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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困难劳模低保资金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 市总工会管理员 发布时间:2021-09-03 10:14:29 来源:昆明市总工会 ]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1.立项背景及目的。

劳模工作是工会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工会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运用先进模范人物的榜样作用,动员和激励广大职工群众为推动经济和社会发展作贡献的重要职责。多年来,昆明市总工会不断探索和完善劳模管理工作的措施和制度,在全市职工中积极倡导“劳动最光荣、劳动最崇高、劳动最伟大、劳动最美丽”的社会风气,大力营造“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社会氛围。多年来,各级党委和政府一直关心和爱护各级劳动模范,高度重视劳模的生产、生活和学习。但是很多劳模因退休过早收入较低、在岗时积劳成疾或无法落实劳模荣誉津贴待遇,导致生活困难。该项资金旨在解决每年因各种情况导致劳模困难或待遇无法落实的问题,真正落实党委政府对劳模的关爱。

2.项目实施情况。

2020年,为168名市级困难劳模,发放困难帮扶金70万元。

3.资金来源及使用情况。

经市政府批准自2004年开始市政府决定每年由市财政纳入年初预算专项资金50万元,用于解决市级困难劳模的帮扶,至今形成了每年由市财政拨付70万元专款帮扶市级劳模的常态机制;2020年度市财政安排资金70万元,实际支出70万元,预算资金执行率100%。

4.组织及管理情况。包括项目组织情况、项目实施流程、资金拨付流程。

昆明市总工会从社区开始,到街道(乡镇)工会,再到县区级工会直至市总工会,自下而上地建立起四级劳模服务体系。截止到2020年底,昆明市健在并保持荣誉的全国劳动模范62名,省部级劳动模范629名,市级劳动模范3253名。

(二)绩效目标。

1.总目标。

(1)2020年中秋、国庆前在调查、统计、核查的基础上对困难市级劳模发放补贴,资金全部发放完成;

2.年度目标。包括产出目标、效果目标。

2020年,为168名市级困难劳模,发放困难帮扶金70万元。

二、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

进一步规范完善劳模管理工作,提升劳模服务管理水平,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团结动员广大职工群众学劳模,投身社会主义建设,全面促进我市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建设。

(二)绩效评价工作方案制定过程。

1.前期调研。

根据上年度工作开展情况,及时制定了2020年工作计划和资金申报预算。

2.研究文件。

《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昆明市劳动模范待遇的若干规定(试行)》(1998年)

3.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及工作方案的设计。

设置合理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是开展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的基础,财政专项资金绩效指标是整个评价体系的中心,从“事前”绩效评审,到“事中”绩效监控,再到“事后”绩效评价,都是以绩效指标为依据,因此,应该正确设计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指标,达到差异性与完整性的统一,要从财政资金使用效率与资金流的角度来分析,对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指标进行精挑细选,才能对财政专项资金支出效率、社会效益、困难劳模帮扶满意度等方面做出客观的评价。

(三)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方法

1.绩效评价原则。包括科学规范、公开公正、绩效相关等原则。

本次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设计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1)科学规范原则。绩效评价应当严格执行规定的程序,按照科学可行的要求,采用定量与定性分析、共性和个性指标相结合的方法,准确、合理地评价。

(2)公正公开原则。绩效评价应当符合真实、客观、公正的要求,依法公开并接受监督。

(3)分级分类原则。绩效评价根据评价对象的特点分类组织实施。

(4)绩效相关原则。绩效评价应当针对具体支出及其产出绩效进行,评价结果应当清晰反映支出和产出绩效之间的紧密对应关系。

2.绩效评价方法。包括指标评价、数据采集和社会调查中所采用的方法。

本次绩效评价,主要采用了如下方法:

(1)绩效指标打分法。评价项目组借鉴市财政局2018年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共性指标体系框架,结合困难劳模低保项目的现实特点,构造部分特性指标,进而根据项目特点进行打分,最后得出分值所处的等级,形成绩效评价结果。

(2)现场评价法。本次现场评价主要采取调查问卷、座谈会、访谈等方式,对困难劳模低保发放情况进行核实,并对所掌握的有关信息资料进行分类、整理和分析,提出考评意见。

(四)绩效评价实施过程

1.数据填报和采集。

收集研读有关工会和困难劳模帮扶的文件、政策、抽查部分银行凭单、会计凭证、成果文件及总结报告等,并填报所需报表。

2.社会调查。

通过电话回访、现场询问困难劳模等方式,对收集到的数据进一步核实确认;

3.数据分析和撰写报告。

对确认后的数据、资料、图册、文件进行分析综合,撰写绩效评价报告。

(1)通过对相关资料的定量分析,听取分管领导及相关人员的情况介绍的定性评价。评价人员综合对整体项目进行评价分析,确定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及效果;

(2)根据收集的信息资料及评价分析结果,按照评价规范撰写初步评价报告;

(3)初步评价结果及评价报告与财务室及办公室进行沟通修改,撰写总体项目评价报告。

(五)本次绩效评价的局限性。

对困难劳模除了资金以外的其他形式的帮扶提升过程,并非所有的投入很快就能见效,很难在短期内见到的效果,并且困难劳模帮扶工作没有从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完全反应出来。

三、评价结论和绩效分析

(一)评价结论。

1.评价结果。

根据本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打分,得出本次绩效指标评分为:项目决策20分;项目管理20分;项目绩效56分。合计绩效评价得分:96分。

2.主要绩效。

2020年通过开展困难劳模低保金的发放解决了困难劳模部分生活困难,一定程度解决困难劳模的生活问题。项目配套资金完成了绩效目标任务,达到了既定的目标。

(二)具体绩效分析。对照绩效评价指标体系逐项进行分析、评价并打分。

根据财政部《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财预[2011]285号),按照《市财政局预算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要求,主要从2020年度昆明市困难劳模低保资金项目决策、管理和绩效目标进行逐项分解,对项目绩效做出全面、客观、公正的评价。

1、项目决策

(1)项目立项

昆明市困难劳模低保项目与市总工会中长期目标匹配,符合市政府相关发展规划和政府决策,与劳经部职责密切相关;立项经过前期调研,立项程序规范,申请和批复符合相关要求。

(2)项目目标

设定的绩效目标与事业发展规划相关,完整地反应预期产出和效果,与年度预算相匹配;绩效目标细化分解为清晰、可衡量的绩效指标,与年度工作任务相对应。

2、项目管理

(1)投入管理

预算编制充分、合理,预算调整规范,预算执行率100%。

(2)财务管理

一是资金使用符合预算批复的用途,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二是项目的财务制度健全、完善、有效。三是资金拨付具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符合相关制度规定,不存在违反相关财务管理制度的情况。

(3)项目实施

一是制订的与困难劳模帮扶的相关业务管理制度健全、完善和有效。市总工会机关为保障困难劳模低保资金顺利实施采取的监管措施明确。二是制订的管理制度有效执行,市总机关制订的监管措施有效执行。三是政府采购规范,采购方式符合国家、本市的相关要求。考察采购流程符合相关规定。

3、项目绩效

(1)项目产出

发放低保金168人,资金发放到位率100%。

(2)项目效益

一是社会效益,得到了党委政府和困难劳模群体的肯定,通过媒体宣传和报道,提升了工会组织的形象,提高了工会对于困难劳模保障维权的影响力;二是困难劳模低保发放具备可持续性,有持续的经费保障,呈现正向趋势。

四、成本效益分析。

对资金使用方向、资金收入和支出结构;项目和资金管理情况;资金的节约性、资金使用效果;变化趋势等进行分析评价。

困难劳模低保资金项目主要针对的对象是困难劳模这个特殊群体,资金使用方向和支出结构比较单一,就是进行困难劳模的补助金发放,在一定程度上帮助困难劳模解决生活上遇到的困难,提高技能水平,保障困难劳模合法权益。昆明市总工会严格按照相关制度规定开展困难劳模补助发放活动,通过编制年度资金预算,制定详细的活动方案,有效的节约了项目资金和提高了资金使用效果,达到了预定的目标。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一)主要经验及做法;

1、组织领导,高度重视。总工会领导高度重视,积极部署,统筹安排,逐级压实相关处室绩效评价责任;

2、精心组织,密切配合。分管领导牵头,组织协调,环节分解,任务到人,责任到人,限时完成,狠抓落实;

3、积极工作,稳步推进。积极探索建立适合工会实际的绩效运行跟踪监控和评价管理机制,提升财政资金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水平。

4、项目绩效评价工作,促进了项目相关管理制度的建立健全,强化了监督机制,推动建立以绩效评价结果为导向的财政资金管理制度。

(二)存在的问题;

1、项目资金预算编制有待完善;

2、过程记录资料不够完整;

3、公示及监督机制有待健全。

(三)建议和改进措施。

1、完善和细化项目的事前绩效申报工作;

2、完善项目管理档案;

3、完善公示和监督机制,确保帮扶对象、标准、程序、结果公开透明,实现公开、公平、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