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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查身边隐患、保职工安全、促企业发展” 群众性安全生产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 市总工会管理员 发布时间:2022-04-19 11:56:08 来源:昆明市总工会 ]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贯彻全国、省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以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的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市总工会、市应急管理局决定开展“查身边隐患、保职工安全、促企业发展”群众性安全生产专项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重要意义。抓好群众性安全生产工作,保障职工群众的生命健康权益,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系列指示批示精神的重要举措,是进一步树牢“两个至上”理念的具体体现,是对职工权益最根本的维护。各级应急管理部门、工会组织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抓好这项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始终绷紧安全生产之弦,强化措施,充分调动广大职工的积极性、创造性,群策群力,全力以赴,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二)目标任务。通过一次全动员、全覆盖、全方位,轰轰烈烈的群众性安全生产专项行动,职工“心中有安全、行动讲安全、时刻想安全”的意识显著增强,主人翁精神充分激发,“要我安全”到“我要安全”意识积极转变,做到“我的安全我负责、他人安全我有责、单位安全我尽责”;职工身边“人、机、环、管”四个方面的安全隐患不断消除,进一步健全完善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形成严密的全链条安全管理体系,培育严谨的安全作风,为职工创造更安全的工作环境,助力企业健康发展;为职工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氛围,努力形成职工群众普遍关注安全生产、支持安全生产、参与安全生产的良好氛围。

(三)工作原则。1.坚持以职工为中心。树牢安全第一理念,推动整改一批隐患、完善一批安全制度,守护职工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2.坚持项目工作法、一线工作法、典型引路法。让安全生产工作项目化、项目清单化、清单具体化,注重选树先进典型,注重在车间、班组一线发现隐患、排除隐患。3.坚持问题思维、结果导向。做到措施不落实绝不放过、问题不解决绝不放过、整改不到位绝不放过、隐患不彻底排除绝不放过,确保安全生产工作不留盲区、不留死角。4.坚持充分发动职工、依靠职工。发挥工会联系职工、组织职工的优势,动员广大职工立足本职岗位开展群众性安全生产专项行动,形成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强大合力。

二、对象范围

专项行动在各类企业要广泛发动、全面开展。特别要突出燃气经营企业、煤矿、非煤矿山、化工和危险化学品、交通运输、事故易发多发企业等重点企业;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公路设施、燃气设施、特种设备、小水电等重点项目、重点设施;消防、工贸、防汛减灾等重点场所;老旧落后装置、高危装置等重点装置;以及农民工、劳务派遣工、一线职工等重点人群。

三、主要任务

(一)开展安全生产风险隐患集中排查。发挥工会组织和职工群众的监督作用,动员督促各企业和广大职工全面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

1. 排查企业责任落实情况。重点排查企业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情况;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制定、安全设备设施及防护用品保障、安全资金投入、安全生产机构及人员配备、安全教育培训、安全生产管理、事故报告和应急救援是否符合规定要求等方面情况。

2. 排查重点风险源管控情况。重点排查现场安全管理和重大危险源监控,落实安全防范措施等方面情况。

3. 排查重要设施设备运行情况。重点排查设施装置安全运行维护情况,以及是否存在安全隐患等方面情况。

4. 排查“三同时”制度落实情况。重点排查新建、扩建企业和技术改造工程中,劳动条件和安全卫生设施是否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是否达标等方面情况。

5. 排查本行业的安全生产工作重点情况。主要结合各行业安全生产工作重点,进行有针对性的排查。

各级工会要对排查出的风险隐患,健全监督整改清单,向企业及时反馈,督促企业立行立改;对一时难以整改的,要抓住不放、限期整改;对制度不完善或不符合要求的,要督促企业尽快更正;对拒不整改的,要立即向相关应急管理等部门和上级工会反映。

(二)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全面宣传教育。各级工会要联合应急管理等部门,面向职工开展全覆盖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形成强大声势,使职工真正树立起“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的理念,积极参与到群众性安全生产工作中来。

1. 多种形式进行教育。各企业要集中举办1场专题安全宣传、开展1次应急演练、进行1次事故警示教育、细学1次安全规范、重温1次安全操作规程、让职工家属深入了解1次职工的工作,多角度、多渠道增强职工安全生产意识。发动全体职工踊跃参与上级组织的《安全生产法》知识竞赛,广泛组织职工深入学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相关知识。

2. 集中制作、发放、张贴、播出一批宣传资料。各级工会要结合区域实际、行业特点,制作一批针对性强、形象贴切,职工群众喜闻乐见、易于接受的公益广告、短视频、宣传画、宣传标语等宣传品,加大投放力度,对企业和职工进行饱和式、浸润式的宣传,真正做到入脑入心。

3. 汇编一批生动案例。广泛发动职工群众开展一次经验教训征集活动,将“好措施”“黑历史”制作成为案例手册、警示手册,在职工中广泛传播。

4. 着力构建宣传教育培训长效机制。要将安全培训作为职工技能提升培训的重要课程,并健全专项安全培训机制,全面提高职工群众的安全意识和素质。要定期举办“安全大讲堂”,开展常态化安全教育,构建安全大宣传格局,推动安全工作与企业文化深度融合。

(三)组织安全生产立功竞赛。各级工会要发挥在组织劳动和技能竞赛方面的优势,加大竞赛组织力度,通过竞赛,充分调动职工参与群众性安全生产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

1. 深化“安康杯”竞赛。要扩大参赛范围,吸引更多企业特别是非公、中小微、农民工比较集中的劳动密集型企业参赛,通过竞赛,进一步提升职工安全健康意识和安全技能,推动参赛企业将安全生产要求落实到企业生产经营各方面、全过程。

2. 抓好职工职业技能竞赛。各级工会要以“昆明地区2022年职工‘72行大练兵·360行出状元’竞赛活动”为契机,结合本级实际开展一批职工技能竞赛,发动本地区企业和职工踊跃参赛,不断扩大竞赛覆盖面,以赛促训、以赛促学,着力锻造安全生产领域的高技能人才队伍。

3. 开展一次合理化建议竞赛。通过随手拍、“我为安全献一策”等,发动职工围绕安全生产建言献策,推动企业实施一批安全生产的好点子、好办法。

4. 加强与各项劳动竞赛的协同联动。把安全生产作为开展各项劳动竞赛的必赛内容,使安全工作和各项竞赛一体推进。

(四)开展职工生命健康权益维护集中行动。各级工会要切实履行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对企业依法维护职工生命健康权益情况开展一次集中监督。

1. 看组织职工通过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参与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是否到位,职代会制度是否健全,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是否落实,在制定涉及职工安全健康合法权益的规章制度、确定相关重大事项时,是否广泛征求职工意见并经职代会审议通过,企业重大隐患治理情况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企业职代会“双报告”的制度是否建立。

2. 看集体合同制度是否完备,是否单独签订了安全卫生专项集体合同或在集体合同中专门规定了安全卫生的有关内容。

3. 看职业病防治责任制落实是否到位,是否提供符合标准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是否有职业病防治管理措施和防护设施,是否存在严重职业危害,对高温、低温、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劳动者职业健康保护是否落实等。

4. 看是否存在企业违章指挥、强令工人冒险作业、生产设备安全隐患突出、职工培训不足等危害职工安全健康权益的重大问题。

对发现相关工作未落实到位的,要坚决依法采取相应措施予以制止,及时督促企业进行整改,通过劳动法律监督、法律援助等手段,着力维护好职工合法权益。

(五)建设高素质劳动保护工作队伍。要以开展专项行动为契机,着眼长远,培养锻造一支拥有较强专业能力的劳动保护工作队伍,推动劳动保护工作可持续发展。

1. 切实加强工会劳动保护干部队伍建设。各级工会要确保有专门机构或专人负责劳动保护工作。通过多种途经和方式加强对工会劳动保护干部法律法规、安全生产实操、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等相关知识培训,加强在一线的实践锻炼,不断提高工会劳动保护干部的政策理论水平和专业技术水平。

2. 进一步完善各级群众性安全监督检查队伍网络。对还没有建立工会劳动保护监督组织、配备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员的,要推动尽快建立、配备。要加强对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员的管理考核、业务指导和定期培训,积极探索有效的激励机制,充分调动他们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做到敢监督、善监督。要发展一批群众安全监督员,充分发挥好他们的作用。

3. 加强安全型班组建设。与建设“职工小家”和创建“工人先锋号”等活动紧密结合,协助企业充分发挥班组在企业安全生产与职业病防治中的基础性作用,进一步完善和强化班组安全管理,逐步实现班组安全管理标准化、规范化、制度化,筑牢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的第一道防线。

四、推进步骤

(一)部署发动(4月25日前)。各县(市)区、国家级(省级)开发(度假)园区总工会,市级相关委(局)、产业、直属(非公)企业要全面摸清底数,结合本地本行业的特点,制定专项行动的具体方案,列出任务清单,细化工作举措,明确责任人员,做好动员部署,及时把相关要求全面传达到所属基层工会和企业工会。

(二)深入开展(8月25日前)。各级工会要围绕市总工会部署的任务,深入企业、场矿、车间、班组,广泛发动职工,同步全面推进专项行动,在行动中,要注意突出实效,坚决杜绝搞应付、走过场。

(三)建立机制(9月25日前)。要认真总结行动中好的经验做法,建立长效机制。针对企业安全生产中存在的薄弱环节,要提出意见建议,帮助企业完善有关制度措施。

(四)成效评估(10月15日前)。各县(市)区、国家级(省级)开发(度假)园区总工会,市级相关委(局)、产业、直属(非公)企业要通过灵活多样的方式,加强对下级工会行动开展情况的跟踪问效。市总工会将通过书面和实地抽查的方式,对各地各单位的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评估。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工会要把本次专项行动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要主动向地方党委政府和企业党政汇报,加强与应急管理等部门沟通,争取支持。要把工作责任落实到人,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推动。要全面发动基层工会、工会干部、广大职工参与行动,形成强大合力。各级应急管理部门要加强对行动的指导,积极帮助解决困难和问题。

(二)深化示范带动。要在行动中发现培育典型、大力推广典型。市总工会与市应急管理局确定12家企业作为市级示范企业(见附件1),加大工作指导和经验推广力度,各市级示范企业要作出表率,按照通知要求,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具体方案,明确目标任务,迅速行动起来。各县(市)区总工会,要会同应急(城市)管理部门,在本区域确定一批试点企业,形成示范引领、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

(三)注重宣传引导。要充分利用工会宣传阵地,加强与主流媒体合作,通过报刊杂志,以及网络、微信公众号、短视频、APP等新媒体工具多角度、全方位宣传本次行动,扩大声势影响,形成强大舆论氛围,引导企业和职工积极参与,共筑安全生产防线。

(四)加强成果运用。本次行动将作为对各县(市)区、国家级(省级)开发(度假)园区总工会,市级相关委(局)、产业、直属(非公)企业进行综合评价的重要依据。对工作开展好、效果显著的地区和企业,将在五一劳动奖、工人先锋号、“安康杯”竞赛等评选名额中予以适当倾斜,优先推荐参评。对于工作开展不力的,予以通报、约谈;造成严重后果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提请相关机关严肃追责问责。对于在安全生产群众性监督中提供重要举报线索的职工,各级工会可在政策范围内,制定办法,依据事故隐患分级,予以奖励。


昆明市总工会 昆明市应急管理局

2022年4月18日



附件1

市级示范企业名单

1.云南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

2.昆明煤气(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3.昆明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4.昆明公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5.昆明中北交通旅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6.昆明市公共租赁住房开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7.昆明自来水集团有限公司

8.云南交通运输有限责任公司

9.云南云内动力集团有限公司

10.云南安晋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11.云南大山饮品有限公司

12.昆明市总工会职工之家酒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