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工人文化宫日常运营中需持续开展各类职工文化活动、公益宣传及场地配套宣传,需长期合作的零星广告制作单位提供专业服务,为保障广告制作质量、提升服务效率、控制成本,现通过邀约询价比选方式确定合作单位,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邀请人:昆明市工人文化宫
二、项目名称:昆明市工人文化宫零星广告制作单位比选
三、竞争方式:邀约询价比选采购
四、评标定标方法:通过邀约询价比选方式筛选合作单位,综合评定参选单位的产品质量标准、过往广告制作业绩、服务响应速度、报价合理性及售后服务保障等情况,择优确定零星广告制作合作单位(两家)。
五、比选时间及地点
比选时间:2026年1 月28日上午10:00
比选地点:昆明市盘龙区人民东路198 号昆明市工人文化宫A 区六楼平台会议室
六、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备承担本项目广告制作、安装及相关服务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财务和经营状况良好,具备履行合同能力,近三年内无不良经营行为及广告制作相关投诉记录;
4.提供最近两年广告制作类项目业绩证明(合同复印件等有效材料);
5.注册资金100 万元人民币及以上;
6.提供的广告制作产品需符合国家环保、安全及广告行业相关标准,确保制作工艺达标;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服务及价格要求
1.服务范围:涵盖海报、展板、横幅、宣传册、展架、活动背景板、指示标识等零星广告的设计、制作、安装及后续维护;
2.质量要求:制作材料环保达标、印刷清晰、工艺规范、安装牢固,符合活动及场地使用需求;
3.响应要求:接到服务需求后24小时内对接方案,按约定时间完成制作及安装,紧急需求可配合加班完成;
4.质保要求:广告制作安装完成后,质保期不少于3 个月,非人为损坏的质量问题需免费维修或更换;
八、参选单位需提供的材料
1.服务报价单(需明确项目、规格、单价、总价等信息);
2.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
3.近两年广告制作项目业绩证明(合同复印件、项目实景图等);
4.售后服务承诺书(需明确响应时间、质保范围、维修流程等)。
5.上述资料需装订成册,现场提交方式送达,逾期视为无效。
九、材料提交时间及地点
提交时间:2026年1月28日10:00 前(比选开始前)
提交地点:昆明市盘龙区人民东路198号昆明市工人文化宫
十、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871—63179101
联系人:赵晴
昆明市工人文化宫
2026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