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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总工会2017年度农民工维权中心资金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 市总工会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8-09-29 14:34:57 来源:昆明市总工会 ]


摘要

一、 项目概况:含项目立项背景及目的,预算收支情况。

经中共昆明市委、昆明市人民政府批准,昆明市农民工维权中心于2008年10月正式成立。农民工维权中心职责是诚心诚意为农民工办实事、尽心竭力为农民工解难事、坚持不懈为农民工做好事、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全心全意为农民工服务,让农民工反映的困难和问题,在维权中心得到依法、按程序的处理。使市委、市政府对广大农民工的关心和厚爱在“昆明市农民工维权中心”得到最大程度地体现。

2017年度市财政安排项目资金200万元。项目实施管理组织由昆明市总工会生活保障部具体实施,昆明市困难职工帮扶服务中心具体负责业务工作中发生相关费用的审核与报销工作,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昆明市困难职工帮扶服务中心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要求,进行规范核算管理。

二、评价结论

2017年通过开展农民工维权各项活动,2017年接待职工、农民工来访11382人次,来信来电5692件次,受理集体上访38件5656人(次);处理举报投诉案件107起,涉及劳动者635人。协调处理案件44件,转办、交办案件10件,指导、引导当事人到相关部门处理案件114件,节日送温暖慰问农民工5073人,农民工技能培训1890名,农民工困难补助9人,举办“春风行动”及劳务交流会7期,提供新增就业岗位1267个,开展拖欠农民工工资清查联合专项行动2次。农民工维权中心项目配套资金完成了绩效目标任务,达到了既定的目标。

围绕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在被评价项目相关资料真实、可靠的基础上,经查阅相关台帐资料,通过数据采集及电话回访等方式,对该项目绩效进行了客观、公正的评价,最终评价结果为95.9分,评价等级为优。

三、经验、问题和建议

1.主要经验及做法;

(1)组织领导,高度重视。市总工会领导高度重视,积极部署,统筹安排,逐级压实相关处室绩效评价责任;

(2)精心组织,密切配合。分管领导牵头,组织协调,环节分解,任务到人,责任到人,限时完成,狠抓落实;

(3)积极工作,稳步推进。积极探索建立适合工会实际的绩效运行跟踪监控和评价管理机制,提升财政资金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水平;

(4)项目绩效评价工作,促进了项目相关管理制度的建立健全,强化了监督机制,推动建立以绩效评价结果为导向的财政资金管理制度。

2.存在的问题;

(1)项目资金预算编制有待完善;

(2)过程记录资料不够完整;

(3)公示及监督机制有待健全。

3.改进措施及建议。

(1)完善项目的事前绩效申报工作;

(2)完善项目管理档案;

(3)完善公示及监督机制,确保帮扶对象、标准、程序、结果公开透明,实现公开、公平、公正。


正文:农民工维权中心资金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1.立项背景及目的。

经中共昆明市委、昆明市人民政府批准,昆明市农民工维权中心于2008年10月正式成立。农民工维权中心职责是诚心诚意为农民工办实事、尽心竭力为农民工解难事、坚持不懈为农民工做好事、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全心全意为农民工服务,让农民工反映的困难和问题,在维权中心得到依法、按程序的处理。使市委、市政府对广大农民工的关心和厚爱在“昆明市农民工维权中心”得到最大程度地体现。

2.项目实施情况。

(1)信访维稳:2017年接待职工、农民工来访11382人次,来信来电5692件次,受理集体上访38件5656人(次);处理举报投诉案件107起,涉及劳动者635人。协调处理案件44件,转办、交办案件10件,指导、引导当事人到相关部门处理案件114件。

(2)节日送温暖:通过元旦、春节、五一劳动节、中秋和国庆等节日开展农民工节日送温暖活动,共慰问农民工5073人,开支送温暖资金90.69万元;

(3)农民工技能培训:开展5期农民工技能培训,对1890名就业困难的职工和农民工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共开支技能培训经费66.15万元;

(4)农民工困难补助:对符合条件的、遇到大病重病、工伤、天灾人祸、子女上大学等特殊困难和突发事件的农民工9人给予困难补助2.5万元;

(5)促进就业:举办“春风行动”及劳务交流会7期,提供新增就业岗位1267个。

(6)参与及配合政府部门开展拖欠农民工工资清查联合专项行动2次。

3.资金来源及使用情况。

经市政府批准从2008年起市财政每年安排200万元,用于农民工的维权和困难诉求问题的解决。2017年度市财政安排资金200万元,实际支出179.94万元。

4.组织及管理情况。包括项目组织情况、项目实施流程、资金拨付流程。

项目实施管理组织由昆明市总工会生活保障部具体实施,昆明市困难职工帮扶服务中心具体负责业务工作中发生相关费用的审核与报销工作,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昆明市困难职工帮扶服务中心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要求,进行规范核算管理。

(二)绩效目标。

1.总目标。

让农民工反映的困难和问题,在维权中心得到依法、按程序的处理。使市委、市政府对广大农民工的关心和厚爱在“昆明市农民工维权中心”得到最大程度地体现,对农民工的慰问和救助,在一定程度上帮助农民工解决生活上遇到的困难。

2.年度目标。包括产出目标、效果目标。

2017年组织对农民工进行慰问和救助,产出效果目标为全年预计组织对农民工进行慰问救助3120人,其中节日送温暖慰问3000人;大病补助救助60人;特殊救助补助30人;临时救助补助30人。

二、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

通过本次绩效评价工作全面分析分配、使用和管理情况,总结本年度农民工维权工作开展和资金使用情况,查找不足,切实提高农民工维权服务及引导资金的使用效益和管理水平,为项目在以后年度的农民工维权工作开展和资金投入提供可行性参考依据。

(二)绩效评价工作方案制定过程。

1.前期调研。

(1)分析农民工维权工作相关文件、政策依据,明确项目绩效目标任务及标准;

(2)收集整理农民工相关情况,对我市农民工数量收入等情况有大致了解,确定本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及评价标准;

(3)根据要求,制定评价工作方案,确定工作计划。

2.研究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3.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及工作方案的设计。

设置合理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是开展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的基础,财政专项资金绩效指标是整个评价体系的中心,从“事前”绩效评审,到“事中”绩效监控,再到“事后”绩效评价,都是以绩效指标为依据,因此,应该正确设计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指标,达到差异性与完整性的统一,要从财政资金使用效率与资金流的角度来分析,对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指标进行精挑细选,才能对财政专项资金支出效率、社会效益、农民工服务满意度等方面做出客观的评价。

(三)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方法

1.绩效评价原则。包括科学规范、公开公正、绩效相关等原则。

本次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设计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1)科学规范原则。绩效评价应当严格执行规定的程序,按照科学可行的要求,采用定量与定性分析、共性和个性指标相结合的方法,准确、合理地评价。

(2)公正公开原则。绩效评价应当符合真实、客观、公正的要求,依法公开并接受监督。

(3)分级分类原则。绩效评价根据评价对象的特点分类组织实施。

(4)绩效相关原则。绩效评价应当针对具体支出及其产出绩效进行,评价结果应当清晰反映支出和产出绩效之间的紧密对应关系。

2.绩效评价方法。包括指标评价、数据采集和社会调查中所采用的方法。

本次绩效评价,主要采用了如下方法:

(1)绩效指标打分法。评价项目组借鉴市财政局2017年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共性指标体系框架,结合农民工维权项目的现实特点,构造部分特性指标,进而根据项目特点进行打分,最后得出分值所处的等级,形成绩效评价结果。

(2)现场评价法。本次现场评价主要采取调查问卷、座谈会、访谈等方式,对农民工维权中心2017年度项目情况进行核实,并对所掌握的有关信息资料进行分类、整理和分析,提出考评意见。

(四)绩效评价实施过程

1.数据填报和采集。

收集研读有关工会和农民工维权的文件、政策、抽查部分银行凭单、会计凭证、成果文件及总结报告等,并填报所需报表。

2.社会调查。

通过电话回访、现场询问农民工等方式,对收集到的数据进一步核实确认;

3.数据分析和撰写报告。

对确认后的数据、资料、图册、文件进行分析综合,撰写绩效评价报告。

(1)通过对相关资料的定量分析,听取分管领导及相关人员的情况介绍的定性评价。评价人员综合对整体项目进行评价分析,确定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及效果;

(2)根据收集的信息资料及评价分析结果,按照评价规范撰写初步评价报告;

(3)初步评价结果及评价报告与财务室及办公室进行沟通修改,撰写总体项目评价报告。

(五)本次绩效评价的局限性。

一是对农民工技能培训是软实力的提升过程,并非所有的投入当年就能见效,很难在短期内见到的效果;二是农民工维权工作没有从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完全反应出来。

三、评价结论和绩效分析

(一)评价结论。

1.评价结果。

根据本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打分,得出本次绩效指标评分为:项目决策20分;项目管理19.9分;项目绩效56分。合计绩效评价得分:95.9分。

2.主要绩效。

2017年通过开展农民工维权各项活动, 2017年接待职工、农民工来访11382人次,来信来电5692件次,受理集体上访38件5656人(次);处理举报投诉案件107起,涉及劳动者635人。协调处理案件44件,转办、交办案件10件,指导、引导当事人到相关部门处理案件114件,节日送温暖慰问农民工5073人,农民工技能培训1890名,农民工困难补助9人,举办“春风行动”及劳务交流会7期,提供新增就业岗位1267个。农民工维权中心项目配套资金完成了绩效目标任务,达到了既定的目标。

(二)具体绩效分析。对照绩效评价指标体系逐项进行分析、评价并打分。

根据财政部《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财预[2011]285号),按照《昆明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17年度市本级预算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昆财绩[2018]56号)的要求,主要从2017年度昆明市农民工维权中心资金项目决策、管理和绩效目标进行逐项分解,对项目绩效做出全面、客观、公正的评价。

1、项目决策

(1)项目立项

昆明市农民工维权中心项目与市总工会中长期目标匹配,符合市政府相关发展规划和政府决策,与生活保障部职责密切相关;立项经过前期调研,立项程序规范,申请和批复符合相关要求。自评分8分。

(2)项目目标

设定的绩效目标与事业发展规划相关,完整地反应预期产出和效果,与年度预算相匹配;绩效目标细化分解为清晰、可衡量的绩效指标,与年度工作任务相对应。自评分12分。

2、项目管理

(1)投入管理

预算编制充分、合理,预算调整规范,预算执行率90%。自评分2.9分。

(2)财务管理

一是资金使用符合预算批复的用途,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二是项目的财务制度健全、完善、有效。三是资金拨付具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符合相关制度规定,不存在违反相关财务管理制度的情况。自评分6份。

(3)项目实施

一是制订的与农民工维权中心相关的业务管理制度健全、完善和有效。市总工会机关为保障农民工维权中心资金顺利实施采取的监管措施明确。二是制订的管理制度有效执行,市总机关制订的监管措施有效执行,与项目相关的合同有效执行,农民工维权中心项目资金实施补助和慰问的相关台账记录完整并符合要求。三是政府采购规范,采购方式符合国家、本市的相关要求。考察采购流程符合相关规定。自评分10分。

3、项目绩效

(1)项目产出

救助、慰问困难农民工5082人,资金发放到位率100%;技能培训农民工1890人,培训合格率100%。自评分27分。  

(2)项目效益

一是社会效益,得到了党委政府和农民工群体的肯定,通过媒体宣传和报道,提升了工会组织的形象,提高了工会对于农民工保障维权的影响力;二是农民工维权具备可持续性,有持续的经费保障,呈现正向趋势;三是农民工维权中心项目资金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对慰问和救助对象的选择和标准程序公开透明,救助农民工满意度100%。自评分29分。

四、成本效益分析。对资金使用方向、资金收入和支出结构;项目和资金管理情况;资金的节约性、资金使用效果;变化趋势等进行分析评价。

农民工维权中心资金项目主要针对的对象是农民工这个特殊群体,资金使用方向和支出结构比较单一,就是进行农民工的维权讨薪、节日慰问、生活救助和技能培训,在一定程度上帮助困难职工解决生活上遇到的困难,提高技能水平,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昆明市困难职工帮扶服务中心严格按照相关制度规定开展农民工维权活动,通过编制年度资金预算,制定详细的活动方案,组织实施开展全年的农民工维权活动,有效的节约了项目资金和提高了资金使用效果,达到了预定的目标。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一)主要经验及做法;

1、组织领导,高度重视。总工会领导高度重视,积极部署,统筹安排,逐级压实相关处室绩效评价责任;

2、精心组织,密切配合。分管领导牵头,组织协调,环节分解,任务到人,责任到人,限时完成,狠抓落实;

3、积极工作,稳步推进。积极探索建立适合工会实际的绩效运行跟踪监控和评价管理机制,提升财政资金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水平。

4、项目绩效评价工作,促进了项目相关管理制度的建立健全,强化了监督机制,推动建立以绩效评价结果为导向的财政资金管理制度。

(二)存在的问题;

1、项目资金预算编制有待完善;

2、过程记录资料不够完整;

3、公示及监督机制有待健全。

(三)建议和改进措施。

1、完善项目的事前绩效申报工作;

2、完善项目管理档案;

3、完善公示和监督机制,确保帮扶对象、标准、程序、结果公开透明,实现公开、公平、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