急预案的为较好;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被评定为c级的企业为一般;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被评定为D级的企业为差。 | 安监局 | 好 | ||||
17.劳动防护和职工健康情况 | 4 | 1.劳动防护(占分值2):重视职工健康,劳动防护措施落实,工作环境条件佳的为好;劳动防护措施基本落实,工作环境条件良好,劳动防护用品配发较及时的为较好;工作环境条件普通,劳动防护措施落实不到位的为一般;工作环境条件差,劳动防护措施未落实的为差。 2.职业卫生(占分值2):定期开展职工健康体检,并建立职业卫生台账和档案的为好;能不定期进行职工健康体检,又有部分职工健康档案的为较好;已定期开展职工健康体检,但未建立职业卫生台账和档案的为一般;未实施职工健康体检制度的为差。 | 卫生局 安监局 | 好 | ||||
和谐企业评价指标体系 | 三、 环 境 关 系 三、 环 境 关 系 | 15 | 18.企业技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环保设施“三同时”情况 | 4 | 企业技改、建设项目通过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和环保设施“三同时”验收的为好;企业技改、建设项目通过环境影响评价审批,但环保设施“三同时”未办理验收手续的为较好;企业技改、建设项目通过环境影响评价审批,但环保设施“三同时”未通过验收的为一般;企业技改、建设项目未通过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为差。 | 发改委 环保局 | 好 | |
19.规模以上企业万元增加值能耗降低率 | 2 | 按目标比较法评价得分 | 发改委 | 前2年5.6%后2年2% | ||||
20.万元增加值主要污染源(二氧化硫、COD)排放量 | 2 | 有环保下达考核指标要求的企业按目标比较法评价得分(没有考核指标要求的企业自然得分) | 环保局 | 环保部门年度考核指标 | ||||
21.工业固体废物及危险固体废物规范处置情况 | 2 | 工业固体废物及危险固体废物均符合环保规范处置要求的为好;工业固体废物或危险固体废物不符合环保规范处置要求的为差。 | 环保局 | 好 | ||||
22.工业废水废气噪声排放达标情况 | 3 | 工业废水废气噪声排放达标的为好;工业废水废气噪声排放均不达标的为差。 | 环保局 | 好 | ||||
23.依法推广应用清洁生产技术,厂区环境美化情况,建立环境污染预警机制,积极整改群众对本企业的环境投诉 | 2 | 编制且通过清洁生产审核报告评审,按要求采用清洁生产技术,厂区环境整洁优美的为好;已编制清洁生产审核报告未办理评审,但能按要求采用清洁生产技术,厂区环境比较整洁优美的为较好;采用清洁生产技术,但未编制清洁生产审核报告,厂区环境整洁的为一般;未采用清洁生产技术,厂区环境一般的为差。 | 发改委 环保局 | 好 | ||||
和谐企业评价指标体系 | 四、 社 会 关 系 | 15 | 24.诚信经营情况 | 2 | 重视诚信经营,被省、市授予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的为好;认真履行经济合同,工商信誉良好的为较好;能履行经济合同,有一定工商信誉的为一般;有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经济合同未完全按要求履行等不良记录,侵犯注册商标等知识产权的为差。 | 工商局 质监局 工商联 企业家 协会 | 好 | |
25.依法纳税、遵守财务制度情况 | 3 | 依法经营,严格遵守财务制度,依法及时足额纳税的为好;财务制度较完善,往来票据和会计核算规范清楚,能及时足额纳税的为较好;财务制度尚健全,会计核算尚规范,往来票据基本清楚,基本能及时足额纳税的为一般;财务制度不健全,会计核算不规范,往来票据不清楚,未能及时足额纳税的为差。 | 国税局 地税局 省地税直征局 财政局 | 好 | ||||
26.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情况 | 2 | 按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是否合格评价得分 | 质监局 | 合格 | ||||
27.依法维护消费者权益情况 | 1 | 有完善的售后服务网络和队伍,依法维护消费者权益的为好;虽未形成完善的售后服务网络,但能依法维护消费者权益的为较好;发生两次消费者有效投诉的为一般;发生三次及以上消费者有效投诉的为差。 | 工商局 商务局 法 院 | 好 | ||||
28.关心公益慈善事业情况 | 1 | 关心公益慈善事业,积极参与村企结对帮扶和慈善捐助、设立慈善冠名基金等活动,热心回馈社会成效显著的为好;关心公益慈善事业,参与村企结对帮扶和慈善捐助,有一定成效的为较好;有回馈社会行为的为一般;不关心公益慈善事业和村企结对帮扶的为差。 | 民政局 工商联 企业家 协会 | 好 | ||||
和谐企业评价指标体系 | 四、 社 会 关 系 | 15 | 29.职工就业稳定情况 | 2 | 按企业职工就业稳定率的目标比较法得分 | 人社局 | 95% | |
30.重视企业法治建设,全面落实单位内部治安安全法律法规制度情况 | 2 | 重视企业法治建设,全面落实法制宣传教育培训和治安安全法律法规制度,积极开展“法律进企业”和“综治进企”活动,加强宣传教育阵地建设,法制宣传教育培训和人防、技防、物防措施到位,被评为平安企业、诚信守法企业的为好;认真落实法制宣传教育和治安安全法律法规制度,开展“法律进企业”和“综治进企”活动的为较好;落实法制宣传教育和治安安全法律法规制度,法制宣传教育和阵地建设、人防、技防、物防措施尚不健全的为一般;没有落实法制宣传教育和治安安全法律法规制度和措施的为差。 | 综治办 司法局 公安局 | 好 | ||||
五、 企 业 文 化 | 15 | 31.企业精神,企业文化组织、设施、活动情况 | 3 | 有鲜明企业精神,企业文化组织健全,设施完善,活动丰富,文化氛围浓厚的为好;企业文化组织健全,设施较完善,活动较正常的为较好;组织设施不健全,活动尚能开展的为一般;未开展活动的为差。 | 企业上级党组织 总工会 | 好 | ||
32.建立科学完善的现代企业管理制度情况 | 3 | 企业各类管理制度健全,制定程序到位、内容合法,职工遵纪守法的为好;建立现代企业管理制度,内容和落实及职工遵纪守法情况尚好的为较好;制度不健全、程序未到位、职工遵纪守法尚可的为一般;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制度内容不合法,程序未到位的为差。 | 安监局 发改委 工商局 商务局 总工会 | 好 | ||||
和谐企业评价指标系和谐企业评价指标 体系 | 五、 企 业 文 化 | 15 | 33.职工职业技能培训教育情况 | 2 | 企业职工培训制度健全,依法提取职工教育经费,创建学习型企业、争做知识型职工活动富有成效的为好;企业职工培训制度基本建立,依法提取职教经费,活动有一定成效的为较好;依法提取职教经费,但企业职工培训制度不健全,活动效果不明显的为一般;未依法提取职教经费的为差。 | 安监局 人社局 总工会 | 好 | |
34.职工作用发挥情况 | 2 | 积极开展以创建“工人先锋号”活动为主要载体的劳动竞赛及首席工人,精心组织以岗位练兵、技术革新、技术比武、合理化建议等活动为主要内容的职工创业创新建设,成效显著受到市级以上表彰的为好;受到县级表彰的为较好;成效不明显的为一般;未开展活动的为差。 | 总工会 人社局 | 好 | ||||
35.企业民主制度建设情况 | 2 | 建立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厂务公开、公司制企业建立职工董事和监事等民主制度,措施有力,落实全面的为好;制度健全、具体落实不够全面的为较好;制度不健全的为一般;未建立民主制度的为差。 | 企业上级纪委 工商局 总工会 | 好 | ||||
36.党组织作用发挥 | 3 | 党组织健全,作用发挥明显的为好;党组织健全,作用发挥有效的为较好;有党组织,但发挥作用不明显的为一般;班子成员有违纪行为的为差。 | 企业上级党 组 织 | 好 |
1.半定量指标分为好、较好、一般、差四个等级,赋分标准分别为100%、80%、50%、0%;
2.定量指标以目标比较法赋分,标准为:按该指标实现目标程度比例得分,超过不加分。
附表2
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昆明市总工会-昆明市和谐企业(园区)评选工作经费)
一级指标 | 分值 | 二级指标 | 分值 | 三级指标 | 分值 | 具体指标 | 评价标准 |
项目决策 | 12 | 项目目标 | 4 | 目标 内容 | 4 | 设立了项目绩效目标;目标明确;目标细化;目标量化 | 设有目标(1分);目标明确(1分);目标细化(1分) ;目标量化(1分) |
决策过程 | 8 | 决策 依据 | 4 | 市委、市政府有关项目工作实施意见;设立年度工作计划;某一实际问题和需求 | 市委、市政府出台有关项目工作实施意见(2分);项目实施部门设立年度工作计划;(1分);针对某一实际问题和需求(1分) | ||
决策 程序 | 4 | 项目符合申报条件;申报、批复程序符合相关管理办法;项目调整履行了相应手续 | 符合申报条件(2分)项目申报;批复程序符合管理办法(1分);项目调整履行了相应手续(1分) | ||||
项目管理 | 38 | 资金到位 | 5 | 到位率 | 3 | 实际到位/计划到位*100% | 根据项目资金的实际到位率计算得分 |
到位 时效 | 2 | 资金及时到位;若未及时到位,是否影响项目进度 | 到位及时(2分);不及时但未影响项目进度 (1分); | ||||
资金管理 | 18 | 资金 使用 | 10 | 支出依据合规,无虚列项目支出情况;无截留挤占挪用情况;无超标准开支情况;无超预算情况 | 虚列套取扣4-7分 ;依据不合规扣2分;截留、挤占、挪用扣3-6分;超标准开支扣2-5分;超预算扣2-5分 | ||
财务 管理 | 8 | 资金管理、费用支出等制度健全;制度执行严格;会计核算规范 | 财务制度健全(1分);严格执行制度(1分);会计核算规范(1分) | ||||
组织实施 | 15 | 组织 机构 | 3 | 机构健全、分工明确 | 机构健全、分工明确 (1分) | ||
项目 实施 | 6 | 项目按计划开工;按计划进度开展;按计划完工 | 按计划开工(1分);计划开展(1分);计划完工(1分) | ||||
管理 制度 | 6 | 项目管理制度健全;严格执行相关管理制度 | 管理制度健全(2分);制度执行严格(4分) | ||||
项目绩效 | 50 | 项目产出 | 15 | 产出 数量 | 5 | 根据该项目实际,标识具体明确的产出数量 | 对照绩效目标,按实际产出数量率计算得分(5分) |
产出 质量 | 5 | 根据该项目实际,标识具体明确的产出质量 | 对照绩效目标,按实际产出质量率计算得分(5分) | ||||
产出 时效 | 5 | 根据该项目实际,标识具体明确的产出时效 | 对照绩效目标,按实际产出时效率计算得分(5分) | ||||
项目效果 | 35 | 社会 效益 | 15 | 根据项目实际,标识所产生的社会效益 | 对照绩效目标,按社会效益实现程度计算得分(15分) | ||
可持续影响 | 20 | 项目产出能持续运用;项目运行所依赖的政策制度能持续执行 | 项目产出能持续运用(10分);所依赖的政策制度能持续执行(10分) | ||||
总分 | 100 |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一)整体情况
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社会和谐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在坚持促进社会和谐社会中,没有企业的和谐就没有社会的和谐,构建和谐企业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基础。当前,经济运行中新老矛盾交织出现,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以及安全生产、劳动用工、诚信经营等状况对整个社会发展的影响越来越大,劳动关系领域中的一些突出问题亟待解决,和谐企业建设的实践和理论研讨更是成为地方政府和企业推动经济转型升级和发展的重大课题,探索和建立符合中国特色和谐企业的标准也是当务之急。
结合我市实际,自2006年起,昆明市总工会配合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昆明市企业家协会等有关部门,在企业特别是非公有制企业中广泛开展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活动”,截止2009年,共表彰了162家“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工业园区)”。此项工作的开展得到了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2009年,中共昆明市委、昆明市人民政府下发了《关于创建和谐企业的实施意见》(昆通〔2009〕10号),成立以市委、市政府有关领导同志为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昆明市和谐企业创建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总工会),将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创建活动纳入并作为和谐企业创建活动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在全市全面开展和谐企业创建工作。截至2012年,圆满完成了两届“昆明市和谐企业”的评选工作,共命名表彰了192户“昆明市和谐企业”。2014年,按照《关于推荐评选2013年度云南省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园区的通知》(云办发电〔2014〕3号)文件要求,昆明市和谐企业创建工作领导小组认真开展相关推荐评选工作,昆明市2家企业及1个园区获得了云南省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园区称号。2015年,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意见》,继续推进我市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作,昆明市和谐企业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按照《2015年度开展昆明市和谐企业创建工作的方案》,完成了昆明市决策咨询中心课题研究项目《新形势下昆明市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对策研究》,编印了《昆明市总工会工资集体协商案例汇编》及《昆明市总工会<工会维权意见书><工会维权建议书>案例选编》。2016年,按照《关于推荐评选2015年度云南省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园区的通知》(云工发〔2016〕30号)的要求,完成昆明市推荐评选工作。三方四家2016年组织召开了2次协调劳动关系三方联席会议,向市委、市政府报送了“关于恢复昆明市劳动关系和谐企业评选表彰工作”的相关报告,拟定了《昆明市加强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的若干规定》,经昆明市人民政府公告(第92号)自2016年12月1日起正式施行。2017年,全市以“企业协商谈增长、行业协商谈标准、区域协商谈底线”为工作主线,四项措施推动工资集体协商工作贴近企业发展,并取得了明显的成效。顺利通过了云南省州市综合考评昆明市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作。召开了昆明市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联席会议第28次、29会议,组织开展成立昆明市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相关工作。
(二)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1.存在问题
八年来,昆明市和谐企业创建工作的开展,为团结和带领广大职工,建立健全规范有序、公正合理、互利共赢、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作出了积极的贡献,在维护职工权益、促进企业发展、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发挥了无可替代的作用。但从总体上看,创建活动仍然存在着许多不容忽视的问题,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切实加以解决。
一是部分企业创建积极性不高甚至不愿意开展创建活动,导致创建工作出现工作组“一头热”、企业方“一头冷”的局面。其原因主要是:一方面企业认为创建达标没有实质性的奖励,因而创建积极性和主动性不高;另一方面不少企业对创建活动的目标、意义、实施步骤缺乏认识和理解,认为开展创建申报工作还得接受监督、检查,不如不开展,闭门自治。
二是劳动关系领域中还存在劳动用工不规范、职工权益保障程度低等不和谐因素。其主要原因一方面是企业管理者在规范劳动关系、健全民主管理制度等方面还缺乏理智性和自觉性;一方面是相关职能部门执法与监督不到位、查处不力,劳动关系领域的一些违法行为纠而复生。
2.建议
一是把创建和谐企业的指标纳入地方政府考核体系,建立长效机制。健全组织机构,各县(市)区(系统)、各乡镇(街道)应参照市级模式,成立和谐企业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加强政策引导,把完善工作制度、健全评价和激励机制贯穿于创建活动全过程,积极探索建立企业联动考评机制。
二是加强部门协作,整合社会资源。要进一步完善和谐企业的政府引导机制,合理安排资源配置,各有关职能部门要通力协作,加大联合开展相关执法检查的工作力度,努力做到企业在企业发展、劳动关系、环境关系、社会关系、企业文化方面的法律法规得到普遍有力的执行,全面提升我市企业的综合发展水平。
三是加大舆论宣传,发挥典型引领作用。要以培养企业方参与创建的意识为突破口,广泛借助社会媒体,切实加大创建工作宣传力度,提高企业积极参与创建的自觉性和主动性,要及时总结经验,树立正面典型,大力宣传先进企业的经验做法和实际成效,扩大创建活动的社会影响,在全社会营造崇尚和谐、追求和谐、共创和谐的浓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