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一、项目概况
劳模工作是工会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工会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运用先进模范人物的榜样作用,动员和激励广大职工群众为推动经济和社会发展作贡献的重要职责。多年来,昆明市总工会不断探索和完善劳模管理工作的措施和制度,在全市职工中积极倡导“劳动最光荣、劳动最崇高、劳动最伟大、劳动最美丽”的社会风气,大力营造“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社会氛围。
1998年市总工会促成了《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昆明市劳动模范待遇的若干规定(试行)》文件的出台,自2004年开始市政府决定每年由市财政纳入年初预算专项资金50万元,用于解决市级困难劳模的帮扶,至今形成了每年由市财政拨付70万元专款帮扶市级劳模的常态机制;2018年预算71万元,开支71万元。
二、评价结论
劳动模范是民族的精英、国家的栋梁、社会的中坚、人民的楷模,是工人阶级和广大劳动群众的杰出代表,是引领新时代劳动者的一面旗帜。关心劳模生活,做好劳模管理工作,有利于体现党政组织对劳模的关心,有利于在全社会倡导尊重劳模、学习劳模、关爱劳模、争当劳模的良好风尚,努力为劳模发挥作用创造条件,使劳模精神成为广大职工群众奋发向上、建功立业的精神动力,对全面建设和谐社会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劳模低保生活费及劳模管理工作项目完成了绩效目标任务,达到了既定的目标。
三、经验、问题和建议
1.主要经验及做法
(1)在专项管理方面。本项目的专项立项依据充分;制定有相关资金管理使用办法,在资金管理使用方面符合相关规范。
(2)在资金分配方面。对资金的分配使用做到了合理合规、突出重点、公平公正;经自查,无散小差现象;资金分配和使用方向均与资金管理办法相符。
(3)在资金拨付方面。所有款项使用拨付及时到位,无滞留、闲置等现象。
(4)在资金使用方面。资金使用依法合规,无截留、挪用等现象,资金使用产生了符合预期的社会效益。
2.存在的问题
随着社会的发展,部分劳模的年龄偏大,且退休工资低,患有多种疾病,自付医药费对生活有一定影响,各级工会的困难劳模帮扶力度有限,对劳模关爱资金有限,覆盖面较小。
3.改进措施及建议
切实加强劳模待遇的落实,建议加大对劳模困难帮扶金的投入。
劳模低保生活费及劳模管理工作项目支出绩效
自评报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1.立项背景及目的
劳模工作是工会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工会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运用先进模范人物的榜样作用,动员和激励广大职工群众为推动经济和社会发展作贡献的重要职责。多年来,昆明市总工会不断探索和完善劳模管理工作的措施和制度,在全市职工中积极倡导“劳动最光荣、劳动最崇高、劳动最伟大、劳动最美丽”的社会风气,大力营造“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社会氛围。多年来,各级党委和政府一直关心和爱护各级劳动模范,高度重视劳模的生产、生活和学习。但是很多劳模因退休过早收入较低、在岗时积劳成疾或无法落实劳模荣誉津贴待遇,导致生活困难。该项资金旨在解决每年因各种情况导致劳模困难或待遇无法落实的问题,真正落实党委政府对劳模的关爱。
2.项目实施情况。
2018年,为347名市级困难劳模,发放困难帮扶金70万元。昆明市总工会创建“劳模创新工作室”3家。
3.资金来源及使用情况。
由市财政拨付71万元专款帮扶市级劳模。
4.组织及管理情况。
昆明市总工会从社区开始,到街道(乡镇)工会,再到县区级工会直至市总工会,自下而上地建立起四级劳模服务体系。截止到2018年底,昆明市健在并保持荣誉的全国劳动模范57名,省部级劳动模范695名,市级劳动模范3275名。
(二)绩效目标
(1)按照目标设定,2018年中秋、国庆前在调查、统计、核查的基础上对劳模低保户发放补贴,资金全部发放完成;
(2)按照目标设定,“五一”期间对部分坚守岗位劳模进行慰问,2018年五一期间,共对10名劳模进行了慰问;
(3)按照目标设定,根据实际情况对部分生活困难劳模给予补助,2018年,共计对347名困难市级劳模发放补贴70万元;
(4)按照目标设定,2018年创建劳模创新工作室3个;
(5)按照目标设定,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组织开展劳模活动。
二、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
进一步规范完善劳模管理工作,提升劳模服务管理水平,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团结动员广大职工群众学劳模,投身社会主义建设,全面促进我市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建设。
(二)绩效评价工作方案制定过程
1.根据上年度工作开展情况,及时制定了2018年工作计划和资金申报预算。
2.昆明市政府1998年出台的《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昆明市劳动模范待遇的若干规定(试行)》文件是本项目管理的根本依据。
3.劳模管理工作经费严格按照资金规模数和市级劳模创新工作室创建标准进行控制,资金的使用做到了厉行节约。仔细审核基层上报困难劳模情况,每笔资金都能及时到达困难劳模手中,并从实际出发为困难劳模减轻经济困难,使其能够已最大的工作热情投入到生产中去,产生的带动示范作用,对推动我市经济发展具有积极的意义。
(三)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方法
1.绩效评价原则。本项目的资金使用,严格按照昆明市总工会财务管理制度进行科学规范、公开公正的严格管理,并接受同级经费审查委员会的审计。
2.绩效评价方法。
(1)每年都对我市市级困难劳模的生活困难情况进行摸底统计,对基层日常上报的市级困难劳模进行帮扶,做到对困难劳模的帮扶工作经常化、制度化,任何时候只要有困难劳模出现,都能做到及时给予帮扶,帮助劳模解决生活困难,确保把党和政府对劳模的关心时时落到实处。
(2)通过创建命名创新劳模工作室,开展劳模活动进一步提升了劳模的社会地位,宣传了劳模的贡献,推广了劳模精神,营造出了“比、学、赶、帮、超”的氛围;通过对困难劳模帮扶,切实把专项资金真正用到困难劳模身上,把党和政府对劳动模范的关爱落到实处,在全社会进一步营造尊重劳动模范、争当劳动模范的社会氛围。2018年创建劳模创新工作室3个。
(四)绩效评价实施过程
1.数据填报和采集。
收集研读工会相关文件、政策、抽查部分银行凭单、会计凭证、成果文件和总结报告等,并填报所需报表。
2.社会调查。通过基层工会的情况反映,以及对劳模本人的随机电话调查,没有对这一项目开展效果不满意的反映,满意度指标达到年初预期。
3.数据分析和撰写报告。
对确认后的数据、资料、文件等进行分析综合,撰写绩效评价报告。
(1)通过对相关资料的定量分析,对项目整体进行评价分析,确定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及效果。
(2)根据收集的信息资料及评价分析结果,按照评价规范撰写初步评价报告。
(3)初步评价结果及评价报告与财务、办公室等相关部门进行沟通修改,撰写总体项目评价报告。
(五)本次绩效评价的局限性。
在整个绩效评价过程中,根据本项目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编制绩效评价工作方案、收集和分析项目数据,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秉着客观、公正的评价原则,撰写项目绩效评价报告。但由于时间、成本和精力的限制,本绩效评价报告可能还存在不尽完善之处。
三、评价结论和绩效分析
(一)评价结论
1.评价结果。
围绕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在被评价项目相关资料真实、可靠的基础上,经查阅相关台帐资料,通过数据采集及电话回访等方式,对该项目绩效进行了客观、公正的评价,最终评价结果为100分,评价等级为优。
2.主要绩效。
(1)做好困难劳模帮扶工作。2018年,为57名全国劳模发放春节慰问金11.4万元。对193名省部级以上困难劳模申报并发放困难补助150.13万元,对347名市级困难劳模,发放困难帮扶金70万元。
(2)开展好各项劳模活动。
①根据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评选昆明市第二十三届劳动模范相关准备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认真按照劳模评选规定,自下而上、层层把关、优中选优,严格履行各项推荐程序。经各基层单位推荐、公示,所属县市区政府或主管部门审核,相关职能部门审查,昆明市第二十三届劳动模范评审领导小组评审,昆明日报公示等程序,报昆明市人民政府审定,确定昆明市第二十三届劳动模范200名,其中,昆明市特等劳动模范40名,昆明市劳动模范160名。4月28日,昆明市政府召开昆明市第二十三届劳模表彰大会对200名昆明市劳动模范予以通报表彰。
②与昆明电视台共同制作专题片,在五一期间播出11名昆明市劳动模范的感人事迹。今年五一,举办“劳动之歌·文明同行——2018年昆明市职工“五一”劳动节专场音乐会”;组织劳模开展“扣好人生的第一粒纽扣”.“劳动美”社会实践活动——2018年昆明市劳动模范进中小学报告会。
③组织200名劳模进行了健康体检活动。
(3)昆明市总工会创建“劳模创新工作室”3家,下拨创建经费3万元。
(二)具体绩效分析。
(1)项目立项
劳模低保生活费及劳模管理工作项目与市总中长期目标匹配,符合市政府相关发展规划和政府决策,与生活保障部职责密切相关;立项经过前期调研,立项程序规范,申请和批复符合相关要求。自评分8分。
(2)项目目标
设定的绩效目标与事业发展规划相关,完整地反应预期产出和效果,与年度预算相匹配;绩效目标细化分解为清晰、可衡量的绩效指标,与年度工作任务相对应。自评分12分。
2、项目管理
(1)投入管理
预算编制充分、合理,预算调整规范,预算执行率100%。自评分4分。
(2)财务管理
一是资金使用符合预算批复的用途,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二是项目的财务制度健全、完善、有效。三是资金拨付具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符合相关制度规定,不存在违反相关财务管理制度的情况。自评分6分。
(3)项目实施
一是制订的与困难劳模帮扶和劳模管理工作相关的业务管理制度健全、完善和有效。市总工会机关为保障该项目资金顺利实施采取的监管措施明确。二是制订的管理制度有效执行,市总机关制订的监管措施有效执行,与项目相关的合同有效执行,此项目专项资金实施补助和慰问的相关台账记录完整并符合要求。三是政府采购规范,采购方式符合国家、本市的相关要求。考察采购流程符合相关规定。自评分10分。
3、项目绩效
(1)项目产出
2018年,为57名全国劳模发放春节慰问金11.4万元。对193名省部级以上困难劳模申报并发放困难补助150.13万元,对347名市级困难劳模,发放困难帮扶金70万元,资金发放到位率100%。自评分30分。
(2)项目效益
一是社会效益,得到了党委政府和劳模的肯定,通过媒体宣传和报道,积极发挥工会的帮扶作用;二是具备可持续性,有持续的经费保障,呈现正向趋势;三是此项目资金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对送慰问和帮扶对象的选择和标准程序公开透明,劳模及基层工会满意度100%。自评分30分。
四、成本效益分析
1、经过项目一年的推进,数量指标全面完成:计划开展劳模活动4次,目前已完成8次;计划创建命名劳模创新工作室3个,已全部创建完成;全年共对347名市级困难劳模给予帮扶。
2、通过创建命名创新劳模工作室,开展劳模活动进一步提升了劳模的社会地位,宣传了劳模的贡献,推广了劳模精神,营造出了“比、学、赶、帮、超”的氛围;通过对困难劳模帮扶,切实把专项资金真正用到困难劳模身上,把党和政府对劳动模范的关爱落到实处,在全社会进一步营造尊重劳动模范、争当劳动模范的社会氛围。达到了年初预期。
3、项目所有工作均按照计划在时限内完成。
4、项目计划创建3个劳模创新工作室,开支经费3万元,全年共创建3个,开支经费3万元;项目计划补助困难市级劳模70万元,实际开支70万元,各项工作的经费支出,均做到了厉行节约,对成本进行有效控制。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一)主要经验及做法
(1)在专项管理方面。本项目的专项立项依据充分;制定有相关资金管理使用办法,在资金管理使用方面符合相关规范。
(2)在资金分配方面。对资金的分配使用做到了合理合规、突出重点、公平公正;经自查,无散小差现象;资金分配和使用方向均与资金管理办法相符。
(3)在资金拨付方面。所有款项使用拨付及时到位,无滞留、闲置等现象。
(4)在资金使用方面。资金使用依法合规,无截留、挪用等现象,资金使用产生了符合预期的社会效益。
(二)存在问题
随着社会的发展,部分劳模的年龄偏大,且退休工资低,患有多种疾病,自付医药费对生活有一定影响,各级工会的困难劳模帮扶力度有限,对劳模关爱资金有限,覆盖面较小。
(三)建议和改进措施
切实加强劳模待遇的落实,建议加大对劳模困难帮扶金的投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