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各级工会组织及广大职工会员: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实现之年,是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收官之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经过近年来的努力,昆明市脱贫攻坚工作取得了决定性进展,东川、禄劝、寻甸三个贫困地区已全部脱贫摘帽。
从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昆明市委、市政府积极应对,加强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组织领导,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在昆明市处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关键时刻,受疫情影响,昆明市部分地区特别是东川、禄劝、寻甸三个地区农产品存在“运不出”、“存不住”等问题。而与此同时,部分地区又因疫情对流通的影响,出现肉、蛋、奶、菜供应紧张的情况。
为了助力脱贫攻坚、巩固脱贫成果。昆明市总工会号召全市有条件的基层工会组织积极开展消费扶贫,购买贫困地区农产品发放工会会员节日慰问品,助力贫困地区收入提升,不断稳固和拓展贫困户增收渠道,以实际行动支持昆明脱贫攻坚工作,持续巩固昆明脱贫攻坚成效。
昆明市总工会倡议:
1.有条件发放七个节假日职工节日慰问品的单位(企业)工会组织,在职工自愿条件下,根据职工需求,可以把2020年清明节、劳动节和端午节向工会会员发放的节日慰问品中用一个节日购买贫困地区特别是寻甸、东川、禄劝地区农产品,采取灵活便利的方式发放给会员。
2.各级工会组织必须在职工自愿基础上,严格执行相关规定,不得强制执行,不得超员超额购买和超额发放,不得重复发放,同一节日发放实物农产品后不得以任何形式再次发放其他相关节日慰问品。
3.全市各级工会组织要高度重视消费扶贫对脱贫攻坚的积极作用。社会各界通过消费扶贫,帮助贫困地区增收脱贫,既满足消费者的需求,激发扶贫的责任感,又能催生贫困户脱贫的内生动力。用实际行动展现昆明职工对抗击疫情和脱贫攻坚工作的支持。
购买方式:各级工会组织可参考昆明市新冠肺炎疫情期间贫困地区农产品直销信息表(附件)上的产品目录优先选购相关农产品。也可以自行前往昆明市贫困地区特别是东川、禄劝、寻甸地区采购;购买贫困地区农产品发放工会会员节日慰问品的发票由提供农产品的相应单位开具,提供农产品的相应单位不能开具的,也可联系委托正规、有实力、有信誉、能够采购配送并开具正式发票的公司配送;各基层工会按《云南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的要求进行开支和报销。
希望全市各级工会组织和广大职工发扬工人阶级的光荣传统,为巩固脱贫成效、有效防止返贫做出积极贡献!
昆明市总工会
2020年3月6日
购买农产品发放职工节日慰问品依据
云南省总工会关于印发《云南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云工发[2018]44号)第八条第四点:职工集体福利支出。基层工会逢年过节可以向全体会员发放节日慰问品。逢年过节的年节是指国家规定的法定节日(即: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和国庆节)。节日慰问品原则上为符合中国传统节日习惯的用品和职工群众必须的生活用品等,发放标准每人每次不超过300元。除不得发放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命令禁止的现金、购物卡外,基层工会可结合实际采取便捷灵活的发放方式。
《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昆明市开展消费扶贫助力打赢脱贫攻坚实施方案的通知》(昆政办[2019]90号)第二条:广泛动员,推进贫困地区产品和服务进机关、进企业,引导机关干部、党员同志、工会会员主动参与消费扶贫。
《关于印发昆明市应对疫情支持农产品稳生产保供应政策措施的通知》(昆应疫指[2020]51号)第八条:拓展贫困地区农产品销售渠道。把贫困地区农产品作为疫情防控期间“菜篮子”产品有效供给重要来源,优先安排采购销售。
附件 :滞销农产品信息表(请点击附件下载查看。)
1
2
3
4
5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