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实施“八五”普法工作,完善普法责任制度体系,按照《昆明市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和《昆明市健全完善普法责任制度体系工作方案》要求,制定昆明市总工会履行普法责任“三单一书”工作制度。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八五”普法工作,深化“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压实工会加强学法用法普法责任,加强对管理服务对象普法。推动法治宣传教育重点事项的跟踪督促,逐步形成清单管理、跟踪提示、督促指导、评估反馈的普法责任管理模式。
二、实施范围
市总机关各部(室)。
内容和措施
“三单”:年度普法责任清单、重要普法节点提示单、普法重点任务督办单。
“一书”:履行普法责任评价书。
(一)年度普法责任清单
根据年度普法工作计划(要点),结合工作职能、执法实际、行业特点和群众的法律诉求,梳理本单位履职需贯彻实施的法律法规及重要普法宣传时间节点,制定年度普法责任清单予以公示,在本单位门户网站等载体上向社会公布,并报市普法办备案。
(二)普法重要工作提示单
市普法办将普法重要工作提示单以函件的形式发送市总工会,提醒提前策划并按要求完成普法重点任务。各部(室)要主动履行普法责任,开展法治宣传教育,认真研究、积极组织、务求实效,在工作完成后10个工作日内或阶段性工作完成后的季度末向市普法办反馈普法任务完成情况(开展活动的方案通知、动态报道、总结汇报和相关图片资料等)。
(三)普法重点任务督办单
市普法办对执行普法责任清单不力、落实重要普法节点提示单不及时或未按规定时限要求反馈普法工作情况及工作落实不到位的情况,制作普法重点任务督办单并以函件的形式发送相关单位,对重点任务进行督办,指导督促其限期完成。各部(室)收到重点任务督办单后,立即根据要求落实任务、开展工作,针对反馈的问题进行整改,并将整体任务整改完成情况及时报市普法办。
(四)履行普法责任评价书
市普法办于年底结合法治成效建设考核等考核评估工作对各普法责任主体年度普法责任履行等情况进行综合评价,重点针对考核结果不合格的普法责任主体形成履行普法责任评价书,并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对普法责任履行过程中落实整改不到位的情况,必要时进行约谈;对造成严重后果的,进行通报批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四、工作要求
落实“三单一书”相关情况纳入法治成效建设考核、“八五”普法规划中期评估和终期总结验收评估,作为评价市直单位普法工作成效的重要依据,请各部(室)高度重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