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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总工会2017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昆明市总工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昆明市总工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昆明市总工会是中国共产党昆明市委员会与省总工会领导下的昆明市各级工会的领导机关和代表机关,是职工自愿结合的工人阶级的群众组织,是市委、市政府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其机关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根据市委、市政府、省总工会的中心工作和党的工运方针,研究制定各个时期昆明市工会工作的方针和任务,指导全市各级工会工作。
2.依照法律和《中国工会章程》,定期向昆明市工会代表大会、全委会报告工作;组织和指导全市各级工会认真履行工会的职能;贯彻执行市工会代表大会的决议,开展工会的各项业务工作;根据各产业工会及基层工会的意见和要求,解决需要由市总工会与有关党政方面协商解决的问题。
3.对涉及职工利益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向市委、市政府反映职工群众的思想动态、愿望和要求,并提出建议和意见;参与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的制定;对侵犯职工合法权益的重大事件进行调查并提出处理意见,依法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4.负责工运理论政策的调研,组织对工会工作中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为全市各级工会提供理论政策服务;监督检查《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的贯彻执行;指导各级工会自身改革和建设。
5.代表和组织职工参与我市经济社会事务管理;指导企事业单位落实职工民主管理各项权利,坚持和完善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制定加强职工民主管理的具体政策和意见并监督实施;指导企业工会与企业建立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制度。
6.会同有关部门对贯彻《劳动法》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与劳动行政部门和企业方代表建立劳动关系协商机制,共同研究解决劳动关系方面的重大问题;参与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指导各级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委员会的建设,协调劳动关系,调解劳动争议,为职工及基层工会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和法律帮助;受理职工的来信来访;配合有关部门处理在职工群众中发生的突发性事件。
7.负责全市工会的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协助各县(市)区委和市级有关部、委、办、局(公司)党委(党组、党工委)管理工会干部;协同有关部门研究制订全市工会干部的管理制度和教育培训规划,并组织实施。
8.教育职工增强主人翁责任感,提高职工的思想道德和科技文化业务素质,建设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职工队伍;组织、发动职工投身改革和现代化建设,开展经济技术创新活动和劳动竞赛、合理化建议、技术革新、技术攻关、技术协作、发明创造等活动。
9.会同有关部门监督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法律、法规的实施;协助企业搞好职工安全生产、职业卫生的教育,参与职工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
10.负责全市工会经费的收支核算,工会专项资金的筹措、使用、管理、审查和审计工作;负责全市工会事业的指导协调工作,研究制订兴办和管理工会事业的有关政策和规定;管理工会财产,监督财经法规的贯彻执行和工会经费的合理使用。
11.承担市社会主义劳动竞赛委员会及其办公室的日常工作,组织评选推荐全国、省、市劳模。承担市劳模协会的具体工作。
12.承担全国总工会或省总工会委托的外国工会、港澳台工会友好往来方面的任务。
13.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工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7年,在市委和省总的坚强领导下,全市各级工会以迎接服务党的十九大和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为主线,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关于工人阶级和工会工作的重要论述,认真贯彻市委和省总的决策部署,积极参与区域性国际中心城市建设和全国文明城市创建,统筹推进思想引领、素质提升、维权维稳、解困脱困、夯实基层以及改革创新,各项工作取得新的进展和成效。
1.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加强思想政治引领有新作为。
一是坚持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责任,通过组织观看直播、集中学习、专题辅导、精神宣讲等多种形式,在全会上下迅速掀起学习宣传贯彻热潮,引导广大工会干部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准确把握十九大精神的丰富内涵与核心要义,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坚定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二是研究制定并及时下发《昆明市总工会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通知》,对全市工会系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作出安排部署,督导各级工会采取知识竞赛、征文比赛等职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人心,推动党的十九大精神进机关、进工厂、进企业、进车间,引导广大职工群众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四个意识”,树牢“四个自信”,矢志不渝听党话、跟党走。三是以参与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为契机,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宗旨,扎实推进阳光窗口、春风服务等富有工会特色的创文“十大行动”,举办以“职工齐参与,共创文明城”为主题的“创文”知识竞答、道德大讲堂、志愿服务等系列活动,引导广大职工努力争做良好道德风尚的建设者和社会文明进步的推动者。
2.着力深化一活动一工程,助推昆明跨越发展有新建树。一是广泛开展春城职工跨越发展先锋活动,紧扣建设区域性国际中心城市的总目标和加快“188”重点产业发展等决策部署,市总本级在交通、水务、燃气、邮政、排水、园林绿化、公安等行业,共组织了17场55个工种的“72行大练兵·360行出状元”技术技能竞赛活动,从中选树了55名技术状元和256名技术能手,并联合相关部门开展了以“大健康”、“大旅游”、“大文创”、“昆明制造2025”和“节能减排降耗”为重点内容的技术技能集中展演活动,极大地提高了劳动和技能竞赛的社会影响力。二是持续深化春城职工素质建设工程,紧扣跨越发展主题,依托昆明职工开放学院及“三网络一平台”,联合人社部门、职业院校以及企业培训中心,共组织4088名职工参加各类技术技能提升培训,其中3806人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提升了职业技能等级;组织14795名职工参加春城职工素质建设工程培训班学习并取得证书,其中高级工3529人,农民工3184人;组织82998名农民工参加素质建设引导性培训。三是深入开展群众性技术创新活动,紧扣创新驱动发展战略,鼓励和带动广大职工积极投身大众创新热潮,累计推出技术革新项目1426项,发明创造80项,总结推广先进操作法132项,提出合理化建议8285条、实施6085条。四是以劳动竞赛、技能比武、岗位练兵、技术创新等活动为载体,命名了“昆明市五一劳动奖章”68名、“昆明市五一劳动奖状”36个、“金牌工人”102名、“昆明市工人先锋号”362个;推荐产生云南省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27人。
3.着力创新维权维稳机制,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有新突破。一是加大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力度,着力推行《工会维权意见书》、《工会维权建议书》制度,年内累计处理维权案件1998件;依托昆明“五一工人维权岗”法律服务志愿团,为职工提供法律援助61件,提供法律政策咨询996件。二是加大工资集体协商力度,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开展集体协商的新途径,以“四项创新举措”推动工资集体协商扩面提质,工资集体协商覆盖企业44835户、职工96.8万名,覆盖面达89.03%。三是加强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建设,推动召开了第28次、29次三方联席会议,并联合市企业家协会、市城管局等部门开展了环卫行业劳动关系状况调研,联合市人社局、市旅发委开展了旅游行业劳动用工突出问题专项检查。四是广泛开展厂务公开、职代会建制专项行动,编印下发《厂务公开民主管理标准化管理办法》、《职工代表大会规范》等10个规范文件,全市已建会国有企业职代会和厂务公开建制率均达到100%,已建会非公企业职代会和厂务公开建制率分别达到95.48%和95.59%。五是加强群众性安全生产工作,持续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共动员35.2万职工参加“安康杯”竞赛活动,举办了两期“昆明市安全生产专题教育系列讲座”,组织了8场送安全知识进社区、进企业、进建设工地和劳动力市场活动,推动企业和职工安全生产意识进一步提高。六是认真做好职工信访工作,共接待并处理职工、农民工上访20524人次,完成省总工会和市长热线交办、督办件18件;积极参与调处昆明电工有限责任公司、南磷集团寻甸基地等企业的职工群体性事件。七是深入开展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签订及《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贯彻落实集中行动,共签定女职工专项集体合同5241份,覆盖企业46101户,覆盖女职工471,099人,覆盖率达95.2 %。
4.着力突出职工需求导向,普惠服务职工群众有新成果。一是按照精准服务、供需对路的要求,全力做好节日送温暖、金秋助学、医疗互助、农民工平安返乡、“四个一四关爱”等工作,慰问、救助困难职工、农民工49402人次;资助403名困难职工、农民工子女上大学。二是大力推行普惠服务,全市“工惠卡”发卡量突破53万张,激活率达到42%以上,开展线上线下活动60余场。三是在全省率先启动户外劳动者服务站点暨“爱心驿站”建设工作,建成为户外劳动者提供如厕、饮水、热饭、休息等服务的“爱心驿站”149个,得到了省总工会充分肯定,中央电视台《朝闻天下》进行了专题报道,在广大职工群众中引起极大反响。四是聚焦我市外出务工人员的维权、培训、服务等需求,联合市人社局、团市委以及市妇联,先后在湖南浏阳、浙江杭州、北京朝阳区、广东东莞、浙江宁海等地建成5个云南娘家人服务站点。五是启动实施“新工人·新成长·新市民”脱贫攻坚行动计划,组织3578名就业困难人员参加职业技能培训,推荐2287人实现再就业。六是积极争取市委市政府将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工作列入全市脱贫攻坚总体目标,推动出台《昆明市关于进一步做好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工作的实施方案》,全年共有1443户建档立卡困难职工家庭实现脱困,700户困难职工家庭实现解困,圆满完成年度工作目标。七是切实关爱劳模和女职工身心健康,组织42名全国、省市劳模外出疗养,组织200名劳模进行免费体检,为217名困难省部劳模发放劳模帮扶金145.19万元,为366名市级困难劳模发放困难帮扶金70万元;组织182个单位的3315名特困、困难(单亲)女职工、女农民工参加免费体检。
5.着力加强职工文化建设,传播和凝聚正能量有新进展。一是不断深化“中国梦·劳动美”主题教育,在《人民日报》、人民网对首届“昆明工匠”、“云子”工艺传承人刘廷举的精湛技艺和匠人风采进行了专题报道;与昆明电视台联合摄制《工人——城市建设主力军》宣传片以及10期《劳动最光荣》人物专题片,在《昆明新闻》中连续播出45天225频次;与昆明广播电台阳光频率合作,在“五一”期间制作播出10期《金牌工人》节目,充分展示了新时期昆明工人阶级的时代风采,在全社会营造了劳动光荣、创造伟大的浓厚氛围。二是联合市文广体局等单位,成功举办了以“强体魄、展风采、促文明、建小康”为主题的2017年全市职工体育运动会。三是在工人文化宫建立“全民阅读·书声昆明”朗诵会馆,举办了“朗读者大赛”、“读书会”等一系列丰富多彩的活动;精心打造“职工大讲堂”文化品牌,推出小提琴、茶文化、家庭教育、阅读方法等专题讲座,吸引了3000多名职工群众参与。四是广泛开展“和谐家庭·好家风好家训”建设系列活动,选树了100户昆明市和谐家庭;举办第五届“书香三八”——“美丽春城·书香家庭”读书主题活动,在女职工中掀起多读书、读好书热潮;举办“中国梦劳动美·比奉献巾帼彩”女职工先进事迹报告会,用新时期优秀女职工的拼搏精神和奉献精神,激励和鼓舞广大女职工投身创新创业实践。
6.着力推进工会改革创新,工会凝聚力影响力有新提升。一是坚持把推进工会改革创新作为重大任务,在深入开展调研、广泛听取意见的基础上,拟定《昆明市总工会改革实施方案》并获得市委批准;切实加强对各县(市)区、开发(度假)区总工会改革实施方案的指导、审核工作,确保全市工会改革工作同步协调推进;出台了《昆明市工代会代表、工会全委会委员提案、提议办理制度(试行)》等配套文件。二是认真落实市委关于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的指示精神,成立专项课题组,借鉴其他省市工会工作经验,深入县(市)区听取意见建议,形成了《新时期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研究报告》,并完成《昆明市新时期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方案(初稿)》草拟工作。三是坚持“哪里有职工,哪里就有工会组织”的建会要求,不断创新建会机制和入会方式,紧盯重点领域和重点对象,广泛开展建会入会专项行动,推动工会组建和会员发展实现双提升,对照全国工会基层组织建设工作管理系统,建会覆盖率、职工入会率分别达到98.95%和98.52%。四是积极开展“强基层、补短板、增活力”行动,着力加强示范基层工会建设,“六有”工会达标率超过75%;全力推动资源下沉、人员下沉、服务平台下沉,为乡镇(街道)工会选聘组织员118人、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33人,工会经费的63.2%用于基层,为基层工会开展工作提供了有力支持。五是加强工会干部教育培训,市总本级共组织458名工会干部参加在市委党校举办的工会干部岗位培训班学习,组织88名工会领导干部赴中央党校参加“2017年昆明市新形势下工会工作培训班”学习。六是围绕市委有关脱贫攻坚的安排部署,切实加大社会动员和工作推进力度,市总机关干部深入挂钩扶贫点开展结对帮扶工作达400余人次,市总本级累计投入及协调各类扶贫资金1400多万元,通过开展技能培训、产业扶持、劳务输出等方式,帮助和带动寻甸县七星镇高田村和河口镇米德卡村贫困群众逐步增收脱贫。
7.着力抓实管党治党责任,营造良好政治生态有新成效。一是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着力健全党建工作责任制,坚持把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同督查,层层压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二是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认真落实“两个责任”和“1+7”制度,进一步厘清评先评优、困难救助等10大廉政风险点,并采取过硬措施进行有效防控。三是不断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实践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尤其是第一种形态,坚决肃清白恩培、仇和腐败案件余毒和恶劣影响,营造出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四是着力在真“学”和实“做”上深化拓展,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引导广大党员干部争做“四讲四有”合格党员。五是扎实开展“基层党建提升年”活动,切实加强“不作为、乱作为”、“四不足、四不为”等问题整治。
二、部门基本情况
昆明市总工会是经费独立的人民团体,执行财政部制定的《工会会计制度》和全国总工会制定的《工会预算管理办法》,经费来源主要是各单位按职工工资总额2%向工会拨缴并按规定由市级工会留成的工会经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工会应当根据经费独立原则,建立预算、决算和经费审查监督制度”等规定,工会经费实行独立管理。市级财政对市总工会的拨款主要分为三类:一是项目经费,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工作安排和有关会议精神,市级财政每年安排我单位部分项目经费,主要用于开展市级劳模生活困难补助和特殊困难帮扶、职工技术技能提升活动、“安康杯”技能竞赛等;二是市总工会、昆明市总工会职工学校社会保障缴款经费;三是昆明市总工会职工学校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收取的成人教育学费)。部门决算报表仅反映了这三类财政拨款经费,市总工会的工会经费等其他收入按照《工会预算管理办法》的规定由省总工会向全国总工会上报,不在部门决算表中反映。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昆明市总工会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2个。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分别是:
1.昆明市总工会
2.昆明市总工会职工学校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昆明市总工会2017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28人。其中:行政编制6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9人),事业编制6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38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54人(含行政工勤人员9人),事业人员4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32人)。
离退休人员69人。其中:离休7人,退休62人。
车改后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昆明市总工会2017年度收入合计37,243,595.94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6,751,805.94元,占总收入的98.68%;事业收入491,790.00元,占总收入的1.32%。与上年对比增加17,349,812.25元,主要原因是:增加昆明市工人文化宫过渡期工资改革人员经费3,367,299.36元及昆明市工人文化宫与云南鲁胜公司解约清算市级补助10,000,000.00元,转拨昆明市总工会送温暖资金管理委员会4,988,164.58元(21户转型公司待遇差及津补贴449,666.42元和困难企业接续医疗保险补助4,538,498.16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昆明市总工会2017年度支出合计37,243,595.94元。其中:基本支出24,683,805.94元,占总支出的66.28%;项目支出12,559,790.00元,占总支出的33.72%。与上年对比增加17,349,812.25元,主要原因是:增加昆明市工人文化宫过渡期工资改革人员经费3,367,299.36元及昆明市工人文化宫与云南鲁胜公司解约清算市级补助10,000,000.00元,转拨昆明市总工会送温暖资金管理委员会4,988,164.58元(21户转型公司待遇差及津补贴449,666.42元和困难企业接续医疗保险补助4,538,498.16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昆明市总工会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4,683,805.94元。与上年对比增加7,053,022.25元 ,主要原因是:增加昆明市工人文化宫过渡期工资改革人员经费3,367,299.36元及转拨昆明市总工会送温暖资金管理委员会4,988,164.58元(21户转型公司待遇差及津补贴449,666.42元和困难企业接续医疗保险补助4,538,498.16元)。包括社会保障缴费等工资福利支出4,003,100.00元,占基本支出的16.22%;转拨昆明市工人文化宫解困过渡期人员经费补助15,692,541.36元,占基本支出的63.57%;转拨昆明市总工会送温暖资金管理委员会4,988,164.58元(21户转型公司待遇差及津补贴449,666.42元和困难企业接续医疗保险补助4,538,498.16元),占基本支出的20.21%。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昆明市总工会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2,559,790.00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0,296,790.00元,主要是根据昆财建[2017]129号,拨10,000,000.00元专项用于昆明市工人文化宫与云南鲁胜公司解约清算市级补助。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昆明市工人文化宫与云南鲁胜公司解约清算市级补助10,000,000.00元、市级劳模生活困难补助和特殊困难帮扶及劳模管理728,000.00元、积极构建教育培训体系800,000.00元、开展百万职工百工种的岗位技术练兵300,000.00元、“安康杯”技能竞赛经费90,000.00元、厂务公开工作50,000.00元、和谐企业(园区)评比工作100,000.00元、职工学校运行经费491,79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昆明市总工会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6,751,805.94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68%。与上年对比增加17,451,982.25元,主要原因是:增加昆明市工人文化宫过渡期工资改革人员经费3,367,299.36元及昆明市工人文化宫与云南鲁胜公司解约清算市级补助10,000,000.00元,转拨昆明市总工会送温暖资金管理委员会4,988,164.58元(21户转型公司待遇差及津补贴449,666.42元和困难企业接续医疗保险补助4,538,498.16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1,309,141.3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7.98%。主要用于昆明市总工会机关社会保障缴费、市级劳模生活困难补助和特殊困难帮扶及劳模管理、“安康杯”技能竞赛、和谐企业(园区)评比工作、全市职工技术技能提升、昆明市工人文化宫解困过渡期人员经费补助等工作;
2.教育(类)支出454,5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4%。主要用于昆明市总工会职工学校社会保障缴费;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988,164.5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3.57%。主要用于21户转型公司待遇差及津补贴449,666.42元和困难企业接续医疗保险补助4,538,498.16元;
4.城乡社区(类)支出10,00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7.21%。根据昆财建[2017]129号,拨10,000,000.00元专项用于昆明市工人文化宫与云南鲁胜公司解约清算市级补助。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因昆明市总工会无财政安排的行政经费预算,故昆明市总工会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元。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与2016年度相同,均为零。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0.00元。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00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0.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因昆明市总工会无财政安排的行政经费预算,故2017年行政运行经费支出为0.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昆明市总工会资产总额1,256,058.43元,其中流动资产1,256,058.43元,固定资产0.0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46,335.10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减少)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根据《财政部 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各级总工会及所属事业单位资产产权界定问题的通知》(财行〔2008〕82号)要求,由不同资金来源形成的资产,分别作为国有资产和工会资产登记入账。昆明市总工会及下属事业单位由工会经费形成的资产,属于工会资产,作为工会资产登记入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中国工会章程》的相关规定,昆明市总工会及下属事业单位由工会经费形成的固定资产属于工会资产,不属于国有资产的范畴。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
单位:元 | ||||||||||||||||||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
合计 | 1 | 1,256,058.43 | 1,256,058.43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 因昆明市总工会无财政安排的政府采购预算,故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元。
(四)绩效评价结果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17年,昆明市总工会严格按照预算绩效管理的相关要求,有效开展预算绩效申报、绩效跟踪、绩效评价及结果应用等各环节的工作。昆明市总工会2017年部门财政支出主要反映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公务员医疗统筹及重特病统筹、职业年金、文化宫解困过渡期补助经费、昆明市工人文化宫与云南鲁胜公司解约清算市级补助、“安康杯”技能竞赛、和谐企业(园区)评选工作、厂务公开工作、劳模低保生活费、百万职工百工种岗位技术练兵、积极构建教育培训体系和劳模管理等工作。我单位2017年圆满完成了所有财政专项资金的安排落实,坚决贯彻落实相关精神文件,不断改进管理模式、运行机制、工作方式,积极探索财政项目资金管理及绩效评价工作,我会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分为97分,评价等级为优。对于绩效自评报告中指出的问题,责成项目实施部门提出整改措施,监督部门监督整改情况,为以后年度绩效管理提供借鉴依据。昆明市总工会2017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及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将单独在部门网站公开。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九、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群众团体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昆明市总工会机关(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十、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群众团体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昆明市总工会机关(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十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群众团体事务(款)厂务公开(项):反映昆明市总工会厂务公开方面的支出。
十二、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群众团体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昆明市总工会所属事业单位昆明市工人文化宫的基本支出。
十三、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项):指昆明市总工会除上述项目外,开展其他用于群众团体事务方面的专门性工作任务的项目支出,如“安康杯”技能竞赛经费等。
十四、教育支出(类)成人教育(款)其他成人教育支出(项):反映昆明市总工会所属事业单位昆明市总工会职工学校举办函授、自学考试等成人教育方面的支出。
十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七、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10000171101111
昆明市总工会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20180919042411739
昆明市总工会2017年度积极构建教育培训体系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昆明市总工会2017年度开展百万职工百工种的岗位技术练兵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昆明市总工会2017年度劳模低保生活费及劳模管理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昆明市总工会2017年度农民工维权中心资金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昆明市总工会2017年度市属特困企业困难职工生活补助费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