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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总工会关于对2021年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及决算草案编制存在问题整改的公示
[ 市总工会管理员 发布时间:2022-08-09 15:35:52 来源:昆明市总工会 ]

根据昆明市审计局《对昆明市总工会2021年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及决算草案编制情况审计报告》的要求,昆明市总工会高度重视,对文件中提出的存在问题及时研究、认真分析,由市总工会主要领导主持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安排整改工作,由相关部门负责人牵头组织专人进行核实和整改,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关于对“决算草案编制方面存在的问题”的整改情况

1.对“账实不符,导致决算报表反映不真实”问题的整改情况

2021年市财政年初预算按职工学校在编在职人员定额补助安排单位部分基本养老保险232557元和单位部分基本医疗保险160069元,合计392626元。职工学校在按人社标准实际支出单位部分基本养老保险178691.56元和单位部分基本医疗保险247681.51元,合计426373.07元。受职工岗位、工龄、职称等因素影响,财政年初预算单位部分基本医疗保险金额不足以支付实际支出单位部分基本医疗保险,财政年初预算单位部分基本养老保险金额超过实际支出单位部分养老医疗保险。因历史原因,职工学校每年未按实际开展预算调整。职工学校采用将多出的财政年初预算单位部分基本养老保险金额用于财政年初预算单位部分基本医疗保险金额不足,单位自筹补充仍有欠缺部分33747.07元,导致决算报表未真实反映市财政年初预算及实际支出情况。今年将严格按照市财政要求根据实际调整职工学校单位部分基本养老保险和单位部分基本医疗保险。

今后我会将督促职工学校严格预算执行,规范会计核算,以便全面反映预算执行情况和财务状况,确保决算报表真实、完整、准确。

二、关于对“基本支出及项目支出方面存在的问题”的整改情况

1.对“市总工会市级困难劳模补助项目资金94580元发放依据不充分”问题的整改情况

2021年昆明市总工会共开支700000元市级困难劳动模范补助资金,对145位市级困难劳动模范进行补助。接到审计报告后,市总工会负责此项工作的劳经部立即按照《昆明市市级困难劳模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暂行)办法》对存在的病情证明材料不充分、未领取劳模荣誉津贴的证明、缺少低收入证明材料等问题,发动相关县区总工会、街道社区总工会、劳模所在单位工会及劳模本人对2021年昆明市市级困难劳动模范补助金发放情况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整改,现已整改完毕。今后我会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规范项目资金使用,杜绝此类情况再次发生。

2.对“职工学校扩大开支范围列支学历提升教材款70342.24元”问题的整改情况

2021年职工学校在“学历教育项目办公费”中列支学历提升教材款70342.24元,系职工学校为平衡财政预算安排的学历教育项目办公费,将应在其他项目列支的学历提升教材款列入学历教育项目办公费。在经费使用上,一定程度上存在不够严谨和规范的现象。

今后我会将督促职工学校严格执行相关规定,严格按照预算规定的支出用途规范使用资金,杜绝此类情况再次发生。

三、关于对“其他方面存在的问题”的整改情况

 1.对“职工学校未制定内部管理制度明确外聘教师资质审核及课酬标准”问题的整改情况

职工学校业务分三大板块,专业化教师主要依托社会力量,完全受市场要素支配。在外聘教师时,课酬除受教授课程、资格证影响外,还受该教师的实际教学水平,社会、行业知名度和开班时间等因素影响。课酬标准只定了一个区间标准,实际存在同职称不同课酬标准的现象。学校教学审批,教师资质审查有相应规定,但存在台账管理不到位的问题。为进一步优化学校师资队伍结构,不断完善教学管理,满足日益增长教学需求,保证外聘兼课教师管理工作规范化、科学化,职工学校制定了《职工学校外聘教师管理办法》,明确了外聘教师聘任的原则、条件、聘用程序、管理及课酬等。

今后我会将督促职工学校进一步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体系,制定出台相关管理制度,严格执行相关规章制度,把学校各方面工作抓得更好更实。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工作中我会将按照《预算法》《工会法》等法律法规要求,严格贯彻落实市委、省总的决策部署,强化项目资金管理使用,加强对下属单位的工作指导,督促下属单位建立健全规章制度,规范财务管理,工作中压实责任,切实做好我会预算执行、收支管理、决算编报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