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昆明市审计局《关于对2021年市本级减税降费政策措施落实情况专项审计调查发现问题的整改意见函》的要求,昆明市总工会高度重视,对文件中提出的存在问题及时研究、认真分析,由市总工会主要领导主持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安排整改工作,由相关部门负责人牵头组织专人进行核实和整改,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关于“昆明市总工会未在省总工会规定期限内全额返还小微企业工会经费”的情况
根据《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实施小微企业工会经费支持政策的通知》要求,按照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文件明确的小微企业划型标准,自2020 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 日,对全省符合划型标准的小微企业,其工会经费上缴后,由上级工会全额返还给企业工会(根据云南省总工会工会经费分成规定,自2019年1月1日起小微企业上缴的工会经费,基层工会已留成60%,需返还其余的40%)。根据《云南省总工会财务和资产监督管理部关于返还 2020 年度小微企业工会经费工作有关事项的函》和昆明市2020年降成本重点工作任务分解方案,市总工会按职责分工,贯彻落实小微企业工会经费返还政策。
因小微企业信息更新不及时,未及时取得9家小微企业返还工会经费账户信息,导致未在省总工会规定期限内全额返还这9家企业工会经费。经与省总工会、市税务局对接沟通,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到相关单位注册地后直接上门对接,收集到相关账户信息后分别于2021年10月9日至11月19日间将9家企业应返小微企业工会经费全部返拨。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工作中将严格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市政府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决策部署,按照《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实施小微企业工会经费支持政策的通知》(厅字〔2019〕32号)和昆明市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工作要点及降成本重点工作任务分解方案要求,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安排,精心组织,在工作中层层压实责任,严格贯彻落实小微企业工会经费返还政策,真正让减税降费政策落地见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