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简介
劳模工作是工会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工会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运用先进模范人物的榜样作用,动员和激励广大职工群众为推动经济和社会发展作贡献的重要职责。多年来,昆明市总工会不断探索和完善劳模管理工作的措施和制度,在全市职工中积极倡导“劳动最光荣、劳动最崇高、劳动最伟大、劳动最美丽”的社会风气,大力营造“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社会氛围。
截止到2017年12月10日,昆明市健在并保持荣誉的全国劳动模范57名,省部级劳动模范673名,市级劳动模范3725名。
(二)绩效目标设定及指标完成情况。
(1)按照目标设定,2017年中秋、国庆前在调查、统计、核查的基础上对劳模低保户发放补贴,资金全部发放完成;
(2)按照目标设定,“五一”期间对部分坚守岗位劳模进行慰问,2017年五一期间,共对10名劳模进行了现场慰问;
(3)按照目标设定,根据实际情况对部分生活困难劳模给予补助,2017年,共计对366名困难市级劳模发放补贴70万元;
(4)按照目标设定,2017年创建劳模创新工作室4个。
(5)按照目标设定,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组织开展劳模活动。
二、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
进一步规范完善劳模管理工作,提升劳模服务管理水平,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团结动员广大职工群众学劳模,投身社会主义建设,全面促进我市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建设。
(二)项目资金情况分析
1、2017年中秋国庆期间,为366名困难劳模发放困难帮扶金,共计70万元;
2、2017年创建4家“劳模创新工作室”,下拨创建经费28000元;
(三)项目组织情况分析
1、做好困难劳模帮扶工作。2017年,为60名全国劳模发放全国劳模“三金”1053500元。对217名省部级以上困难劳模申报并发放困难补助145.19万元,;为366名市级困难劳模发放困难补助70万元。
2、开展好各项劳模活动。在春节、五一期间,开展劳模进家入户走访,对坚守在工作岗位的劳模进行看望慰问。春节前,为700多名省部以上劳模发放或邮寄新年贺卡;组织劳模参加昆明市委市政府2017年春节送温暖慰问演出活动;组织劳模开展“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劳模作表率”活动;组织劳模代表参加昆明市庆祝“五一”国际劳动节大会暨职工创新成果和技能展演活动;组织劳模参加了2017年五一劳动节“梦想的力量”音乐会;组织劳模参加第五届中国聂耳音乐(合唱)周·2017昆明聂耳音乐节开幕式和闭幕式;组织劳模参加革命烈士祭奠活动;组织劳模参加“学习十九大,建功十三五”劳模座谈会等。今年组织劳模活动12次,共记620名劳模参加。
3、为体现市委、市政府、市总工会对劳动精神的崇尚,对广大劳动者的尊重,对劳动模范的关爱,组织200名劳模进行了健康体检活动,活动得到了劳模的一致好评。
4、做好劳模疗休养工作。2017年组织组织30名省部级和部分市级劳模到广东惠州劳模疗养基地进行疗养。全年共组织53名省部级以上劳模出省疗休养。
(四)项目管理情况分析
1、昆明市政府1998年出台的《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昆明市劳动模范待遇的若干规定(试行)》文件是本项目管理的根本依据。
2、在国有企业改制过程中,昆明市总工会向政府积极反应并促成出台了“企业劳动模范离退休荣誉津贴进入改革成本”相关规定,对项目开展进行了进一步的规范。
3、对我市市级困难劳模的生活困难情况进行摸底统计,对基层日常上报的市级困难劳模进行帮扶,做到对困难劳模的帮扶工作经常化、制度化,任何时候只要有困难劳模出现,都能做到及时给予帮扶,帮助劳模解决生活困难,确保把党和政府对劳模的关心时时落到实处。
三、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产出指标分析
1、数量指标完成情况
经过项目一年的推进,数量指标全面完成:计划开展劳模活动4次,目前已完成12次;计划创建命名劳模创新工作室4个,已全部创建完成;全年共对366名市级困难劳模给予帮扶。
2、质量指标完成情况
通过创建命名创新劳模工作室,开展劳模活动进一步提升了劳模的社会地位,宣传了劳模的贡献,推广了劳模精神,营造出了“比、学、赶、帮、超”的氛围;通过对困难劳模帮扶,切实把专项资金真正用到困难劳模身上,把党和政府对劳动模范的关爱落到实处,在全社会进一步营造尊重劳动模范、争当劳动模范的社会氛围。达到了年初预期。
3、时效指标完成情况
项目所有工作均按照计划在时限内完成;
4、成本指标完成情况
项目计划创建4个劳模创新工作室,开支经费2.8万元,全年共创建4个,开支经费2.8万元;项目计划补助困难市级劳模70万元,实际开支70万元,各项工作的经费支出,均做到了厉行节约,对成本进行有效控制。
(二)项目效益指标分析
1、 经济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劳模管理工作经费严格按照资金规模数和市级劳模创新工作室创建标准进行控制,资金的使用做到了厉行节约。仔细审核基层上报困难劳模情况,每笔资金都能及时到达困难劳模手中,并从实际出发为困难劳模减轻经济困难,使其能够已最大的工作热情投入到生产中去,产生的带动示范作用,对推动我市经济发展具有积极的意义。
2、社会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通过项目资金的使用,在社会上营造“学习劳模、争当劳模”的浓厚社会氛围;创建劳模创新工作室为师徒结对、技术传帮带等传统工作搭建了平台,使其走上制度化、标准化,有利于企业进一步提高生产效率。所产生的社会影响达到预期目标。
3、可持续指标完成状况
经过项目推进,通过对困难劳模的补助、对劳模群体的宣传,体现了党和政府对劳模工作的重视,将在一段时间内在社会上形成“学习劳模、争当劳模”的风气,社会氛围基本形成,达到目标预期。
4、满意度指标完成状况
通过基层工会的情况反映,以及对劳模本人的随机电话调查,没有对这一项目开展效果不满意的反映,满意度指标达到年初预期。
四、存在的问题
(一)在专项管理方面。本项目的专项立项依据充分;制定有相关资金管理使用办法,在资金管理使用方面符合相关规范。
(二)在资金分配方面。对资金的分配使用做到了合理合规、突出重点、公平公正;经自查,无散小差现象;资金分配和使用方向均与资金管理办法相符。
(三)在资金拨付方面。所有款项使用拨付及时到位,无滞留、闲置等现象。
(四)在资金使用方面。资金使用依法合规,无截留、挪用等现象,资金使用产生了符合预期的社会效益。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提升劳模服务管理水平,大力弘扬劳模精神,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面贯彻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方针,努力形成劳动光荣、知识崇高、人才宝贵、创造伟大的时代新风,不断增强全社会创造活力的重要途径。我们仍需要深入、持久地抓好这项工作,并在实践中不断改进和提高,在全市树立劳模品牌和劳模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