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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总工会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昆明市总工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昆明市总工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昆明市总工会是中国共产党昆明市委员会与省总工会领导下的昆明市各级工会的领导机关和代表机关,是职工自愿结合的工人阶级的群众组织,是市委、市政府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其机关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根据市委、市政府、省总工会的中心工作和党的工运方针,研究制定各个时期昆明市工会工作的方针和任务,指导全市各级工会工作。
2.依照法律和《中国工会章程》,定期向昆明市工会代表大会、全委会报告工作;组织和指导全市各级工会认真履行工会的职能;贯彻执行市工会代表大会的决议,开展工会的各项业务工作;根据各产业工会及基层工会的意见和要求,解决需要由市总工会与有关党政方面协商解决的问题。
3.对涉及职工利益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向市委、市政府反映职工群众的思想动态、愿望和要求,并提出建议和意见;参与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的制定;对侵犯职工合法权益的重大事件进行调查并提出处理意见,依法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4.负责工运理论政策的调研,组织对工会工作中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为全市各级工会提供理论政策服务;监督检查《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的贯彻执行;指导各级工会自身改革和建设。
5.代表和组织职工参与我市经济社会事务管理;指导企事业单位落实职工民主管理各项权利,坚持和完善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制定加强职工民主管理的具体政策和意见并监督实施;指导企业工会与企业建立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制度。
6.会同有关部门对贯彻《劳动法》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与劳动行政部门和企业方代表建立劳动关系协商机制,共同研究解决劳动关系方面的重大问题;参与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指导各级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委员会的建设,协调劳动关系,调解劳动争议,为职工及基层工会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和法律帮助;受理职工的来信来访;配合有关部门处理在职工群众中发生的突发性事件。
7.负责全市工会的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协助各县(市)区委和市级有关部、委、办、局(公司)党委(党组、党工委)管理工会干部;协同有关部门研究制订全市工会干部的管理制度和教育培训规划,并组织实施。
8.教育职工增强主人翁责任感,提高职工的思想道德和科技文化业务素质,建设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职工队伍;组织、发动职工投身改革和现代化建设,开展经济技术创新活动和劳动竞赛、合理化建议、技术革新、技术攻关、技术协作、发明创造等活动。
9.会同有关部门监督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法律、法规的实施;协助企业搞好职工安全生产、职业卫生的教育,参与职工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
10.负责全市工会经费的收支核算,工会专项资金的筹措、使用、管理、审查和审计工作;负责全市工会事业的指导协调工作,研究制订兴办和管理工会事业的有关政策和规定;管理工会财产,监督财经法规的贯彻执行和工会经费的合理使用。
11.承担市社会主义劳动竞赛委员会及其办公室的日常工作,组织评选推荐全国、省、市劳模。承担市劳模协会的具体工作。
12.承担全国总工会或省总工会委托的外国工会、港澳台工会友好往来方面的任务。
13.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工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今年以来,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昆明市总工会紧扣高质量推进区域性国际中心城市建设的决策部署,围绕夺取疫情防控和实现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双胜利的奋斗目标,履职尽责,推动工会各项工作取得新的进展和成效。其中,助力疫情防控、“72行大练兵·360行出状元”劳动和技能竞赛、维权“两书”、“两新组织”中“八大群体”建会入会、工会社工队伍建设、产业工人队伍建设、职工文体服务中心建设等多项工作,受到全总、省总领导的表扬;工会资产监督管理、文化宫公益场地管理两项工作在全总作经验交流,困难职工解困脱困、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建会建站、工会社工队伍建设三项工作在省总作经验交流;市总工会被全国总工会授予全国工会电子职工书屋应用示范单位。
1.切实扛起引领思想的政治责任。通过举办职工大讲堂8场、开设专题讲座12次、设立学习专栏35个以及其他活动,团结引领广大职工深刻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以及党的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等,坚定不移听党话、跟党走。深入推进工会创文“十大行动”,摄制播出4部《百万职工,昆明创文的主人翁》创文宣传片,组织全市广大职工群众积极参与全国文明城市创建。联合市委宣传部等单位广泛开展以“决胜小康,奋斗有我”“抗击疫情,劳模在一线”等为主题的系列宣传活动,全方位展示工人阶级时代风采。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在全省工会系统中首家搭建完成宣传媒体矩阵,在各类新媒体平台推送信息3928篇,在市级以上官方媒体发布宣传稿件341次(篇),其中国家级媒体124次(篇)。
2.切实扛起抗疫援企的社会责任。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在除夕当天就深入市第一人民医院等8家单位,代表市委市政府对春节期间坚守防疫一线的医务人员开展送温暖慰问。多方筹措防疫专项资金,会同各县(市)区总工会为奋战在疫情防控一线的医务工作者、执勤人员以及守护城市生命线的快递小哥、送餐员等群体送去慰问金以及防护用品;通过嵩明一个蔬菜企业家,筹集100吨爱心蔬菜,由五辆悬挂有“武汉稳住,昆明来了”“两地工会心连心,携手并肩战疫情”等标语的大卡车,跨越千里、驰援武汉,经由武汉市总工会分发给东湖高新区、武昌区、洪山区、青山区的企业、学校、社区等,武汉市民盛赞来自昆明的爱心蔬菜让他们隔离不缺关爱、封城不感孤单,更加坚定了战胜疫情的信心和决心。组织机关全体党员干部84人与我市133名援鄂抗疫医疗队员及其家属进行结对,通过寄送水果、电话探访等十项举措进行“一对一”帮扶;工人日报、人民网等20多家媒体进行了跟踪报道。积极助力企业复工复产,集中40天时间,对省、市出台的应对疫情、稳定经济发展的各项政策文件进行讲解和宣传74场次,下发《政策文件汇编》24170册,覆盖率达84.70%。实施助力复工复产聚福利和提振消费赠福利行动,直接带动消费3000余万元。成立六个工作小组,深入各县(市)区以及20多家企业,全面了解各级工会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情况,以及企业在复工复产、劳动用工、政策申请等方面存在的困难,形成调研报告呈送市委市政府。
3.切实扛起聚力奋斗的发展责任。聚焦乌东德水电站、滇中引水、地铁建设、滇池保护治理、滇中新区建设等重点工程项目,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劳动竞赛活动,团结参建职工奋力打造精品工程、示范工程,人民网、新华网、云南电视台等媒体进行了宣传报道;按照相关要求,正筹备深入发动和广泛开展《生物多样性公约》第十五次缔约方大会职工劳动和技能竞赛以及志愿服务活动。持续开展“72行大练兵·360行出状元”竞赛活动,联合市人社局等单位组织开展了44次、110余个工种(项目)的全市性职工职业技能竞赛;承办云南省保育员技能竞赛,昆明市代表队荣获团体一等奖,参赛四名选手包揽个人奖前4名。扎实推进“求学圆梦”活动,为600余名提升学历能力的一线职工提供学费补助;组织12936名职工参加省级、市级职工职业技能提升培训。深化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工作,突出政治待遇、素质提升、权益维护等重点内容,着力抓好产业工人队伍状况统计调查和“产改”配套政策出台情况摸查,积极推广云内动力“职工晋升双通道”、安宁市“产教融合”等试点经验。广泛开展群众性技术创新活动,累计开展技术革新1812项、发明创造258项,推广先进操作法516项,提出合理化建议8070条、采纳实施6883条。
4.切实扛起维权维稳的时代责任。持续加强工会法律监督工作,大力推行市总在全国工会系统首创、被写入中国工会十七大报告的维权“两书”制度,2012年至今累计发出意见书10172份,今年发出21份,职工相关诉求均得到妥善解决。依托昆明五一工人维权岗,为职工、农民工提供法律政策咨询160余次、法律援助14件。疫情期间采用线上会议等方式开展集体协商,共签订集体合同704份;完成云南省首家环卫行业集体协商试点工作,签订全省首份环卫行业集体合同。深入开展厂务公开、职代会建制专项行动,组织3506个单位、23805个班组、358526名职工参加“安康杯”竞赛、“安全生产月”等活动。扎实开展劳动关系发展态势监测和职工队伍风险专项排查化解工作,年内接听热线电话2153个,处理职工来信来访280件,办结市长热线、春城热线转督办件12件。
5.切实扛起扶贫帮困的历史责任。继续做实“四个一四关爱”等服务品牌,筹措各类帮扶资金,慰问一线职工、救助困难职工。为53108人次患病住院职工发放医疗互助金(医疗互助活动坚持“无病我帮人、有病人帮我”的原则,按照住院发生的、在基本医疗保险、大病补充医疗保险以及其他补助支付后的个人自付费用,扣除全自费费用后,采用分段计算、累加支付的办法给予补助;已参加的每人缴纳120元,新参加的每人缴纳150元)。参与举办“春风行动”和农民工劳务交流会3期,举办电工操作等职业技能培训班5期。依托“工惠卡”推行普惠服务,开展线上线下活动374场。加强服务阵地建设,累计建成“职工驿站”341个、“工惠母婴空间”99个;命名职工文体活动服务中心1078个。分批次组织抗疫一线医务人员、社区工作者及脱贫攻坚工作队员、边远地区艰苦行业职工等共500人进行疗休养。对存量全国级、省级建档管理困难职工开展“户户清”行动,截至目前共有271户困难职工实现解困脱困。
6.切实扛起强基固本的主体责任。全面深化“党建带工建、工建服务党建”行动,选树了五华区大观街道等13个市“党工共建”示范点。持续推进工会社会工作者队伍建设,圆满完成招录、培训工作;在云南省全面推进工会社会工作者队伍建设会议上,我会专题分享了试点经验。积极探索在东川区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建立工会联合会和工会服务站,省总充分肯定“东川经验”并组织全省15个州(市)、县(市、区)总工会到现场学习观摩。着力加强工会干部队伍建设,在中国劳动关系学院和市委党校举办三期培训班,组织工会干部参加培训。加大力度管控工会系统十大廉政风险点,坚决杜绝在评优评先、大病救助等工作中优亲厚友。邀请市纪委市监委驻市人大机关纪检监察组,对干部推荐、职级晋升等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对科级领导干部开展集体廉政谈话。加强工会资产监督管理,坚持公益性发展方向,做优做强文化服务主业,两次受邀在全国总工会有关会议上作专题交流发言。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昆明市总工会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2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分别是:
1.昆明市总工会(本级);
2.昆明市总工会职工学校。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昆明市总工会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27人。其中:行政编制6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0人),事业编制6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37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53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0人),事业人员4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31人)。
离退休人员90人。其中:离休4人,退休86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备注:昆明市总工会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昆明市总工会没有国有资本经营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昆明市总工会部门2020年度收入合计3,782.8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658.87万元,占总收入的96.72%;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123.97万元,占总收入的3.28%;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对比收入减少858.46万元,主要原因是困难职工逐步解困脱困,对困难职工帮扶救助资金减少;财政安排项目资金变化。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昆明市总工会部门2020年度支出合计3,782.8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751.87万元,占总支出的72.75%;项目支出1,030.97万元,占总支出的27.25%;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支出减少858.46万元,主要是困难职工逐步解困脱困,对困难职工帮扶救助资金减少;财政安排项目资金变化。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昆明市总工会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751.87万元。与上年对比基本支出减少445.48万元,主要原因是转拨昆明市总工会直属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生活补助减少。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669.9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7.0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81.9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3.97%。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昆明市总工会(本级)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030.97万元。与上年对比项目支出减少412.98万元,主要原因是困难职工逐步解困脱困,对困难职工帮扶救助资金减少;财政安排项目资金变化。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劳模管理、安康杯及厂务公开经费5.00万元;劳模低保生活费(含农民劳模)补助资金70.00万元;构建教育培训体系及技术练兵专项经费4.00万元;昆明市总工会送温暖专项资金592.00万元;市属困难企业困难职工生活补助资40.00万元;昆明市农民工维权中心专项资金50.00万元;市委市政府困难群众节日慰问经费84.00万元;春节走访慰问经费50.00万元;2019年第二批中央财政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12.00万元;职工学校办学运行经费123.97万元等。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昆明市总工会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658.8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6.72%。与上年对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912.92万元,主要原因是转拨昆明市总工会直属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生活补助减少,日常公用经费减少;困难职工逐步解困脱困,对困难职工帮扶救助资金减少;财政安排项目资金变化。。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349.3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4.21%。主要用于昆明市总工会机关在职在编人员工资福利支出、直属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生活补助、劳模管理、安康杯及厂务公开经费、劳模低保生活费(含农民劳模)补助资金构建教育培训体系及技术练兵专项经费等;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967.8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6.45%。于昆明市总工会机关及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送温暖资金、昆明市农民工维权中心资金、发放市属特困企业困难职工生活补助费、春节慰问演出经费、市委市政府困难群众节日慰问经费等;
9.卫生健康(类)支出160.5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39%。主要用于昆明市总工会机关及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12.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33%。主要用于2019年第二批中央财政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69.1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62%,主要用于昆明市总工会机关在职在编人员按规定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昆明市总工会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9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无增减变化。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购置车辆0.0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00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0.00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国(境)外接待费0.0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昆明市总工会部门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1.96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066.59万元,主要原因是2019年转拨昆明市总工会直属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生活补助1,063.31万元列入“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科目核算,今年按财政要求列入“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科目核算。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交通费等。从2018年1月起市总工会本级在职在编人员公务交通补贴由市级财政预算安排,但市级财政预算未安排其他机关运行经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昆明市总工会部门资产总额30.19万元,其中,流动资产30.19万元,固定资产0.00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0.00万元,无形资产0.00万元,其他资产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0.00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0.00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0.00辆,账面原值0.0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00项,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根据《财政部 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各级总工会及所属事业单位资产产权界定问题的通知》(财行〔2008〕82号)要求,由不同资金来源形成的资产,分别作为国有资产和工会资产登记入账。昆明市总工会及下属事业单位由工会经费形成的资产,属于工会资产,作为工会资产登记入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中国工会章程》的相关规定,昆明市总工会及下属事业单位由工会经费形成的固定资产属于工会资产,不属于国有资产的范畴。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
单位:万元 | |||||||||||||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
合计 | 1 | 30.19 | 30.19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填报说明: | 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 ||||||||||||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
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昆明市总工会无财政安排的政府采购预算,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部门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是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收到上级单位拨入的非财政补助资金。
(三)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收到附属单位按规定缴来的款项。
(六)其他收入,是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八)上年结转和结余,是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的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九)公共安全(类)支出,指政府维护社会公共安全方面的支出。
(十)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支出,指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十一)教育(类)支出, 指政府教育事务支出。
(十二)住房保障(类)支出,指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如行政事业单位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等。
(十三)结余分配,是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上缴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十四)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是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的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十五)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六)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10000171101111
附件: 昆明市总工会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202109140928554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