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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总工会2019年度部门决算
[ 市总工会管理员 发布时间:2020-09-24 11:40:28 来源:昆明市总工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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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总工会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昆明市总工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九、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十、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十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十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昆明市总工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昆明市总工会是中国共产党昆明市委员会与省总工会领导下的昆明市各级工会的领导机关和代表机关,是职工自愿结合的工人阶级的群众组织,是市委、市政府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其机关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根据市委、市政府、省总工会的中心工作和党的工运方针,研究制定各个时期昆明市工会工作的方针和任务,指导全市各级工会工作。

2.依照法律和《中国工会章程》,定期向昆明市工会代表大会、全委会报告工作;组织和指导全市各级工会认真履行工会的职能;贯彻执行市工会代表大会的决议,开展工会的各项业务工作;根据各产业工会及基层工会的意见和要求,解决需要由市总工会与有关党政方面协商解决的问题。

3.对涉及职工利益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向市委、市政府反映职工群众的思想动态、愿望和要求,并提出建议和意见;参与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的制定;对侵犯职工合法权益的重大事件进行调查并提出处理意见,依法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4.负责工运理论政策的调研,组织对工会工作中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为全市各级工会提供理论政策服务;监督检查《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的贯彻执行;指导各级工会自身改革和建设。

5.代表和组织职工参与我市经济社会事务管理;指导企事业单位落实职工民主管理各项权利,坚持和完善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制定加强职工民主管理的具体政策和意见并监督实施;指导企业工会与企业建立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制度。

6.会同有关部门对贯彻《劳动法》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与劳动行政部门和企业方代表建立劳动关系协商机制,共同研究解决劳动关系方面的重大问题;参与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指导各级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委员会的建设,协调劳动关系,调解劳动争议,为职工及基层工会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和法律帮助;受理职工的来信来访;配合有关部门处理在职工群众中发生的突发性事件。

7.负责全市工会的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协助各县(市)区委和市级有关部、委、办、局(公司)党委(党组、党工委)管理工会干部;协同有关部门研究制订全市工会干部的管理制度和教育培训规划,并组织实施。

8.教育职工增强主人翁责任感,提高职工的思想道德和科技文化业务素质,建设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职工队伍;组织、发动职工投身改革和现代化建设,开展经济技术创新活动和劳动竞赛、合理化建议、技术革新、技术攻关、技术协作、发明创造等活动。

9.会同有关部门监督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法律、法规的实施;协助企业搞好职工安全生产、职业卫生的教育,参与职工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

10.负责全市工会经费的收支核算,工会专项资金的筹措、使用、管理、审查和审计工作;负责全市工会事业的指导协调工作,研究制订兴办和管理工会事业的有关政策和规定;管理工会财产,监督财经法规的贯彻执行和工会经费的合理使用。

11.承担市社会主义劳动竞赛委员会及其办公室的日常工作,组织评选推荐全国、省、市劳模。承担市劳模协会的具体工作。

12.承担全国总工会或省总工会委托的外国工会、港澳台工会友好往来方面的任务。

13.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工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9年,在市委和省总的坚强领导下,昆明市总工会全面深化思想建设、建功立业、维权维稳、帮扶服务、组织建设、从严治党等“六大工程”,各项工作扎实推进、富有成效,荣膺“全国工会财务工作先进单位”等7个国家级、省级奖项;昆明市困难职工帮扶中心党支部被评为市级五星级党支部。

1.全面深化思想建设工程,引领职工群众听党话跟党走。一是认真抓好“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有力有序推进读书班、专题党课、调查研究、检视问题等,引导全会广大党员干部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二是通过举办工会大讲堂、开设专题讲座等多种形式,引领广大职工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断增进政治认同、思想认同、情感认同。三是成功举办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春城职工文艺汇演电视直播晚会。四是深化“中国梦·劳动美”主题宣传教育活动。五是着力提升整合宣传平台,工会媒体宣传矩阵初步形成。

2.全面深化建功立业工程,激发广大职工创造力创新力。一是聚焦大健康、大数据、大文创、大旅游以及装备制造等重点行业,组织开展37次涉及120个工种项目的劳动和技能竞赛。二是扎实推进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制定下发实施方案,切实抓好高新区、经开区、安宁市和云内动力集团等四个示范点建设,并召开现场推进会,推广成功经验,带动改革整体推进。三是深入实施春城职工素质建设工程。四是深化职工群众性技术创新活动。

3.全面深化维权维稳工程,积极推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一是继续加大维权“两书”推行力度,年内共发出《工会维权意见书》1204份、《工会维权建议书》5份。二是依托“五一工人维权岗”,为职工群众提供法律援助59件、法律咨询236次。三是大力推行“集体协商四项创新制度”。四是完善信访接待工作机制。五是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共组织3791个单位、24235个班组、361076名职工参加“安康杯”竞赛活动。六是推动非公企业民主管理工作扩面提质增效。

4.全面深化帮扶服务工程,着力提升职工获得感幸福感。一是积极筹措各类帮扶资金慰问、救助困难职工、农民工和一线职工。二是举办职业技能培训班,培训下岗失业人员和农民工。三是着力拓宽普惠服务覆盖面。四是通过结对帮扶、就业帮扶等举措,推动309户建档立卡困难职工实现解困脱困。五是关心关爱劳模和一线职工,先后组织全国和省部级劳模、扶贫一线干部、一线职工、公安民警参加疗休养活动。

5.全面深化组织建设工程,不断增强工会凝聚力战斗力。一是联合市委组织部下发专门文件,通过党工共建推动“两新”组织工会覆盖面稳步提升。二是全力推进百人以上企业建会和货车司机等群体入会。三是严格落实工会干部全员全过程培训规划,在市委党校举办两期工会干部岗位培训班,在井冈山和中央党校各举办一期专题培训班,累计培训工会干部509名。四是积极推进工会社会工作者专业人才队伍建设试点工作,孵化昆明惠工服务中心,完成首批300名工会社会工作者的招录、培训及分派工作,有效缓解了基层工会无人办事的难题,试点经验在全省推广。五是坚持将力量配备、服务资源向基层倾斜。

6.全面深化从严治党工程,激励工会干部新担当新作为。一是严格落实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全面加强廉政风险点监督管控。二是抓好经常性学习教育,举办“万名党员进党校”党性教育培训班两期,组织机关及各直属党总(支)部290名党员注册使用“学习强国”学习平台。三是狠抓机关作风建设,以开展主题教育专项整治为契机,着力解决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坚决整治“慵懒散”、不作为、慢作为等问题。五是积极推进脱贫攻坚对口帮扶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昆明市总工会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2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分别是:

1.昆明市总工会;

2.昆明市总工会职工学校。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昆明市总工会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27人。其中:行政编制6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0人),事业编制6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37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57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0人),事业人员4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28人),其他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88人。其中:离休5人,退休83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昆明市总工会2019年度收入合计4,641.3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571.79万元,占总收入的98.5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69.51万元,占总收入的1.5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增加225.38万元,主要原因是从2019年开始直属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生活补助由市级财政统一安排。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昆明市总工会2019年度支出合计4,641.3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197.35万元,占总支出的68.89%;项目支出1,443.95万元,占总支出的31.11%;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增加225.38万元,主要原因是从2019年开始直属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生活补助由市级财政统一安排。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昆明市总工会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197.35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300.27万元,主要原因是从2019年开始直属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生活补助由市级财政统一安排。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64.0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35.92%(其中转拨昆明市总工会直属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生活补助1063.31万元,列入“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科目核算,占基本支出的33.26%)。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昆明市总工会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443.95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74.89万元,主要原因是困难职工逐步解困脱困,对困难职工帮扶救助资金减少。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昆明市总工会送温暖资金600.00万元、昆明市农民工维权中心资金50.00万元、发放市属特困企业困难职工生活补助费60.00万元、困难企业接续医保补助412.79万元、市级劳模生活困难补助和特殊困难帮扶及劳模管理71.00万元、昆明电池有限责任公司2019年职工退休欠缴养老保险费74.38万元、春节慰问演出经费40.00万元、市属困难企业走访慰问经费39.00万元、职工学校运行经费69.51万元等。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昆明市总工会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571.7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50%。与上年相比增加187.67万元,主要原因是从2019年开始直属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生活补助由市级财政统一安排。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795.3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1.14%。主要用于昆明市总工会机关在职在编人员工资福利支出、直属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生活补助、市级劳模生活困难补助和特殊困难帮扶及劳模管理等;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445.1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1.61%。主要用于昆明市总工会机关及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送温暖资金、昆明市农民工维权中心资金、发放市属特困企业困难职工生活补助费、困难企业接续医保补助、昆明电池有限责任公司2019年职工退休欠缴养老保险费、春节慰问演出经费、市属困难企业走访慰问经费等;

9.卫生健康(类)支出162.9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56%。主要用于昆明市总工会机关及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68.4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68%。主要用于昆明市总工会机关在职在编人员按规定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昆明市总工会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与预算数均为0.00万元。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增加0.0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与2018年度相同,均为0.00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00万元,一般公共预算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主要用于(相关工作范围)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昆明市总工会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48.55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066.27万元,主要原因是转拨昆明市总工会直属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生活补助1063.31万元,列入“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科目核算,上年无此项经费。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交通费等。从2018年1月起市总工会本级在职在编人员公务交通补贴由市级财政预算安排,但市级财政预算未安排其他机关运行经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昆明市总工会资产总额38.88万元,其中,流动资产38.88万元,固定资产0.00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0.00万元,无形资产0.00万元,其他资产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3.38万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13.38万元,固定资产增加0.00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0.00万元,在建工程增加0.00万元,无形资产增加0.00万元,其他资产增加0.00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根据《财政部 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各级总工会及所属事业单位资产产权界定问题的通知》(财行〔2008〕82号)要求,由不同资金来源形成的资产,分别作为国有资产和工会资产登记入账。昆明市总工会及下属事业单位由工会经费形成的资产,属于工会资产,作为工会资产登记入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中国工会章程》的相关规定,昆明市总工会及下属事业单位由工会经费形成的固定资产属于工会资产,不属于国有资产的范畴。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38.88

38.88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昆明市总工会无财政安排的政府采购预算,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2019年,昆明市总工会严格按照预算绩效管理的相关要求,有效开展预算绩效申报、绩效跟踪、绩效评价及结果应用等各环节的工作。昆明市总工会2019年部门财政支出主要用于昆明市总工会机关在职在编人员工资及社会保障缴费、市级劳模生活困难补助和特殊困难帮扶及劳模管理、直属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生活补助、昆明市总工会送温暖资金、昆明市农民工维权中心资金、发放市属特困企业困难职工生活补助费、困难企业接续医保补助等。我单位2019年圆满完成了所有财政专项资金的安排落实,坚决贯彻落实相关精神文件,不断改进管理模式、运行机制、工作方式,积极探索财政项目资金管理及绩效评价工作,对于绩效自评报告中指出的问题,责成项目实施部门提出整改措施,监督部门监督整改情况,为以后年度绩效管理提供借鉴依据。昆明市总工会送温暖资金、昆明市农民工维权中心资金、发放市属特困企业困难职工生活补助费、困难企业接续医保费用等项目资金由昆明市总工会职工(会员)服务保障部具体实施,昆明市困难职工帮扶服务中心具体负责业务工作中发生相关费用的审核与报销工作,严格按照相关制度和规定开展送温暖各项慰问和帮扶工作。这些项目的开展有助于立足工会工作特点,发挥工会组织优势,在服务大局中体现工会特色,在推动改革发展中彰显工人阶级主力军作用,在广大职工中传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断汇聚为实现中国梦团结奋斗的强大正能量。全面构建服务职工工作体系,以服务增强工会组织的吸引力和凝聚力,以服务增强职工群众对工会组织的归属感和认同感。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九、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群众团体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昆明市总工会机关(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十、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项):指昆明市总工会除上述项目外,开展其他用于群众团体事务方面的专门性工作任务的项目支出,如“安康杯”技能竞赛经费等。

十一、教育支出(类)成人教育(款)其他成人教育支出(项):反映昆明市总工会所属事业单位昆明市总工会职工学校举办函授、自学考试等成人教育方面的支出。

十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四、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10000171101111

昆明市总工会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20200924110949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