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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昆明市总工会 关于征集2023年昆明市职业技能 竞赛项目的通知
[ 市总工会管理员 发布时间:2023-01-29 15:27:45 来源:昆明市总工会 ]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技能云南”行动的意见》(云政发〔2021〕28号)、《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昆明市贯彻落实“技能云南”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昆政办〔2022〕34号)、《新时期昆明市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实施方案》等文件要求,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昆明市总工会对2023年度昆明市职业技能竞赛项目(以下简称“竞赛项目”)开展征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竞赛目的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技能人才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充分发挥职业技能竞赛在技能人才培养中的积极作用,进一步更新观念,提高认识,强化措施,以竞赛成果应用促进技能人才培养,选拔符合产业发展、技能精湛的拔尖人才,建设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劳动者大军,推动我市技能人才工作实现新突破,为区域性国际中心城市建设提供强有力的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营造“人人皆可成才、人人尽展其才”的社会氛围。

二、设置方式及范围

参照国赛、省赛等国家级、省级职业技能竞赛项目征集代表我市产业发展方向、覆盖面广、通用性强、从业及参赛人员较多、社会影响大的行业(系统)技能竞赛项目,重点支持有关部门举办具有昆明特点、加快产业转型升级、小微企业急需的职业和“高精尖缺”职业技能竞赛项目。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总工会根据各级、各部门的申报竞赛项目情况,结合我市实际,遴选确定竞赛项目并予以公布。

三、组织形式

竞赛将采取统一组织、统一流程,分行业(系统)、职业(工种)等方式进行实施。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总工会及省、市行业主管部门负责总体规划、统筹管理。各职业技能竞赛承办单位成立相应职业竞赛组委会,设立组织、技术、保障、裁判、宣传等工作组,负责职业技能竞赛的组织实施、场地布置、竞赛命题、安全保障、宣传推广等相关工作。

四、承办单位申报条件

承办单位为独立法人单位,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承办单位应具备与竞赛组织工作要求相适应的组织和管理人员。

(二)竞赛所设置的职业(工种)一般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中的职业(工种),或是本行业、本系统中覆盖面广、从业人数较多、具有代表性的职业(工种)。单个竞赛职业(工种)决赛参赛人数应不少于30人。

(三)承办单位应具备举办相关职业技能竞赛的实践经验、技术支持以及竞赛所需的场所、设施和器材,并有与竞赛规模相适应的经费保障。

(四)有与竞赛水平相适应的专家队伍并能按要求完成相应的赛务工作。

六、竞赛经费来源

竞赛经费采取政府部门主导、社会力量参与、企业公益性支持的多样化竞赛经费组织形式。经确定的昆明市职业技能竞赛项目,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总工会给予一定基础工作奖补支持。竞赛资金补助将按照相关规定拨付到承办单位(或单位工会)账户,其使用范围参照《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云南省职业技能竞赛资金管理使用的通知》(云人社通〔2020〕157号)、《云南省总工会关于印发〈云南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云工发〔2018〕44号)执行。

七、竞赛成果运用

由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昆明市总工会对优秀参赛选手进行通报。通报范围为参加各竞赛职业(工种)决赛选手总数的20%。

(一)获得各职业(工种)决赛第一名的选手,授予“技术状元”称号,符合条件的按照相关管理规定推荐参加“昆明市优秀技术能手”和“昆明市五一劳动奖章”评选。其参赛工种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中的职业(工种),破格晋升为高级职业技能等级,已具有高级职业技能等级的,破格晋升为技师职业技能等级(最高至职业技能等级技师),如已取得同级别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不再重复颁发。

(二)获各职业(工种)决赛第二名至第三名的参赛选手,授予“优秀技术标兵”称号。其参赛工种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中的职业(工种),破格晋升为高级职业技能等级,已具有高级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不再重复颁发。

(三)获各职业(工种)决赛第四名至通报范围内的参赛选手,授予“技术标兵”称号。

各竞赛职业(工种)技术状元仅取一名;2人(含2人)以上团体竞赛项目不设个人奖,不针对团体项目破格晋升职业技能等级。

八、竞赛项目申报材料

各有关部门(单位)在申报竞赛项目时,需提报以下材料:

(一)申请举办市级职业技能竞赛的报告和实施方案。

1.申办报告包括以下内容:本单位的基本情况、举办职业技能竞赛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分析。

2.实施方案包括:竞赛名称、竞赛职业(工种)、组织领导、

竞赛项目实施步骤及时间安排、竞赛方法、竞赛命题标准及方法、参赛人员及条件、技术文件、竞赛成果运用办法和联系方式等内容。

(二)竞赛项目所需场地、设备、技术检测手段、专家团队及经费预算方案等情况介绍。

(三)竞赛项目申报表(见附件)。

九、竞赛项目材料报送时限和方式

请拟组织开展职业技能竞赛的单位根据申报条件及要求,将有关材料(一式3份,附电子版及材料讲解ppt)于2023年2月17日前,报送至昆明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或昆明地区职工技能提升活动办公室(昆明市总工会职工技术协会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报送地点及联系人、联系方式如下:

(一)昆明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呈贡区市级行政中心8号楼305室)

联系人:李叶芯

联系电话:0871-63969983,电子邮箱:kmxxtjk@163.com。

(二)昆明地区职工技能提升活动办公室(昆明市总工会职工技术协会办公室)(呈贡区市级行政中心7号楼555室)

联系人:訾文化

联系电话:0871-63198587,电子邮箱:675112873@qq.com。

十、工作要求

(一)竞赛不允许收取报名费。

(二)申报单位须结合实际,申报2023年度昆明市职业技能竞赛。

(三)列入2023年度举办的竞赛项目,须严格按照要求举办完成,逾期未完成的,将不予认定,且三年内不再受理该竞赛项目承办单位申报的竞赛项目。

(四)未尽事项,另行通知。

附件:2023年度昆明市职业技能竞赛项目申报表


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昆明市总工会

2023年1月18日


附件:昆明市职业技能竞赛项目申报表